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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茗谈(126):庖丁解牛 -- 本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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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关于“香港立法会”

            2012年香港立法会选举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后的第五届立法会选举,于2012年9月9日举行。全数70个议席,包括:

            1)35席由地方选区直选产生之议席,

            2)30席原有由功能界别产生之议席,

            3)5席由民选区议员提名,不属于其他功能组别的(超级区议会)议席。

            以下是2012年立法会的名单,可见“建制派(亲北京派)”的实力(点看大图):

            点看全图

            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香港立法会有2个关键点:

            一)分组点票

            《基本法》附件二规定,议员提出的“个人议案或法案修订”,表决时须以分组点票方式点算,要同时得到地区直选及功能界别界别的过半数出席议员投票赞成,议案才获通过。

            而政府提出的法案,只须获得过半数出席议员投票赞成,即为通过。

            对比一下:回归前,前立法局所有辩论之议案(包括议员提出的议案或修订),以多数票决定。港督(或主席)在相等票数时才会投出决定性一票。

            “分组点票”是什么意思呢?如果一个泛民主派议员提出个人议案,当天到会的立法会成员投完票后,要分组看。其中地方直选35席,假定当天出席30人,这30人中,必须至少有16票赞成,这一组才算通过,然后看其他组的点票结果,各组均通过,才能通过。而如果“功能界别组”有27人与会,其中有14票为反对票,那么“功能界别组”就没通过,而只要有一个组没通过,那么其他组就不必看了,这个议案就被否决了。

            换句话说,私人议案,要通过不见得难,但要否掉,就太容易了。亲北京派在指定当选的“功能界别组”里有23席,每次只要出动16张反对票,任何私人议案都不可能通过,哪怕剩下的54票全部都赞成该议案。

            这样的事发生过吗?当然。号称 “香港第一才女“ 的吴霭仪大律师,于1995年以独立人士身分参选“港英立法局功能界别法律界议席”,以723票当选,正式开始议员生涯。2003年,吴霭仪加入“四十五条关注组”,并于2004年香港立法会选举以此政党名义参选,成功争取连任。2012年,吴霭仪决定正式放弃连任,改由新人郭荣铿代表“公民党”角逐立法会法律界议席,正式结束议会生涯。

            吴霭仪在特区立法会,前后提出了超过一百项私人议案,不论其修订案多么中性(有些仅仅是对文法和标点的修订,吴是金庸评论专家,自然是文科好手),当时功能组只有30席,每次“亲建制派”就用15席“一夫当关,看也不看”,直接封杀,全面顶替了“皇家香港省省宣部”的把关工作。

            二)行政主导

            根据《香港基本法》第74条,立法会私人条例草案的限制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依照法定程序提出法律草案,凡不涉及公共开支或政治体制或政府运作者,可由立法会议员个别或联名提出(然后挨“分组点票”之大棒)。凡涉及政府政策者,在提出前必须得到行政长官的书面同意。因此特首事实上对所有议员提出的法案有先期否决权。

            ------<庖丁解牛>写到现在,已经变成了科普帖,大家勿怪。我想说的是,所谓“相对代表性更强的立法院(会)”,此科学假设,跟“一坨屎能代表广东省舆论界”这个假设,一样坚固及好闻。

            当然,“预备”兄的整体意见,我是赞成的。

            • 家园 感谢科普

              吴霭仪大律师,于1995年以独立人士身分参选“港英立法局功能界别法律界议席”,以723票当选,正式开始议员生涯。

              对这句话比较感兴趣。吴阿姨既然是走“功能界别”这一路的,这723票想必不是老百姓手里的“街票”了?是否和那24万选“推委会千人团”的票类似?究竟是个什么团体在投票?莫非是我党在港的地下组织已发展了24万积极分子?

              给我的感觉是,如果大家心平气和,貌似北京能拿到一半强的民意。理由是,35席民选立委可以拿一半,这还要考虑老百姓受到30个“功能界别”席的“逆推作用”,会倾向于选民粹。如果70席全开,人心应该有所回归。当然,这是2012年的局势,现在又是地铁游客,又是小孩儿尿不湿,再加上辣椒水一通猛黑,恐怕没那么乐观了。

              • 家园 关于香港法律界

                香港法律界以接受英式传承为荣,可以说是蔑视内地的香港知识分子的大本营。当年吴入选港英立法局,就是类似于“1200人委员会”委员选拔的“行业投票”,不是街票。

                选摘一篇吴写的网文,看来有一定的预见性:

