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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血亲复仇才是王道 -- 果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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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我是法律外行人,有个问题想问一问

                                  立法权属于人大所有我是知道的,但到底现在的法律解释权是归人大还是归法院抑或是归法律界人士所有?如果归人大所有,那就应该是人民意志的体现,就不该出现所谓公众的狂欢之类的说法了吧?

                                  • 家园 法律界人士对法律的解释是“无权解释”

                                    法律界人士对法律的解释是“无权解释”,也就是就是个意见而已,任何普通公民发表意见都一样,“无权解释”。

                                    全国人大可以进行立法解释,两高可以颁布司法解释,这是“有权解释”,各级审判机关应该适用。

                                  • 家园 理论上是归人大

                                    但人大很少行使这个职能,一般都是最高院在进行司法解释

                                    • 家园 那假如人大的立法与最高院的执行起冲突的话怎么办?

                                      按我的理解,人大是不大可能通过废除死刑的法律修改(起码暂时是没有),而现在法律界和高院都是在逐渐减少死刑,这样下去明显就是要达到一个“不废而废”,理论上有死刑但实际上基本上不做此判决的结果。但这样的做法,岂不是等于在一定程度上架空了人大的立法权?

                                      • 家园 目前而言,你多虑了

                                        虽然废除死刑的声音听起来很大,但是实际上中国判死刑的案子仍然很多,到现在也没公布过每年的死刑人数(某国的人权报告就常拿这个说事),因为如果公布出来可能会很吓人。

                                        鉴于死刑的“不可挽回”特性,慎重适用死刑是非常有必要的。早些年最高院抽风,把死刑复核的权力下放到各省级高院,结果死刑被滥用,死刑数飙升,中间有没有冤案,还真不好打包票。所以,前几年最高院收回死刑复核的权力后,大趋势上死刑数有所回归是自然之理,但与“不废而废”还是相去甚远。

                                        至于人大立法权被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架空的问题一直存在,但是人大的时效性确实欠缺,等他们开会讨论解释出台似乎不是很现实,而且随着法律系统越来越庞杂,专业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人大多少有点力不从心。只能等以后慢慢想办法改善吧。

                                  • 家园 我也是外行,呵呵

                                    理论上,人大是最高权力机关,法院只是其下属机关。宪法规定:

                                    第一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六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

                                    (四)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五)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所以,你的说法是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万岁!

                              • 家园 尊敬的大牛先生,能否普及一下你的法律知识呢?

                                既然你不懂我说的反话,我也只好正话正说

                                在你的观念中

                                1、法律捍卫的是什么?并不需要你转述书上的内容,而是你认为法律捍卫的是什么?

                                2、你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看法是什么?有什么利弊?是存还是废?人民陪审员在司法实践中的地位如何?

                                3、司法的廉政风险点在哪里?

                                4、你对死刑的存废的观点是什么?

                                5、具体到本案,你对云南高院判决的看法是什么?

        • 家园 我很不能理解,既然知道人民一般不会同意

          废除死刑,为什么一定要废除。这跟所谓民主的立场不是相违背的吗?

          而且,不论从也许是“普世”理论出发能多么强有力的证明废除死刑是应该的。但如果判决的结果完全违背这个社会大多数人的“正义”感,这样的法律能让人信服吗?

        • 家园 云南高院明显受到了国内法学界反死刑派的影响

          这些人在法学界的影响,是很大的

        • 家园 贺和那位得了炸药奖的是灰常灰常要好的朋友

          如果说前几年贺在讨论某些问题的时候还有所保留、有所顾忌的话,现在可谓是撕破脸皮,赤膊上阵了。

          可惜的是,此人在法学界还算是颇有影响,再加上本人形象还凑合,着实能蛊惑不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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