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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讨论】王局长终于被提起公诉了…… -- hycp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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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应该是录音,谷开来杀人后去向王立军说明情况

            王立军录下音,这个录音,他可以给薄熙来听一听,反正他不会只拷贝了一份。

            • 家园 你杀了人会不会向公安局长汇报?
              • 家园 你也没看新闻啊,王立军和谷开来属于合谋杀人,只不过是谷

                开来动手,杀完之后当然要去跟王立军说,因为王立军负责善后。

                • 家园 这个合谋杀人又是哪来的证据支持?

                  还有,既然是合谋,居然要一个生手,还是个女人去酒店杀人?而一个做公安的老手,男人,却不去杀人?

                  杀人就能救得了远在英国的人质?

                  这是一个老公安做的判断?

                  • 家园 这都是根据王立军的庭审公告啊,王立军最后让谷开来动手

                    这个我已经说过了,因为如果王立军自己动手,就会很容易与谷开来切割,那么这件事就没有意义了,不能用来牵扯薄熙来了,他当然不会自己动手。

                    这是王局长走投无路,不得已而为之。

                    我的个人观点,你可以看下这个我前面回的。

                    url=/article/3792311]luguo:个人来梳理一下这件事,觉得是根子在薄熙来,起点是王立军。[/url]

                    • 家园 新华社的庭审公告?那不是剧本吗?

                      新华社的庭审公告?那不是剧本吗?

                      • 家园 我觉得还是应该客观的冷静的直面这个惨淡的现实。

                        王局长在这个案件中是占据主动的。谷开来说王立军阴险狡猾也大概源于此吧。

                        王局长不去占据主动,也许连最后一丝自救的希望都没有的,他参与这个案件是走投无路的选择,如果有别的方法,估计王局长是绝不会走这么一步杀敌一万,自损一万的道路的。

                        卷入政治风暴的王局长选择了直面冷酷,没有束手待毙,我觉得是可以理解的。

                        即使这是一场戏,也是有现实基础的纪录片,只不过有所删减,有所剪辑,但并非无中生有。

                        我个人如此看,因为这前前后后的说法显然都是连贯的并且在主线上是能够联系起来的。

                        • 家园 如果庭审为事实

                          那么,说王阴险狡猾一点也不过分,切入点就是13日谷杀人,12日谷王密谋,还卷入政治风暴呢,这就是一共谋杀人吧?如果没有12日谷王密谋,那王还真是被动的。

                          • 家园 根据这些信息分析是这样,但虽然谷开来说王立军狡猾

                            王立军这狡猾也是走投无路的狡猾,如果王立军有选择,他绝不会想有这样的狡猾。

                            这种狡猾不过是比不狡猾下场稍微好一点点,事实上还真的不知道是好还是不好,只不过王局长没有束手待毙而已,这也是王局长个性使然。

                            其实根源都是为了打倒薄熙来,而王立军作为薄熙来的最大成绩,是首先要被打倒的,所以该怎么说呢,归根结底,王局长还是这场政治大戏中最无辜的人物。

                            • 家园 这个不好说

                              说王无辜,我觉得为时尚早,尽管那个所谓的巨贪300万和徇私枉法我觉得确实是扯淡,但杀人这个事情,你回避不了谷王密谋在先这个事实;没有这个什么都好说,有了这个,王就掉进屎坑了。

                              你要是再联想王被中纪委调查在先这个传言,那么,阴谋论就很瘆人了。

                              • 家园 有一点我还很好奇

                                就是王立军庭审实录里:

                                王立军在接受调查期间,揭发了他人重大违法犯罪线索,为有关案件的查办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里他人重大违法犯罪线索是什么呢?

                                先分析是不是谷杀人一案呢?可能性不大,首先中国不存在米兰达法则,其次王立军被法庭认定有自首情节,那么对侦查人员的询问,王应如实作答。

                                而王的罪行和谷的罪行在此案中是紧密联系在一起,两者互为某种连累犯的关系,当如实交待自己罪行时,自然会涉及到他人罪行。在这种情况下,很难被认定为揭发了他人重大违法犯罪线索。

                                而如果不是谷,那么就更有趣了,公安局长掌握了他人重大违法犯罪线索,这个……他准备犯多少起徇私枉法罪啊……

                                • 家园 我昨天帖子也有相同的疑问

                                  我的结论是,这个揭发他人重大违法犯罪,说的不是谷杀人,你看看庭审的原话:

                                  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薄谷开来涉嫌故意杀人的问题,并提供有关证据材料,积极协助复查,为公安机关侦破该案起了重要作用,可以对徇私枉法罪酌情从轻处罚。王立军揭发了他人重大违法犯罪线索,为有关案件的查办发挥了重要作用,有重大立功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按照正常的中文,这两句话前一句是说王在谷案子里面的表现,后一句是说王在其他案子的表现,也就是说,“揭发了他人重大违法犯罪线索,为有关案件的查办发挥了重要作用”,这句话适应的“有关案件”,就不再是上一句已经提到的谷案了;否则,即为重复。

                                  那么,这个有关案件是谁呢?答案恐怕昭然若揭了,当然,还有很小的几率是指徐明,这个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 家园 后一句可以解释前一句呀

                                    前一句说他可以被从轻处罚,后一句再解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而可以从轻处罚,这样的话,两句话就指同一件事,说来说去就只有谷那个案子而已。

                                    当然这样从语法上说有重复之嫌,所以只是一种可能的理解吧,呵呵

                                  • 家园 徐明算不上“重大”,唯一可能的只有薄了。

                                    不是早吹风,薄是野心家、阴谋家吗?或许动用技术手段就是薄让王办的。如果技术手段是对常委的,那就是重大案件。

                                    • 家园 你这个说法,按照王庭审记录和起诉罪名来看是不成立的

                                      被告人王立军滥用职权,未经批准或者伪造批准手续,先后对多人使用技术侦察措施,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从这里面可以看出来,这个技术侦查,是王自己搞得,未经批准或者伪造批准手续嘛,很明显没有薄的事情,说实话,薄需要搞这个?我从来没相信过。

                                      再者看,“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显然不是说对海大富的,因为海公公不是中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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