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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血亲复仇才是王道 -- 果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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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其实我确实是凑热闹的

                                      本来昨天闲来无事找人斗嘴玩,结果这边不接招。。另找了个地方你来我往中呢,这年头,寂寞啊。找个陪我玩的多不容易啊。。

                                  • 家园 欢迎凑热闹

                                    我确实一直没正面回答,因为我从没说正事……

                                    搁PG,玩站队,多无聊啊。所以我刚开始招惹卷心菜的意思,是反对用不良辩风来扩大对立。可我越说越导致卷心菜和我之间的对立。没办法,反正我都对事说话,他说话对人不对人,我无所谓。要说PG,我自己都不知道往哪搁。因为这两个案例么,我没去学习过,不知道案件事实,也不知道审判的过程和判决书,我不适合评价。

      • 家园 这和国人洋人没关系

        一个人强奸了一个19岁的女孩,再摔死他的弟弟,翻遍刑法,而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法,是不是可以免死,这背后藏着什么猫腻?

      • 家园 人民法院还应该改名叫洋人法院,改国名洋人共和国也是应该的

        不过这种趴在地上舔洋人排泄物的东西们忘了,它们怕洋人,可洋人怕百姓啊,不会有人会甘愿老老实实的任由你一直骑在头上拉屎的

      • 家园 我的国家被狼吃了
      • 家园 说得好,道出我等心声,献花
      • 家园 凡是赞成废除死刑的

        签协议,被杀后,确定自己受伤害时的最高刑罚

        A,无罪

        B,死缓

        C,15年徒刑

        你看他们怎么选择

      • 家园 要求死刑量刑慎重和废除死刑是两个不同概念,不能混淆

        正方也好,反方也好,都把这两个概念混淆了。要求死刑量刑慎重,并不只是宗教或道德问题,也涉及一个防止错杀的问题,而且有很多罪行很难说到底是不是死罪,几十年前的死罪,放在今天,可能也就是个有期徒刑,要求死刑量刑慎重是合理的。不过由此就要求废除死刑,似乎又极端了。

        • 家园 我感到奇怪,这个回复讲理而礼貌,怎么就有人投草

          我支持乱武的观点。虽然我和他的观点不是完全一致。我支持废除死刑,但这个支持和共产主义理想一样,不期待在几十年内就看到理想实现。无论是废死还是不废死,依法慎重适用死刑应该是值得提倡的司法理念。

          乱武的此帖才是讲理的良好风气。面对良好风气的帖子,却还是有人莫名其妙地匿名投草,实在是匪夷所思。

      • 家园 这种问题千年以前中国人就想通了

        为什么"法家"在中国最终被"儒家"所替代?

        不是因为汉武帝的“最高指示”。恰恰是因为人们认识到没有所谓尽善尽美的“法律”,“法律”必须是根据时代和民意不断演变进化的。“死刑”是否必要这个问题在当前的中国民意下答案是很明显的。如果把时间提前30年,当年在欧洲大部分国家也是有死刑的。

        不管是“英美法系”、“欧陆法系”也不管依据“法典”还是“案例”都不可能避免出现根据相同法律条款产生不同判决结果的问题,这个问题在可预见的将来仍然是存在的。

        另外,大家都站在自己的角度在考虑“死亡”是否人道。是否忽视了“真正的主角”的感受呢?就像“肖申克的救赎”中的RED,一辈子在监狱中度过,出狱后找不到自我而自杀。“终身监禁”就真的比“死刑”人道么?

        • 家园 胡扯总要有个限度吧?

          汉代黜废百家独尊儒术根本原因就是有利于帝王集权,这是常识。

          抛开这个不谈,将法家思想等同于现代法治思想属于常识性错误。而你提到的所谓根据相同法律条款产生不同判决结果的问题,中华法系同样无法避免,也从来没听说过儒家解决过这个问题。

          云南高院的判决固然扯淡,但拿这来为儒家脸上贴金未免有点吃人血馒头的嫌疑吧?

          • 家园 我们有资格讨论此案是否该“死”吗?

            如果依据现有相关媒体的文字报道,个人对云南高院的判决也并不赞同。

            请注意,大部分人和我一样,所有信息是来源于“相关媒体的报道”。事关人命,我认为我个人没有资格和条件来判断和讨论“死”这么严肃的话题。

            上面提出“法家”“儒家”只是“机械执行法律条款”和“根据实际案例区别对待”两种处理方法的代名词,并不是讨论历史或者具体是否该判死。但不可否认的是随着人民素质的提升,慎用“死刑”和寻找更好的“替代刑法”是必然的趋势。

            • 家园 你们是谁?
            • 家园 为什么没有资格?

              你我都不是法官,自然没有资格决定被告的生死,但居然讨论的权利都要被你取消了,你崇尚的难道是法不可知,则刑不可测的原始法律观念?

              “法家”“儒家”只是“机械执行法律条款”和“根据实际案例区别对待”

              你到底对法家和儒家了解多少,居然做出如此归纳?如果你谈的是现代法治,那“机械执行法律条款”和“根据实际案例区别对待”就完全是不知所云,你难道想说现代中国还有不要求依据案件的事实而判案的法律体系?

              至于你提的这些名词和死刑的关系,那就更莫名其妙了,难道依据事实判案就会导致死刑取消?

              • 家园 仅依据媒体报道?

                谈谈“风月”也就罢了,谈论他人是否该“死”是否应该更慎重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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