                吳靄儀 - 權力的傲慢

                明報 2013年11月4日

                我承認,有時我真是對於法治能否繼續在香港維持感到非常灰心。表面上似乎一切如常,但骨子裡法治已經變質。

                看得到的是權力的傲慢。發牌不發牌是關乎公眾利益與公平原則的事(本注:应该是(免费收看的)有线电视发牌照一事,当时三选二,否掉了HKTV。梁以会议记录保密为理由,拒绝透露选择的详情,引发12万人游行),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是行使法律之下的公權力;然而特首竟然可以拒絕向公眾問責、解釋決定的理據與因由。更甚者,這個人居然可以說,我會向法庭解釋。顯然,市民不配要他問責。這已是極度傲慢。更深層次的錯誤,是這個政府視法庭為一個權力機關,政府只向權力負責。其實無論特首或法庭,都須服從法律,須服從的是法律,只不過法庭有獨特的解釋法律和按照法律審理裁斷及制裁的功能。

                但法治的作用,不在於法庭有權判政府敗訴,對政府施以制裁,而是在於政府知所止,自動守法,若政府對法律誤解因而行差踏錯,有人提出訴訟,那麼法庭就可以在審理案件的過程加以糾正。政府要是不守法,高傲地挑戰市民「夠膽/有錢就告我!」法治就已處於危險的邊緣。

                當受屈的市民不能或不敢提出訴訟,更甚者,當市民感到就算勝訴也毫無用處,因為法庭裁決不能令政府守法的時候,「法治」就失去意義,不再為社會重視。發牌事件,已令愈來愈多社會上「有識之士」表示司法覆核不會有任何作用。

                有識之士視法律程序為昂貴而無用之物,絕大多數市民卻期望法庭是一把尚方寶劍,懲治濫權者的更高權力,所以到底信賴的仍然是權,不是法。

                如果行政長官以至平民百姓看到的法治不外乎權在法庭,那麼法官的看法又如何?法大,還是法官大?到了法官也以為自己手操生殺大權就可憑一己好惡而行使法庭權限的時候,法庭也會成為破壞法治的工具。我們的法治文化到底賴誰維持?

                吴在这篇文章里的观点,看似颇有深度,其实不然。法律界和医务界,是香港专业界别里最最垄断保守的行业,港英时代还能接纳英联邦成员国里的律师/医生到港免试执业,立法局还有外籍议员(葡萄牙国籍)。到了回归后,对这类“外来和尚”一律大棒伺候,人家只能狼狈走避。香港法律界人士自视太高,小圈子太封闭,没有开放的头脑,看来有点跟不上时代了。

                具体到这个发牌照,梁固然一直有各种丑闻(包括勾结黑社会,但香港的黑社会有中华传统,比较有黑文化,有时其实算是可爱的),但这件事情上,我看可能确实有无法向公众发布的理由,比如北京的秘密情报分享之类。从这次曝光的黎智英勾结台独推动“占中”看,当时电视台牌照发给谁不发给谁,确实马虎不得。

                香港的治理体制,150年来的港督,一直是“军政和训政的结合体”,回归后中方毫无创意地照抄,萧规曹随,可以说相当自卑。这个体制里,“党管干部,党管司法,党管人大,党管军队”,这个党,是一人党,就是总督,因为总督代表英王。

                回归后,特区政府失去对司法的控制和影响力,因为司法界可以和港督一条心,不会和特首一条心。而“行政主导”又确立了特首在行政上的的独裁制,可以管干部,管人大。因此特首之位,对于北京,万万不能失去,哪怕政令不出特首办。

                而近期就真普选的话,北京失败的机会很大。

                这次事件,是个好事。我看在将来,上海深圳广州苏州这些经济发达城市,都会有“港式普选”(TG定3个候选人,选民再一人一票从中选出市长)。现在香港敢为人先,结果很不适应,社会分裂得厉害,香港两派的动机不同,但实际作用,是共同努力在打磨/完善这个“港式普选”,在做社会实验,临床采样取数据。你们乖,不要怕疼,多打几针,我们广州人深圳人将来就不走弯路了,谢谢。

                但另一方面,TG也不要懒惰到只怪美英使坏,人家不过是顺势而为,你要先自查自纠,那么怕“颠覆”干什么?这么大个体量,人家颠几下,你就覆(翻船)了?把自己的毛病改好了,人家自然颠不起来。

                • 家园 此所谓摸着石头过河,折腾的是港灿们,大陆观摩总结!

