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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从陈希同,陈良宇再到薄熙来 (一) -- 俺本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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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从陈希同,陈良宇再到薄熙来 (一)

    从89年到如今,或者说摆脱了强人政治以后,(当然直到1997年邓去世前,一直有着强人政治的影子,但名义上江已经是核心了),牵涉到政治局委员的案子总共三起,而且全都是直辖市书记。所以研究二陈的案例应该对判断薄的结果有很大帮助。

    下面是中国官方介绍:

    1995年4月5日,王宝森畏罪自杀。

    次日,陈希同、李其炎联名向中央书记处呈交“引咎辞职报告”。江泽民批示:辞职一事暂不议,先向北京市处以上干部传达王宝森自杀事件的情况,上下要坚守岗位。

    四月中旬,江泽民、胡锦涛找陈希同谈话,提出将其调职的意见,不料陈希同却以退为进,坚持辞职,中央不同意。四月二十五日再次提出辞职要求,四月二十六日,中央政治局召开的扩大会议,同意陈辞职,同时根据乔石、李瑞环、刘华清等人的提议,由中纪委第一书记尉健行接替陈的工作。

    四月二十七晚,胡锦涛代表中央到北京市委作了宣布,陈希同没有料到,最后竟是这么个结局。当天,中央电视台进行了报道:“北京市常务副市长王宝森慑于反腐败威力自毙身亡;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引咎辞职。”

     1995年9月,中共中央十四届五中全会做出决定,将陈希同清除出政治局和中央委员会,保留党籍以观后效。对其经济问题,继续进行审查。

      1997年8月29日,中纪委决定并报中央批准,开除陈希同党籍。

      1998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和玩忽职守罪,决定将陈希同依法逮捕。

      1998年7月3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陈希同有期徒刑1 3 年;以玩忽职守罪判处陈希同有期徒刑4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 6 年。赃物没收上缴国库。

      1998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对陈希同贪污、玩忽职守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情简介:

      被告人陈希同任北京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自1991年7月至1994年11月,在对外交往中接受贵重礼物22件,总计价值人民币555956.2元,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公,由个人非法占有。被告人陈希同任北京市市长期间,于1990年和1992年指使、纵容王宝森动用财政资金,在北京市八大处公园和怀柔县雁栖湖畔修建两座豪华别墅。违规建造别墅及购置设备款共计人民币3521万元。陈希同任北京市委书记后,自1993年1月至1995年2月,经常带情妇某某与王宝森等人,到两座别墅吃住享乐,两座别墅成为陈希同、王宝森享乐的场所。其间,耗用服务管理费人民币240万元,吃喝挥霍公款人民币105万元。一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九十四条、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和一九七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认定陈希同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赃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接下来,让我们来看看维基百科的介绍:

    中共第十二屆、十三屆、十四屆中央委員,第十四屆中央政治局委員。

    八平方事件期间任北京市市长,曾参与和学生对话,在对话中表示自己的子女是普通工人,自己除工资外没有任何收入。赵紫阳在回忆录《改革历程》中说:“(1989年4月)24日的常委会上把学潮定性为‘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的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政治斗争’,并形成了会议纪要。李鹏、李锡铭、陈希同是领头人。”[1]

    后来陈因为王宝森事件,暴露出巨额贪污而被捕定罪,於1995年正式開除陳希同的黨籍,並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1998年7月被判有期徒刑16年。

    一般评论认为,陈希同于1990年代初被视为“北京帮”代表人物,由于他自视党内资历比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江泽民高,因此对江不很買账,跟上海帮頗有齟齬。不过,江泽民藉着1995年北京副市长王宝森自杀事件向陈希同开刀,至1998年7月31日,陈希同因贪污受贿及玩忽职守等罪被判入狱16年。[2]

    • 家园 为什么批准辞职那么难

      如果他没有坚持辞职,而是遵从调职,下一步中央打算怎么办?

