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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浙江蒲歧村长之死 -- 响水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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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花您。小讨论一下,土地增值潜力该属于谁。

        比如,我买了房子,使用期70年,住了十年要拆,那么潜在收入该属于谁?站在纯粹的经济人的角度,只要预期土地价格增长速度超过地区收入增长速度,征地者就不会痛快拆迁。

        第二,农村的宅基地这个算是土地规划么?如果算,这样征地算不算ZF违约?那么补偿金是否应该比土地的现价格要稍高一些?

        第三,在开发商谋取暴利和钉子户谋取暴利二选一,应该支持谁?开发商能赚钱是必然的,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在现阶段各种黑箱操作,导致最终征地者拿到的补偿金偏少的情况时有发生,使得钉子户始终处于被同情的地位。

        第四,宜黄事件中发生的一个情况,ZF应该扮演怎样的角色?比如,如果是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征地者配合没话说,那么在宜黄事件中发生的一种情况是,你建汽车站,应该。但我的房子处在周边规划的酒店范围中,那么这种拆迁是否算是公共利益拆迁?

        ZF现阶段最错误的事情就是只要你投资,我负责规定时间把征地者赶走。与其如此不如少拿些土地收入,让开发商去和征地者谈。

        • 家园 让开发商去和征地者谈?请想一下后果是什么
          • 家园 可预见的是

            征地者漫天要价,没有强制力谁搬。

            总有第一个吃螃蟹的,让人知道搬了的好处,后面就方便。这个属于自己吃力不讨好种树,后人乘凉之法。

            中国现在和过去不同的是,现在不缺投资,缺的是对ZF的信任。

            • 家园 如果政府不管,那房地产公司就可以放手打得有地者满地找牙

              甚至月黑风高夜晚,XXXX时;还有什么漫天要价;没有政府维持正常秩序,在黑暗中甚至阳光下人命算什么。

              现在的老百姓天天吵着问我们村什么时候拆迁,真到拆迁的时候,哎呀总算千年等一回,别人拆迁要150万,我就要250万,什么?才170,不干,就是不干,一边心里盘算:至少得200吧。得把七大姑八大姨都弄来,人多力量大,不行就打,打不过就堵路、上访、封政府的门,反正政府不能看着老百姓(就是我家呗)受委屈。

              我所说的并不是"穷山恶水出刁民",只是利益之下,正常反应而已。没有有效的基层管理,老百姓的利益是没有任何保障的,中国是没有希望的!

              • 家园 美国的经验

                最早的时候,修太平洋铁路,铁路公司的枪手就是对付“钉子户”的利器。

                后来文明点了,到得克萨斯石油大开发的阶段,只搞“定点清除”、不灭门。

                再后来,城市扩张、征地,更文明了,不动枪,只往钉子户家里扔燃烧瓶……

              • 家园 说的不是放任不管,而是让ZF回到中间人的角色。

                你要知道,如果是你标题所说的是房地产公司,那么这就不算是公共设施建设了,ZF通过卖地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同时推高房价,具体参照任志强相关评论。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的矛盾!这是根本问题!

                我的观点是ZF回到中间人的角色中来,开发商和征地者均不可违规,谁违规办谁,因为我有一个前提是ZF少拿一部分钱用来对冲开发商遭遇钉子户的损失。

                现在的情况是ZF的心态是,谁出的钱多我给谁,反正安置了拆迁者剩下的钱都是ZF的。ZF为了钱,老百姓为了钱,这两者有区别吗?因为老百姓不相信ZF的钱最后是用到他们头上的,说白了,就是对ZF的不信任。

                ZF现在所要做的正是恢复这种信任。

                • 家园 给你讲个真实案例

                  几年前,任志强的公司开发华清家园楼盘(就在清华东门南边、五道口,那时候任志强还没有经历和华润集团的合作-》散伙的过程),当时政府就是标准的“中间人”角色,开发商自己搞定拆迁。