                  其实呢,最反对三选一的,应该是香港的财团才对。按照逻辑判断,即使是大财团推举出的候选人,一旦获得过半民意的加持之后,为连任之计,必然会给大财团们带来很大的冲击力。

                  理由很简单,大财团们的吃相太难看,特首只需要利用屁民的民怨上街,外加港灿、民粹以及反G分子的造次举动,就既可以打压大财团,又获得高声望,一举数得!

                  借此方法,朝廷也可以从里外不是人的被动之中,脱身出来,让你们去斗,朝廷最终当好不偏不倚的裁判员就好!

          • 家园 23条都不给通过,普选个头~

            23条是基础,没有这个基础,普选了分分钟闹分裂。

            当年反对23条的,就是今天闹事的组织者。这些人的意愿是一脉相承的:把香港再次投入女皇的怀抱。

          • 家园 我也有个方案

            就是:“把特首分成五份,然后普选”。

            目前的特首负责制度,其实中央很被动,万一特首为了自己的私利,养寇自保,故意用强逼反学生,中央不得不为其背书,虽然内心很不愿意。况且只有一个特首交心汇报,中央容易被误导或蒙蔽。

            我的建议,是:

            1)在1200人的选举委员会之外,再设立一个“教育委员会”,全民直选,充分民主,分区选出600名教育委员。“教育委员”是兼职工作,每月发给津贴,主要工作是利用业余时间(或每周抽半个工作日),监督本学区12年义务教育单位(公立中小学)的事务,包括人,财,物,活动举办等。

            2)2017开始,每次由选举委员会投票选拔“特首候选人”(供全民投票)后,由“选举委员会”和“教育委员会”联席开会(两会),共计1800票,选举4名“港事顾问”。假定选举委员会投票选拔了3名“特首候选人”,其中在全民投票中落选的2人,也可以参加竞选“港事顾问”,但得票数必须超过总票数(1800票)的55%,即高票当选。因为这2人竞选特首失败,同新当选特首的政纲差别大,私人对立情绪浓,不宜再当“港事顾问”,当然如果众望所归,那也可以一用。

            其余人参选“港事顾问”,只要相对多数票,即可当选。

            特首最多连任一届(即连续可任两届),而“港事顾问”允许连任2届(即最多可连续当3届)。特首不是这4人的老板,不能炒掉他们。能炒掉他们的,是立法会的弹劾。

            3)4名“港事顾问”的津贴,由立法会支付。此4人加特首,组成“特区战略组”,专门讨论表决特区的重大战略问题,但主要是务虚,不干涉行政和立法的权限。

            4)如果以内地改革前的国企来比喻的话,特首就是厂长,“战略组”就是厂党委。4名“港事顾问”,类似于美国的副总统,一旦特首不能工作,由这4人中特别任命一人(或轮流),完成任期。

            5)这样安排后,特首被分权,“总统制”变成“常委会制”。由于教育委员是公开直选的,民主派当然会获得相当多的席位,但“选举委员会”仍在北京的掌握下,那么以1200:600的票数优势,北京能确保在“战略组”里,至少掌握3席(多数席),此后再过渡一段时间后把特首拿出来直选,就不必担心太多,因为可以靠3票来钳制你。而对于民主派来说,基本能确保在“战略组”里至少有1席,目前有代言人进入体制内,而且随着区议员的逐步扩大直选,这1800票里得到的票数可能会越来越多(前提是选民认可民主派),这样的前景下,现在就不必硬要人大收回成命了,大家一起渐进,比较稳当。而民建联如果基层工作做得好,也可以从民主派手里“收复失地”,夺取部分教育委员的席位。这样良性竞争,还是老百姓有利。

            • 家园 本大用心良苦,只可惜,太过理想主义了!

              香港爆发学运的问题,其实和国际局势息息相关。俄罗斯陷进了乌克兰的泥潭,欧洲也跟着栽了进去,TG却悠闲的站在黄鹤楼上看众人潮起潮落,左右逢源,美帝怎么可能坐视呢?

              另外,行政权向来是需要统一的,类似公司化的运营,需要CEO在法律框架内行使独立裁决权。

              TG已经学会了搞政左经右的独门绝招,但是,还没有学会用更狡诈的方式,应对西方主导的所谓皿煮、普世的颜色攻势。

              香港是商业城市,学生们虽然上了街,但是,时间一长,影响了绝大部分人的利益,结果必定是个输。

              TG和港府不需要辣椒水,也不需要瓦斯弹,只需要耐心地等待,就足以赢得胜利。

              假设,学生们强行冲进了港府,更是无理,给了TG和港府采用武力驱离(不能动枪)的借口。

              就俺个认得观察,TG是绝对不可能放弃对于特首的控制权。当初,由于TG不懂西方的游戏规则,把终审权和立法权,一股脑的交给了香港,手头唯一掌握的行政权再失守,香港还是中国的香港么?

