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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一次车祸 -- 九霄环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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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一次车祸

    今天下午遭遇了一场车祸。考虑到事发前后经过对于他人或许有一丝借鉴,也或许还有点故事性,在此就简要如实地记录一下,对于自己也是一个事后的警醒和深入的反省。

    时间是今天下午三点多,地点是南京江东中路万达广场以北,如果有谁恰巧在那时经过那里,你会发现路中央绿化带旁边停着两辆车,一个灰,一个红,而旁边站的人,一方是一家三口,对,那个戴眼镜一身短袖短裤的就是我,另一方是个一脸凶相的壮年男子,如果你仔细注意的话,你会发现他胳膊上的刺青,脖子上戴的金项链,金珠子有珍珠那么大。这些,就是出场的人物,但是后面还有人物出场。

    事故发生的那一刹那我并没有亲眼目睹,而是只听到“砰”的一声从我车身后侧传来,那一刹那刚一发生,我还以为谁家飞机撞了鸟,可见大脑的运作有时候有多么荒谬,不过几乎立刻,意识不得不从云端回到地面,因为很显然,车子被撞了。

    靠边停车、下车之后,首先检查自己的车子,发现右侧身拉了一道长长的胭脂红,形状怪诞,好在车皮没发生形变,这就是所谓的“皮实”吧。发现后面一辆红艳艳的大众速腾正朝着我瞪眼,看它的遭遇,显然是它的左前侧撞上我的右侧并拉了一段距离,它的左前轮上的车皮有点瘪。它停在路道上干瞪眼,司机似乎是个新手。我指示里面的司机也靠边停下。司机下来了,鉴于前文已经对他作过形象推介,这里只需加以总结:一个司机里的新手,但似乎是一个黑社会里的老手。

    他下车之前就开始控诉我了。什么“我都打过来了,你还往前窜……”,那意思似乎是他老一拳打过来,我得往后缩得远远的。然后是重复性的“我都打过来了,你还超车……”。还有这句“要不是我摁喇叭,你早跑远了”,典型的以小人之心,度,不是君子之腹,算是常人之腹吧。还有这句“要是我早几年,我不……你,开个车把我脾气都磨平了”。那个“打”还是“揍”字他说得很含糊,我就装没听见了。这些我都没和他争。我本来还真不知道怎么撞上的,这人话虽不中听,但有信息量啊,咱得搜集信息,搞清楚到底怎么回事。信息方面,有一点首先确定了,这哥们听口音是东北那旮旯来的,赵本山的老乡,不过没赵本山慈祥。本山兄慈祥吗?相比这位速腾兄,绝对是慈祥的。

    对速腾兄稍事安抚我又回到车里,一边翻找保险卡,一边问领导座位上的领导是否看清楚出事过程。领导没见过这阵式,满脸忧心忡忡,她话里似乎还真是我的错,但是她又表述不清,加重了我脑子里的迷惑和我心里的负疚感。

    在特别宽的路,在特别多的车道和特别多的车流中间,当时发生的似乎是这样的:我行在偏左的一个车道,他行在右边隔壁的一个车道,他向左变道,我向前直行,我们彼此人生的轨迹在那一刻发生相交,这并不意味着罗曼蒂克的邂逅,而是意味着严酷的车祸。

    早先我所知道的是,发生交通事故后,要报告保险公司,并且对于谁对谁错出言谨慎。其它的我就不知道了。我不知道对于上述情况到底谁对谁错。心里隐隐约约觉得自己的注意力当时并不“在场”。对于存在主义哲学我所知不多,但是援用也好,挪用也好,化用也好,我发现“在场”一词在此获得一个准确的运用,即,我当时的注意力“不在场”,要不我怎么就想不起来是怎么撞上的呢,事实上我根本就没注意到旁边有这么一个艳丽的家伙。

    驾驶汽车有两种“境界”,一种是注意力处于“在场”状态,也就是说注意力高度并有效集中,对于高水平的驾驶员,他们能做到周围的车辆“一撅屁股就知道他们要放什么屁”,甚至别人还没撅屁股就对某种屁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在这种状态下,该规避也好,该减速也好,或者该鸣笛也好,他们都可以“运用之道,存乎一心”。在这种状态下是交通事故率极低极低,几乎不可能。

    还有一种“境界”,就是注意力处于“不在场”状态,就是开车没有“存在感”,神游物外,开车凭潜意识,“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也不一定发生事故,但前提是别人不犯错。如果恰好别人犯错了,那么就很可能发生事故了。

