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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从薄熙来种的银杏树被拔说起——闲聊十九大人事安排 -- 林子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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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你的理解倒置了

              不是根据报告修改党章,而是根据社会生活实际修改党章——这里说的修改党章的“党”可以是世界上任何国家的任何“党”,包括中共。

              任何一个党如果在“修改党章”过程中竟然都修改了“宗旨”,那么本质上它已经不是原来的党了,简单点说就是变质了。因为那个“宗旨”就是它的“质”。

              中共也一样。

              为什么我们否定凳子以来的党,定性它为伪?根本原因就在这里。

            • 家园 把达雅这个右派打翻在地

              再踏上一只香港脚!

              把宪法视为“最高协议”(?),在一党执政的国家都是不可能的。

              法理就不多探讨了,简单来说,宪法是人根据特定的历史社会条件制订的,那么,人或历史社会条件发生变化,必然要修宪。在一党专政的国家修宪必然要体现党的意志。所以,宪法自然不可能成为“最高协议”。

              从这里可以看出,只要是鼓吹依宪治国,宪法至高无上,那么就隐含着一个命题,就是否定一党专政。只有在多党博弈的环境中,宪法才可能独立出来,获得“最高协议”的地位。

              • 家园 我明白说了在美国宪法才是最高协议

                在中国,党的重大决议高于宪法。

                • 家园 这话毫无意义,协议是死的,不会说话

                  关于美国宪法的官司,两百年来还少了?

                  基督教的最高协议是什么?宗教战争打了上千年了吧?

                  美国宪法还有修正案,古兰经号称一个字也不能改,还不是分裂为各个派别。

                • 家园 你的认识是否合于事实,这里不讨论,但是理论上是必须纠正的

                  法理上来说,在社会主义中国,宪法当然是高于一切的。宪法就是人民的象征。

                  党章是中共的象征。

                  党章的本质是要忠于人民,也就是忠于宪法。

                  那么,我们既然已经认同党章是马列毛的,是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就是认同了党章的终于人民的性质。

                  党章的对象是党员,宪法的对象范围更广,是包括党员的所有中国人。

                  如果宪法违背人民的利益,那么党章可以对“伪宪法”“造反”,而认同“党”这个中共实体的宗旨必须是“为人民服务”的,如果出现了党章背离了“人民宪法”,那么只能说明“党”变质了,同样需要打倒。

                  在社会主义中国,必须树立宪法是“最高协议”这个意识,但是这个最高协议的前提必须是以马列毛为指导思想的协议,否则就是伪协议,就可以“人人得而诛之”。

                  你的结论是违背马列毛指导思想的,是错误的。

                  • 家园 不知道您在说啥

                    怎么读了感觉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最大,而您掌握着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解释权呢?

                    • 家园 呵呵,当然这一定是我理解的马列毛的思想,如果你有不同意见

                      当然可以指教

                      简单地说,对党员的要求比对非党员要求更严,但是这是建立在大家都不反对马列毛的前提下的(包括宗教系统和无党派)。这才叫社会主义国家——马列毛为指导的国家。

                      有个关键问题:党(中共)存在的理由是什么?

                      我的理解是:为了群众——准确地说是劳苦大众。党,只是劳苦大众的先锋队而已,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特殊的地方。

                      把中国社会、中国人置于马列毛指导之外,才会认为中国是个党国,才会认为中国的党章比宪法更高。

                      如果坚持中国必须是个社会主义国家,不坚持社会主义不坚持马列毛指导的人就是社会、国家的敌人,我们还会认为宪法比党章或者说党的报告党的决议低一等吗?

                      说到底,还是一个阶级意识的问题。

                      你质问我马列毛的解释权。这是你弄错了,我一直没有解释马列毛,只是在解释社会主义国家

              • 家园 就是多党执政

                宪法也不可以与参与制定宪法的各政党的根本利益相抵触。说到底,治国的永远是人,不可能是其它的东西。

            • 家园 宪法不可能是最高的

              宪法是人制定的,制定宪法的那一群人的思想是高于宪法的。只不过中国把这些摆到明面上,而西方人是藏起来;中国人说依法治国,西方人说法治。

    • 家园 历次党代会上的选举事故

      我党一大、二大时,党员人数很少,党代表也只有十几个人,所以,选举中央领导机构的方式就是代表们自由选举、公开唱票、以得票多者当选领导人。从三大开始,党员人数多了,出席党代表也多了,再自由选举耗时过多,选举方式改为提出一个候选名单由代表们表决,但这个候选名单也不是上面提出的,而是由代表们自主提名。一直到五大,我党党内民主空气很浓,选举结果都体现了党代表的真正民意,从来没有选举事故一说。

      到了1928年六大,党代会去了莫斯科举行,才第一次由大会主席团提出候选名单,供各代表团酝酿。但此时,党内民主遗风犹存,主席团提出的名单人数远远多于应当选名额(主席团提出的候选名单为51人,应当选的中央委员、候补委员为32人),各代表团也可以不同意主席团的名单,自行提出名单。所以,即使主席团提出的名单人选没有当选,也不认为是选举事故。

      到了1945年七大,才第一次发生了选举事故。七大时,确立了毛泽东的领导地位,批判了王明、博古路线,所以王明、博古在当选的44名中央委员中,得票名列最后两位,只有300多票,刚刚超过半数。王明路线的代表人物,除了王明、博古,还有张闻天和王稼祥,张闻天待人宽厚,人缘不错,高票当选中央委员,七届一中全会还当选为政治局委员。而王稼祥因为架子大,对下级生硬粗暴,人缘不好,只得了200多票,比王明还少100票,远远少于半数,落选中央委员,毛对于王稼祥印象不错,在他落选后,在大会上历数王的功绩,把他列为候补委员名单的第一名,最后在33名候补委员中以第二名当选。

      以后八大、九大都没有发生选举事故。但1969年的九大还是发生了康生要求追查谁不投江青票的事件。九大中央委员选举,毛泽东得了1510票的全票,林彪得了1508票(林彪和叶群没有投林彪),其他政治局委员都比全票少几票,江青得了1502票,少了八票,张春桥、姚文元都少了十几票,更有甚者,还有人在江、张、姚的名字上打叉,江青大发雷霆,说谁在她的名字上打叉谁就是反革命,康生要求动用技术手段查出跑了的八票是谁,最后毛泽东不同意,此事才作罢。文革后,吴法宪、邱会作的回忆录中透露跑了的这八票,正是军委办事组这些人。

      1987年十三大改变选举办法,以前选举中央委员都是等额选举,除非谁人缘差到连半数都过不了,否则不可能落选。但是这次改成差额选举,结果发生了选举事故,邓力群本来内定为政治局委员,在中央委员预选中却被差额选举差掉了。选举结果报到邓小平那里,邓指示:承认选举,不作变动,将邓力群列为中央顾委候选人。

      1992年十四大,又发生选举事故,本来已经内定为政治局委员的四川省长萧秧和内定为中央书记处书记的青岛市委书记俞正声没有当选中央委员。萧秧就此失去了进入中央的机会,俞正声则在十年后的十六大上进入政治局。

      以后就没有发生大的选举事故,内定进入政治局和书记处的人没有被差掉的。但还是有几个小的选举事故。十五大,中央警卫局长由喜贵被差成候补委员,十六大,内定担任江苏省委书记的李源潮被差成候补委员,十八大,内定担任国务委员的陈德铭落选中央委员,他自己要求不列入候补委员名单,结果第二年的两会自然不能再当选国务委员,让国资委主任王勇捡了个大便宜,当上了国务委员。

      通宝推:石狼,普鲁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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