            • 家园 呵呵,这是要给香港搞集体领导啊

              呵呵,这是要给香港搞集体领导啊。

              我赞成渐进改革,甚至可以直接割让400个选举委员席位,中央不予干涉。也省去另起炉灶搞教育委员的开销。

              不过说实话,香港人眼下心浮气躁,你只要还有钦定的选举委员,不管什么比例,估计他们根本不会坐下来协商。

              事实是,中央已经让香港一人一票了,无非就是在候选人上想控制一下,图个保障。为了这么点儿事儿能上街闹好几天的主儿,说心里话,我是不愿意打交道的:不是太蠢,就是太恶。

              所以,我一直也没有热情像本大一样,好好替香港琢磨一下怎么改良。干脆就他妈来个“郑伯克段于鄢”。所有那些被热捧、不能当饭吃的概念,民主也好、普选也罢通通供应。

              然后淡定的看着你哑口无言的衰败。

              通宝推:puma2011,
              • 家园 集体制可以包容各方面

                (一)

                按《香港基本法》,香港在“2007年之后”就可以考虑普选。2004年4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2007年行政长官不会由普选产生,2008年立法会半数议员由普选产生,另一半由功能组别产生,这是北京首度明确提出时间表,被香港民主派指认为中央第一次推后香港(预计的)普选。2007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决定,2012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选举皆不实行全面普选。两次释法公布后,香港亲北京政团(建制派)必须表态支持,以致亲中的“民建联”的普选立场紧跟中央,一改再改,从争取“07/08双普选”变成“2012双普选”,然后转进到2017。

                2014年6月10日,北京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定义“两制”从属于“一国”,特区政府的权力源自中央。

                香港民主派认为,<白皮书>指责部分港人不识大体、人心不回归,即“对<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和<基本法>有模糊认识和片面理解”,中央索性明示拥有全部管治权,香港的“高度自治”是中央授予,给多少才有多少。这样一次性收回了管治权,也就不用“必然地”给予香港普选了------或者说,什么时候给,我看着办,你们吵什么?吵有用吗?

                于是,部分争取普选的学生/知识分子急躁冒进,开始策划与中央对抗;另一批中间派港人则抗拒中港融合。这次事件,就是“急进派”跑去挨砖(催泪弹),从而以悲情动员起中间派加入,一起反对当局。

                梁振英曾说,这份白皮书已准备一年,为什么选在2014年年中推出?

                一方面,北京近年不再顾忌国际社会的政府反应,基本说服了英国不再参与。

                另方面,TG全面控制香港社会的部署基本完成:经济上,国企及红色资本全面接管香港经济各领域,挤压港资财团的空间,不用像九七年前那样顾忌他们撤资;政治上,特区政府都已直接落入手上,香港主要政党、民间团体也被控制;民生上,香港从米袋子菜篮子到电力,到今年已基本控制在TG手上。

                (二)

                货币要有锚,港币的锚是什么?从联系汇率看,似乎是美元。其实香港公司和私人的银行借贷,或者说大半个社会的财务信用,都以房产抵押为起点。可以说,港币的锚,基本就是房产业。这是危险的单一依赖,但现实如此。

                所以打压地产党(政府土地财政,银行,地产商“三位一体”),是为了保护地产业的长期发展,避免大起大落,不是为了“打土豪”。

                香港社会的怨气,一半来自地产党,一半来自普选。病去如抽丝,这两方面都要慢慢治,不能一下拍得太死。“教育委员”是“影子区议员”,不影响现有区议会的格局,是“体制外的增量”,好比在1980年代,是国企以外的乡镇企业,这也是用温和的方式,尽量保护香港社会独特的原生态,在保护的基础上促其转变,是强势的一方比较负责任的态度。你们既然那么计较一个特首的虚名,那就注水后给你们。

          • 家园 功能组别当年是彭定康设计,共党为维稳而保留。

            现在泛民的折腾,所谓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共党对功能组别票仓的控制,远比街头直选那部分来得牢靠。目前泛民在立法院的席位,几乎全部来自于直选这部分。这也是泛民闹腾要开放普选的信心所在,他们认为如果一人一票,泛民的街头动员能力肯定强过共党和建制派,因此获胜几乎是一定的。