    很快我就打了人保的服务热线,服务员做了相关记录之后边告知我到黄山路2号定损,并打122通知交警。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打了122,那边一个慵懒的声音问我事故是否严重,告知不严重,对方于是就说给我备案,不来了。这边警察不来,那边倒是来了俩人,什么人?速腾兄请来的俩“朋友”,我看是倒象是两个助拳的。可见白道的出勤率相比黑道,情况堪忧啊。

    我估计速腾兄的意思,这俩朋友呢,一来是要“助一助拳”的,不假,二来呢,速腾兄也真太新手了点,对于出交通事故,看得出他是真不知道怎么处理。我告诉他我打了我保险公司,需要去理赔中心先定损,我告诉他如果确实是我的错,我的保险公司会赔他的。听了这些之后他反倒更烦躁了,因为他知道显然他也得给他的保险公司打电话,可是他车上没带保险卡,给放家里了。这事显然让他不仅昏了头,而且简直是懵了头,他从空调车子里钻出来时竟然满头大汗,车子停下许久,人站车外也不知道熄火。那一刻他除了控诉我,防止我跑掉之外,显然他已茫然失措了,所以他需要请帮手,不只是需要请拳头上的帮手,更重要的是请脑瓜子上的帮手。然后,他那俩助拳的很快就到了。

    这两人说话不多,态度平静理智,似乎是俩兄弟,操普通话。年长的那位,我就叫他长拳兄吧。长拳兄让他回家去取保险卡,然后去理赔中心,叫我把我的驾驶证给速腾兄,我给了他,也向他要了他的驾驶证。速腾兄想让我先跟着他到他家去一趟,他总怕我跑了,我说我去那干嘛,我先去理赔中心等他。长拳兄同意了,速腾兄也跟着同意了。交换驾驶证是有效的。长拳兄的话也是有效的。

    到了理赔中心,我就开始思量了。如果局势发展到一定的地步,如果只能由我们一家三口和那三个五大三粗的壮汉评理,恐怕对于我们是很不利的。我会有那个精气神和他们玩这种游戏吗?我想,承认是我的错,也不是不可以的。毕竟,我还真不知道一定是他的错,还是我也有错,或者完全就是我不对?如果我当时注意力仔细一点,多一点预防之心,这事故本来或许是可以避免的?

    在理赔中心转了转,发现最边上有一个交警室。这是一个可以调用的资源。就让交警判吧,正常人大概都会这么决定,我想。这里设了一个交警室,看来路上交警不来,只备案并让我自己拍照倒也说得过去,毕竟重大事故优先。前面说白道出勤率不如黑道算是腹黑了。

    在等候厅里,看见门口有一对母女和一个老男人大吵了起来。年青姑娘跳着、骂着、手指尖象长矛一样戳着,象上了发条,为了一个小小的事故,一个值三百块钱的事故。

    速腾和长拳他们仨来了。我直接跟速腾说:“那儿有个交警,我们让他判,你把情况跟他说说。”我们去了交警室,有趣的是,长拳和他弟弟竟没有陪着进去。

    速腾两句话一说,交警就斩钉截铁地说:“你变道,你负责!”

    这交警是不是有点太简单粗暴了,怎么不问问当时我们之间的距离,彼此的车速,信号灯有没有打等等细节问题?一概没有。速腾变道了,速腾负全责。理由呢?交警说,变道者是在借用别人的道,举例来说,那个左车道原本是我在行驶,是属于我的道,速腾变道是借道,发生事故,速腾负全责。(注意:据网友入江云介绍,如果变道车尾部和后面的车前部相撞,那就按后车追尾来办了,后车负责。)

    这样一看就比较清楚了,我原本正常速度行驶,速腾在右边变道,他显然没看见我上来了,野蛮变道,一甩车头撞上我的车右身。简单粗暴的不是交警,简单粗暴的是速腾。

    速腾和交警较劲的时候,我没有插嘴。出来我对长拳说“我一句话没说,交警判他负责”。速腾很不甘地和长拳讲了一下,长拳也认了。

    速腾的保险公司是平安。去平安柜台那边我和他稍许谈了谈。得知他媳妇和他闹意见,不在家。他刚才回家没钥匙。他家在二楼。他是爬窗户翻进去拿保险材料的。和他还是半个冤家,我不好取笑他,否则,我会说:“你要是住七楼八楼什么的,得扮演蜘蛛侠了。”

    平安的定损员定了损,我的右侧两个车门和后轮盖都得做漆,维修费约合900元。速腾的约合500元。费用全部由平安保险出。我让速腾把他的地址给我,这样我才能把我的维修发票寄给他。

    最后散的时候,速腾问我,有点让我扪心自问的意思,他问我:“你就真没有一点责任吗?”