                  任志强的办法,和一百多年前的美国同行比起来是大大的不给力:别说动枪、灭门,连往钉子户家里扔燃烧弹的事情都没做过——他雇的黑社会也不打人,只是每天晚上持之以恒地去砸拒绝搬迁的居民家的门,警察来之前他们就跑掉、警察走了再接着来,就算被警察抓住了也就是一个治安拘留而已……坚持了几个月,终于如愿以偿、把征地拆迁的事情搞定。

                  PS: 不过,华清家园楼盘留下的脏屁股,是华润集团帮任志强擦的,为这个事情,华润在北京的办公楼被拆迁户围困、冲击过多次。

                  再PS: 华清家园楼盘的拆迁补偿是原地回迁方案,早些年拆迁户意见很大、一直在闹,把华润搞得是头大如斗;最近两三年,这个小区的房价翻了倍的涨,拆迁户们都发了,也就没人继续闹了。

                  • 家园 当年我们的婚姻法老师还一直抱怨呢

                    当年刚上五道口航空学院,法基的老师是清华借过来的,老是说华清家园的房子贵,对清华的老师都要三千五。现在那边的学区房都上四万了。

                • 家园 中间人……地方政府过去就是中间人,超然得很

                  动迁征地的问题,都由开发商自己和动迁户谈……结果呢,不用多说了吧?后来才改了规定,要求地方政府在卖地前先搞定动迁征地的问题,不再允许由开发商自己搞……于是,地方政府被推到了征地拆迁的第一线。

                  如果地方政府单纯充当中间人,对政府方面来说是再有利不过了、正好乐得轻松;对开发商来说,也有太多先例可以参照——比如说19世纪、美国修筑太平洋铁路,铁路公司在购地过程中,如果遇上“钉子户”、直接交给公司的枪手解决……月黑风高夜,杀人灭门时,直到这块土地没有新的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愿意按照铁路公司的条件出售土地为止。

        • 家园 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及其衍生的问题

          在围绕土地的建筑生产过程中,开发商和钉子户中谁创造了剩余价值——也就是增值的财富?谁是没有创造剩余价值的纯粹的资本家?开发商的获得超没超过他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如果超过了,那么,到底是谁创造了那么多的剩余价值?对于纯粹的资本家,剥夺他们的利润应不应该?剥夺他们的本来财富应不应该?我对自己说,得多想想。

          • 家园 分成三类,再分配的问题

            我觉得可以分成三类:

            一类是因为ZF的规划,因为ZF主导的建设而潜在升值的部分,这部分个人认为归国家。

            第二类是建设过程中合理的利润,这部分归投资者,也就是资本家。

            第三类是现阶段建设过程中不合理的利润,不能让开发土地变成暴利。这部分应该还富于民,目的是使资本家的利润趋于合理。

            问题是,这三类如何界定。。。。什么是暴利?多少收益率算暴利?

            PS.纠个错,剩余价值只能是劳动者创造的,资本家通过购买劳动力的方式,使剩余价值变成利润。

          • 家园 谁也没创造剩余价值,都是在争剩余价值的分配权
          • 家园 除了开发商和钉子户,还要考虑其他人

            比如,一块地因为旁边修了地铁而升值,这个价值,开发商和钉子户贡献都很小。所以我说土地升值相当一部分应该进国库。

            另外,我说这个钱可以用于补贴那些没有被征地、但对于保障粮食安全非常重要的农村,原因是,如果没有这些继续做农业保障粮食安全的地区和农民,中国城市化进程不可能往下走。所以,他们分得一部分中国城市化进程的红利,不是慈善,而是理所应当的。 因为,其他大搞工商的地方土地升值的剩余价值里,有他们的一部分贡献,而至今为止,他们是在利益分配里被排除在外的。 我在下面这个帖子提到的,其实也是这个问题

            http://www.ccthere.com/article/3228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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