            在这种情况下,共党对特首普选肯定是有顾虑的,都是玩政治的,大家的小算盘怎么能不打,你的小九九我怎么能不知道?以泛民目前就在挑动民粹的激烈做法,上台之后借香港民意要挟中央是白痴都想得到的必然结果,不给糖就闹,鼓动老百姓反中,从经济民生入手,一步一步行港独自治之实。少了特区政府这一道缓冲带,共党治港的回旋余地将更小,应对将更加被动。

            不要把香港所谓法制社会的神话想象得那么高大上,这帮人现在就在践踏香港法制,上台之后以所谓民主之名公然挑战基本法的事也一定做得出来。

            民主的基础是互信。如果泛民是忠诚反对党,“反贪官不反皇帝”,普选的事很简单。但若心怀不轨,本来就小阴谋小诡计地闹腾,动不动向洋大人请示报告,拿着外国人的钱和护照回来搅和,共党可能放心把权力交给你吗?

            表面是普选的程序制度之争,背后还是反华反共的老戏码,经过[**],苏东,经过伊拉克、叙利亚、乃至乌克兰,国外那些王八蛋用一点破钱和几句口号忽悠港人去砸自己的家,港人还就挽胳膊卷袖子准备砸了,这些兴高采烈参与其中的港人,不是傻逼是什么?

            我们这些局外人,坐着看戏好了,未来一到两年,希望香港这戏台子对内地80后和90后一些不知道流血暴力为何物的小年青们,能有所启示。

            • 家园 受教受教

              以泛民目前就在挑动民粹的激烈做法,上台之后借香港民意要挟中央是白痴都想得到的必然结果,不给糖就闹,鼓动老百姓反中,从经济民生入手,一步一步行港独自治之实。

              这句话说的发人深省。能展开说说么?

              比如随着香港经济的原地踏步甚至倒退,香港市民被他们的“民选港府”挑动攻击内地工商业机构。甚至发动独立公投。

              如果这些剧本出现,那么全港戒严,取消特区,或者并入深圳是不是可行的选项?就像有人建议武统台湾反而可以毕其功于一役,避免遗祸子孙。

              是否因为我们现在对香港是已经“统”了,所以千方百计避免冲突。以缓行渐进为方针?

              • 家园 兄台不必客气,香港之事,都是局外之人,随便说说而已

                国庆假期,吃喝玩乐之余,最大乐趣莫过于看香港“群众斗群众”。

                然后看暧昧而淡定的港府一面在记者会上表决心,一面在闹市区保护学生继续抗命。

                然后再看泛民如何耍小流氓,看女学生被摸脚而大喊非礼,看反共势力如何大放风声,说内地大遣特务入港捣乱。

                共党混国际政治黑社会久了,大流氓不假,但其实还算是有格调的大流氓。下三滥的招数当年不用,这些年执政久了,恐怕更用不顺手了。你拿这些小把戏演来,不是班门弄斧只增笑耳么?现在就是冷眼看戏,看泛民和港府唱双簧,反正我红线划上,剧本备好,你若不知死活攻上门来,那自然是一刀砍翻,清场。不过现在看,泛民很知趣的,假革命党要收摊子了。

                其实我倒是希望对方不知死活一路猛攻,然后彻底清场。奈何人家也有韬略,香港之乱,怕是要长期化了。香港的普通老百姓,怕是要继续受罪了。这些往昔锻炼一下都要躲避太阳现在却不畏风雨自动站街的学生,希望他们在念叨“革命不是请客吃饭”却最终发现革命归根结底还是要吃饭的时候,为时尚不算太晚。

        • 家园 这个其实和我对香港的估计差不多

          香港地产党不仅掌权而且大赚特赚,市民阶层被压迫的厉害。港人治港的代表性太差,普通市民希望通过普选扩大代表性。愿望可以理解,途径是错误的。

          而中央的问题在于除了特首,对于香港再无有效的制约途径,若是特首普选,高度自治就真的变成完全自治了。

        • 家园 要让事实来教育香港人民

          香港有些人就是喜欢唧唧歪歪民主,好像对政治多了解,对治理香港有多少好想法一样。

          TG这次有点象摆了个局,香港一旦跳进来,就不仅要一举击溃香港的反对派,而且要震撼整个香港。

          这次事件,不怕闹得大,也不怕拖得久,TG的目的是要让整个香港真正看到后果,真正认真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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