    我有没有责任呢?在法律法规的意义上说,我是没有责任的,在保险费用上,我也是没有责任的。这件具体的事情上,也许确实是对方犯了严重的错误,但是对于一件给自己和别人同时带来麻烦的事情上,对于自己家人受惊,连带着需要向心脏不好的母亲隐瞒,难道我真的就没有责任反省一下自己吗?难道我真的没有责任警醒自己开车时一定要注意力保持高度“在场”状态吗?

    车祸猛于虎,车友共勉之。

    • 家园 要是在美国,交警来处理的后果

      那位速腾老兄,没带保险卡,首先就是一张罚单。说不定他的车辆注册单也没带,也是罚单...

      车祸这东西吧,发生后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推卸责任,美国中国都是,感觉是人类本性之一。如果大家都勇于承担自己的错误,世界会太平很多...

      2009年冬天,美国中部某州。圣诞节前的早晨7点我被敲门声惊醒,几个壮汉站在我的门外。原来头一天晚上大雪,第二天凌晨他们来扫雪,扫雪车失控,车子撞到了我在停车场的车。事故大概是早上5点发生的,结果他们在外面等了2个小时来敲门,告知事故经过。然后打电话叫警察,警察来了给了对方司机一张罚单。当然这一部分原因是扫雪车是公司的保险,个人不用掏腰包,当然还是吃了一张罚单。世界都这样,交通事故会容易处理得多。

      顺便说一下,国内修车真是便宜啊。美国一般就是直接换,丁点大的擦痕也是换了了事,光是材料费就不便宜。

    • 家园 变道的全责

      变道的全责,即使你撞到变道的尾部,也是变道的全责

    • 家园 你要是被闯红灯的电驴撞到了那才更郁闷呢

      昨天我老婆被一闯红灯的电驴撞上了,那骑电瓶车的就擦破点皮,去医院检查了一下,医生居然开出了3天的盐水,唉,1K这就没了,郁闷阿 ,电驴闯红灯撞你,你还得掏钱,所以撞到车还好,撞到人很麻烦,擦破点皮也得扣车,车得拉到交警队去了,最郁闷的是闯红灯的电驴还说我老婆闯红灯了,连个红绿灯都不会看的家伙啊

      • 家园 电动车应该属于机动车

        电动车应该有一个特殊的分类,需要体检,需要考交规,但不需要考驾驶技能。这样可以加快普及交通法规意识,而且也避免了电动车与汽车相撞时汽车被冤枉了。

        只是现在这么个又懒惰又贪吃的当权集团,指望它们做出改变实在渺茫啊。

        • 家园 现在都是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而乱管
        • 家园 这个公安部早有明确规定的。

          加装助力装置(含加装内燃发动机、电动机等)的三轮车,以及时速十五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即电动车)都要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

          各地对电动三轮车的管理都有所加强,虽然无牌无证上路的依然不少,但总算是管起来了。成问题的是这个电动车,超速几乎百份之百,按理说都该上牌持证驾驶,可因为事涉“弱势群体”,基本处于放羊状态。

          我至今弄不懂,这个“弱势群体”到底指什么,这些电动车和汽车比似乎“弱”,和行人呢?和自行车呢?我就遇到过电动车撞行人致死并逃的案件,这时它还弱势吗?

      • 家园 路上开车最烦那些开电驴的

        根本不守规则,想怎么开就怎么开,红灯在他们眼里是不存在的东西,只要能钻得过去,哪里都敢去。关键是交警也没法管,因为这些车都是不用牌的,管都无从管起。相对来说,摩托车就好多了,有牌子在那里,车主不敢违章。现在只有个别地方电驴要上牌,真希望这些车能能够早点被管起来。

        • 家园 电驴按规定是要上牌的,至少宁波这是要上牌的

          我前几天被一闯红灯电驴撞了,郁闷的是哪里没监控,这下扯皮了,对方擦破点皮也敢要5K,我火了,就和交警说把车扣交警队吧,我满30天了来拿车,按规定扣车最多30天了,本来想自己认个全责,对方也能多赔点,现在这样我是不会认责的,无非是自己之前垫付的1K的医药费拿不回来多少吗,我宁愿自己多花一些钱,也不多给对方一分钱。

          • 家园 兄弟也是宁波的?有没有想踩油门压死几个电驴的冲动?