      • 家园 批准辞职是对你的恩惠;探讨一下高官和体制的人身依附关系

        如果允许你调职,那就不准备追究你了。

        他不允许你调职,就是准备搞倒你了。所以批准你辞职是对你的恩惠,就像过去,圣上赐你个全尸,已经是皇恩浩大了。

        其实我觉得就薄熙来王立军来讲,如果他们宣布脱党,连党员都不是了,党纪对我还有什么约束?可以回家了吧。进入领事馆,对党员是违反党纪的,但是违法什么的还说不上吧,起码王立军没有什么贪污腐败的事。下面进入司法程序,法院你调查就是了。

        还有像刘志军这样,党员不谈,他起码还有个公民权利吧。这样关着一年多不放,这个算不算违法办案?

        不知道这样在法律上是不是说得通。

        或许我们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看。从这几个例子看,党员和党之间似乎有某种人身依附关系。中国基本上是官本位的,向上负责。在自己的范围内,除了像薄这样要利用民望的,几乎可以不考虑下面的承受能力,对自己的下级,不换思想就换人,对百姓,只要领导支持我的做法,你去上访我都不怕。那不是谁说了,长沙市委书记90年代初到大连取经,回长沙就学薄熙来拆房子,惹得市民到京上访的不断,可是没用,上级领导支持。后来官升至湖南省委书记。

        所以这可以说成是一种交换。在人大基本上是橡皮图章的情况下,党(上级)给了你很大的权力,你就得依附于我。

        • 家园 薄这个,

          这个,上面头很大,因为涉及到薄氏家族,再说了,打掉梁玉,系统是为了李威,现在交接班的时候,党上级给你很大权力,貌似他已经是政治局委员了,如果他主动辞职,上面巴不得,他就是强挺着不辞职,所以上面很难办,涉及到卡位问题

        • 家园 我觉得这个事吧,还是静观其变吧。

          其实我觉得就薄熙来王立军来讲,如果他们宣布脱党,连党员都不是了,党纪对我还有什么约束?可以回家了吧。进入领事馆,对党员是违反党纪的,但是违法什么的还说不上吧,起码王立军没有什么贪污腐败的事。

          作为普通老百姓来讲,现在都是在一厢情愿的猜测,当事人到底有没有问题,或者有啥问题,谁都不知道。至于说“脱党”就能撇清关系,那也太轻松了。当时走进美国领事馆的时候身份是副部级干部,而不只是党员。“叛国、泄密、危害国家安全”这些罪名可不只是给党员准备的。

        • 家园 这个嘛,如果陷得不深是可以的,如果陷得深就不行了

          “如果他们宣布脱党,连党员都不是了,党纪对我还有什么约束?可以回家了吧。”

          你做到老二老三,做到小头目了,还想来就来,不想来就走,那还有什么战斗力。

      • 家园 调职后其他人就可以从容的查了,结果还是一样的.

        调职后其他人就可以从容的查他了,邓去世后,党籍都给开除了,接着是入狱。这说明就算是陈一开始接受调职,结果还是一样的。陈也是老江湖了,深喑此道,一开始打算用辞职换来正常退下来,但江不许。

        到薄这里,连调职都懒得提了,直接不再兼任,可想后果如何了。可惜了。。。

        • 家园 这个问题很复杂,

          因为换届之年,在加上薄可以用民意抵挡一下,而且薄本身有家族支持,如果想让他入狱,这个不是一般的麻烦。用什么交换?常委名额?

          • 家园 薄的家族支持恐怕力度有限吧

            老薄去世后,薄的家族支持恐怕力度有限吧,其他家族成员好像经商的多。交换双方应该是江湖,至于筹码就取决与二者目前的力量对比了。打个比方,薄入狱换来大海的不入常。。。

            • 家园 薄进去不进去没所谓

              关键是大海要进长老会。搞大力王和薄的目的,就是不让薄进长老会,这个目的达到了就行。让他退休或到政协养老,政治生命就终结了,太子以后也没办法把他再弄上来。而且,薄和太子也不是一条心,这次弄他至少太子是默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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