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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 梦鸽亲手将全家送上了祭坛 -- 忘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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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关于量刑,你可以看看下面的相关规定

                鹫鸣其野:【原创】罚当其罪的典范:不专业感慨李某某案判决结果

                16-18岁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基准刑的10%-50%。很显然虎子方面的“抗拒从严”让法官不肯给更多的让步,顶多算减了10%,很有可能还被他屡教不改(别忘记他是收容教养释放不到一年又犯事,本身就麻烦)给顶了。

                • 家园 主犯加重,第一个上的再加一码,

                  如果是第一个提议的,绝对主犯了。还有就是没有坦白,不是第一个,别人都撂了,你还死扛。浪费警察叔叔的时间,后果很严重了。同时,没有取得受害人的谅解,连起码的歉意都没有,还泼脏水,估计这都是加码的原因吧。

                  最搞的是,终审结束的陈词。天一说,难道就因为我是将军的儿子,才对我这样吗。法官说,这个和你的身份没有关系。

              • 家园 不能这么说吧

                赔偿应该视为认罪态度良好吧,依法应该可以减刑的。

                • 家园 问题在于可以减多少个百分点

                  从10年到缓刑,这已经是多少个百分点了呢?

                  因为赔偿了十几万,就可以减掉八九十个百分点,这是什么法律?

                  你有没有基本的数字观念?

                • 家园 但这个有一个尺度

                  特别是这种纯凭口供定罪的案子,否则就会出现一伙坏人把罪最浅的那个人坑了,变成罪最深的,自己反而检举合作有功,不受惩罚。

                  • 家园 所以现在多名案犯的情况下

                    都是独立分开审讯,最低限度减少串供可能。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 家园 您的意思就是李XX是被其他四个串供坑了?

                    那先得有过硬的证据才能这么说吧。

                  • 家园 老兄算了。

                    人家认为证据是充分的,判决是合理的,再多说几句,水军什么的帽子就扣过来了。

            • 家园 有些朋友混淆了量刑和犯罪的概念

              不是有专家说虎子如果在狱中认罪并积极改造,最快5年可以假释出狱。如果这一幕发生了是不是可以说虎子在狱中的积极认罪改造态度把强奸变成了半合法的奸?

        • 家园 别的不评论,就最后一条,

          还有,几个同案犯串通就可以把另一家出卖

          不明白什么叫出卖,是你真的相信虎子清白被另外四个合伙坑了,还是认为轮奸存在,他人应该为虎子隐瞒实情?

          95年的冲绳美军强奸案你知道吧,出事的n名美军,但最初有n+1名美军在一起。开车回去路上有个大兵提议“找个妞玩玩”之类的,其中一个以为是开玩笑,结果发现其他人都是真的,害怕了下车自己走。然后事发,车上其余士兵都有犯罪嫌疑被调查,走掉的那个当然没事。犯事的美军士兵实际上是靠治外法权才脱身的。

          这事就说明一件事,遇到损友早点脱身,否则别想干净。虎子和其他四人往好里说也是“一起嫖过娼”的战友(好像还是高境界?)了,就算是被坑的除了自己给自己几个嘴巴交友不慎,还能埋怨谁?

          • 家园 遇到损友+司法不公,就只能埋怨损友而不能抨击司法不公了?

            损友这个难说,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不会遇到损友。

            问题在于,司法不公将会把损友带来的损失无限的扩大。

          • 家园 从之前披露的信息看

            那个大魏所起的作用至少不亚于李某,李某中间提出要回去不玩了,但那个大魏坚持要找人

            事后几个人一同指向李,大魏倒是只算个从犯,这如何让人相信。难道所有人都是傻的只相信人说的话。受害者说自己是处女就是处女?

            你说得很对,“遇到损友是要早脱身”。但这句话就成为损友坑人正确的理由?因为交了损友,所以就该被损友坑?

            另外,你好象也不敢面对我讲的前几条,其实多数人震惊的是,恰恰就是前几条。正如有位河友讲的

            量刑的结果,只表明,中国司法的可操作空间太多,并非法治 [ 葡萄去哪了 ] 于:2013-09-29 00:57:19 复:3924059

            其中的寻租空间太大。并非法治,而是人治。

            先不说本案中的是非,只说这个判法,就非常不法治,入监十年,与缓刑,对当事人的未来,影响太大了。

            • 家园 几点意见,供参考

              事后几个人一同指向李,大魏倒是只算个从犯,这如何让人相信。

              本案不分主犯从犯,只是提到在犯罪中的作用.

              大魏有认罪,有赔偿,有原告的谅解,而李哥一个都没有.偏偏这三者,都是从宽发落的理由---在法律上写得明明白白----如果有意见,只能请人大修改法律,怪不到法官头上.

              有一个问题,倒是可以怪法官,那就是对李哥的前科的衡量.李哥屡教不改,是个铁打的事实----上次就是无照驾驶,这次又是无照驾驶.上次就是打人,这次还是打人(这个不争论,判决书说他打了杨女士)----但是这个屡教不改,算怎么个性质的恶,法官是有一个裁决自由的.很明显,这次法官把这个屡教不改用来抵消李哥的未成年人的性质了.

              • 家园 认罪最多减10%

                然后赔偿加上对方谅解就再减一个50%是吗?--参照大魏4年,李天一十年,60%的差距,与另外两位少年就更没有办法比了

                1,对方怎么那么容易就谅解了,不就是出了十几万元罢了,那么这是什么样的女性

                2,十几万元的赔偿就可以换取9年(假如李天一认罪,减10%)与缓刑的差距,金钱的力量是不是太大了呢?

                通宝推:acton,
                • 家园 上面的帖子我已经说过了,再重复强调一次

                  强奸案里面,如果情节严重,那么刑期是十年以上,乃至死刑.如果有了轮奸的情节,那么必然是情节严重,所以起步价是十年(在法律实践中,一般多一个人多一年,既然是轮奸,当然最起码有两个犯罪分子,真正的起步价其实应该是十一年).

                  而未成年人犯罪,判刑要从轻或者减轻,这也是法律明文规定的.

                  这两个词,意思是不一样的,所谓从轻,是按照起步价来算.而减轻,就是在起步价基础上,再打折.

                  现在再考虑第三个因素,李哥的屡教不改的前科----要知道,初犯从轻,再犯从严,这也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世价值.小偷小摸是违法,但是多次小偷小摸被抓住,那就叫惯偷,是犯罪.在判决时,李哥的历史,是法官必须要考虑的因素.

                  法官最后把大魏减轻判决,李哥从轻发落,有很大的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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