            有次乘出租车在桑田路和百丈东路交叉路口,排队等绿灯,突然车后部嘭的一响,司机观察后视镜,没看到什么,一会儿,一个人从后面爬起来了,司机吓坏了,赶紧下车,我也下车去看。

            一个电驴从后面撞上出租车,人仰驴翻,出租车电话保险公司,被告知对方全责保险公司不理赔,警察来了说最好司机担全责,并赔偿电驴一些,否则比较难处理,这是实话。

            司机看后车保,没什么大碍,就说私了算了,你要多少?电驴开始报价,司机杀价,最后500块成交。就在司机掏钱的时候,电驴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手机,说手机摔外了,要另加钱。

            等解决完毕,司机一上车就说,拿波~!早知道这样,电驴从前面来,就撞死他算了。

            • 家园 中间没有其他细节?

              您车停在这里,别人撞了你,你全责?

              汗一下,什么逻辑?

              • 家园 你火星人?

                后清国的法律就是这样的

                非机动车与机动车事故,一律机动车全责,除非你有铁的证据证明你没有错(注意:是证明你无罪)+而且采取了必要的避让措施,才能只承担10%的责任(法律的最低无罪赔偿下限)。

                所以,满大街助动车最狠!

                曾有智力题:发现一个穿拖鞋无刹车的助动车朝你撞过来,怎么办?

                1)飞快地拿出一辆折叠自行车,撞上去。

                2)飞快地下车,跪在车前:大爷,我上有老下有小,与您前世无怨此生无仇,您绕了我吧!

              • 家园 没其他细节了呀,逻辑很简单的,在新交法之下的实际操作

                是这样的,即使非机动车全责,机动车也要支付非机动车损失的10%以下,而非机动车都没有购买任何保险来理赔,所以如果非机动车全责,机动车这里撞坏了那里撞坏却很难向非机动车要到钱,得自己掏钱,而非机动车的损失,机动车却很难拖延,因为事故处理要事故双方都认可,否则要扣车,机动车被扣还要交每天的扣车停车费。

                所以,一般情况下,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事故,都是机动车把全责揽了去,这样机动车的保险公司会理赔。

                在这种司法实践情况下,碰瓷的非机动车一般要求1千元以下,找女性开的私家车或者出租车来下手,一般都会得手的。

                出租车即使停着等绿灯,当然可以去碰瓷,完全没问题,出租车根本不愿意争执是非曲直,更倾向于私了,而不是被扣车。

                宁波本地一个最搞的例子是,某女士回家,把车正正规规停在小区停车位里,也交停车费的,表面上完全没问题,但是一个老汉吃老酒吃饱,骑三轮车撞上去了,死了,弄来弄去,大家发现,根据法律,如果是这老汉的全责,某女士将得不到自己保险公司的理赔,除了自己掏钱修车,还得佩服死者损失的10%---一般来说死一个人40万,即还得赔付其家属4万元。

                所以,基本上如果跟出租车师傅聊宁波交通,师傅们都会破口大骂共产党。

                • 家园 错得离谱!!!

                  交强险条例、条款出来后,对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机动车方不负事故责任的,如事故造成非机动车、行人一方人身伤亡的,由机动车一方在不超过交强险伤残、死亡赔偿金限额及医疗费限额的10%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对财产损失则最多赔偿100元,其余损失由事故责任方自行承担。目前伤残、死亡赔偿金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限额为10000元,即分别为11000元和1000元。三项相加,最多赔偿12100元。这笔赔款将由承保事故车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足额赔付,你甚至可以不必垫付。

                  至于自身的车损部份,按新修改的《保险法》,扯主完全可以向承保车损险的保险公司索赔,据我所知,目前已经没有哪家保险公司再在这种案件上拒赔的。

                  特别提醒河友,小事故可以算算时间成本认认倒霉,涉及到人身伤亡的,千万不要犯糊涂,就是交警劝导或威逼你自认全责,也不要做让步,该什么责任就什么责任,千万不要心软,否则后果难料。切记此点。

                • 家园 这么奇怪法律?

                  [URL=]宁波本地一个最搞的例子是,某女士回家,把车正正规规停在小区停车位里,也交停车费的,表面上完全没问题,但是一个老汉吃老酒吃饱,骑三轮车撞上去了,死了,弄来弄去,大家发现,根据法律,如果是这老汉的全责,某女士将得不到自己保险公司的理赔,除了自己掏钱修车,还得佩服死者损失的10%---一般来说死一个人40万,即还得赔付其家属4万元。[/URL]

                  这个也太奇怪了,两个问题:

                  1.这个立法的初衷是什么?很难想象负全责的一方还能够得到10%的赔偿。

                  2.是否全国如此?还是仅宁波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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