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主题:【原创】应当立法监督政客履行承诺 -- 说了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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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请关注具体问题,不要陷入无意义的立场争论。

              对毛的评价,涉及的是立场问题。都是大而化之。争过很多。但双方立场都没变。这些争多了没有意义。我更关注具体问题。——比如,您能否指出,搞承诺法案为什么不可行。——这不是来一句“不要迷信民主”就可以了的。

              改开初期,涉及立场的争论很多。但问题是如何建设中国。能解决这个问题就是好的。解决不了这个问题,你的立场站得再正确也是白扯。

      • 家园 西西河有过民主吗?

        民主和集中之间如何协调,如何平衡,还需要后人不断理论和实践结合继续探索。最近关于西西河往何处去的争论,也与此有关:西西河需要多少民主,如何集中?大家观点不一,才争论不休。
        西西河有过民主吗?

    • 家园 这是不可能的。

      首先,所谓的民主政治,就没有当选之后为所欲为这么一说。一个问题如果被广泛关注而没有解决,必然是牵扯到许多的方方面面,利益纠缠不休的。无论什么职位,都不可能打包票说一定能解决的,除非是皇帝,但是民主政治中没有皇帝这个职位。

      举个例子来说,承诺当选总统后要提高公共福利,但是预算是控制在国会手中的,国会不同意给钱,这个承诺不能实现,是谁的责任?

      其次,为了保证尽可能多的拉到选票,所有的承诺都是比较暧昧的,而且,肯定的只会提到正面的部分。

      比如说某人承诺要提高公共福利,但是他不会说我要加税。

      另外一个人说要减税降低人民负担,但是他不会说消减教公共部门开支。

      最重要的是,政治本来就是暧昧和模糊的,选举政治尤其如此,用法律去消除这种模糊性,必然搞得天下大乱。

      • 家园 相反,我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天下大治。

        举个例子来说,承诺当选总统后要提高公共福利,但是预算是控制在国会手中的,国会不同意给钱,这个承诺不能实现,是谁的责任?
        提高公共福利要立法,这必须国会配合。因为这一条不是总统个人可以决定的,所以进行承诺书审查的时候不会通过。总统可以承诺,向国会提出提高公共福利的立法计划。

        但不加税,这一条,是可以承诺的。因为有些国家明确规定,预算案只能由政府提出。美国似乎没有这种规定,但是,如果总统承诺不加税,即使国会立法加税,总统也可以利用否决权否决它。所以,总统可以承诺,尽一切手段确保不增税。

        其次,为了保证尽可能多的拉到选票,所有的承诺都是比较暧昧的,而且,肯定的只会提到正面的部分。

        比如说某人承诺要提高公共福利,但是他不会说我要加税。

        另外一个人说要减税降低人民负担,但是他不会说消减教公共部门开支。

        我认为,必须迫使候选人详细解释自己的整个计划。而不能让他们停留在口号阶段。要提高福利的,必须讲清福利开支的来源。——这种政策清晰化的过程,就是提高政治质量的过程。不然,选民必定停留在人身攻击和口号忽悠的阶段。

        最重要的是,政治本来就是暧昧和模糊的,选举政治尤其如此,用法律去消除这种模糊性,必然搞得天下大乱。
        我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天下大治。

    • 家园 没用的。候选人会天天大谈他的任职目标,而把竞选承诺弄得像

      没用的。候选人会继续在媒体上大谈他的任职目标,而把备案的竞选承诺弄得像法律文件一样复杂而晦涩。反正绝大多数选民也就是看看媒体报道,只有很少的选民真的会去费力读懂他的竞选承诺并发现其实这些候选人什么也没承诺。搞竞选的这些人本来大多是律师出身,把竞选承诺条款写的听上去很美但实际上啥也没有是他们的老本行。举个类似的例子,有多少人是在仔细阅读并比较了信用卡公司的那几十页8号字体的合同条款之后才决定使用这家银行的信用卡?结果大概会和现在一样,候选人掌握了媒体就能赢。

      这种法律还会导致另一个后果。还会有些人干脆只打算做一届,过把瘾就死。办法是给出很高的简单承诺以求当选,就算任期快到时发现他的承诺没做到被轰下台,他也早就替他的利益集团捞饱了。

      • 家园 正是因为有监督机制在,你才敢不看全文。

        举个类似的例子,有多少人是在仔细阅读并比较了信用卡公司的那几十页8号字体的合同条款之后才决定使用这家银行的信用卡?结果大概会和现在一样,候选人掌握了媒体就能赢。

        那正是因为有监督机制的作用,让你觉得这么大的银行,面对这么多用户,不致于坑你,所以你才敢不看全文的。如果换成你和私人借贷者签的合同,你会不会通读合同全文?——为什么呢?因为面对私人借贷者,只有你和小部分人使用他的东西。没有足够的集团力量去监督他。所以你必须加大自己的用工程度来弥补。

      • 家园 政治是靠利益集团和意见集团运作的,不是原子化的个人

        没用的。候选人会继续在媒体上大谈他的任职目标,而把备案的竞选承诺弄得像法律文件一样复杂而晦涩。反正绝大多数选民也就是看看媒体报道,只有很少的选民真的会去费力读懂他的竞选承诺并发现其实这些候选人什么也没承诺。

        政治是靠利益集团和意见集团运作的,不是原子化的个人,所以选民个人是否通读全文,并不影响选民作为整体对议员的监督。关键在于有没有监督。

        事实上,对于绝大多数选民而言,国会的绝大多数立法,他们都不会通读。但是利益集团和精英分子会研究这些法律的。所以,选民们可以通过利益集团和精英分子发挥自己的作用。

        每个人都身处一个利益集团或意见集团。比如我,是城市中下层白领,IT业,那么我就是这个利益集团的成员。同时我的政治观点中右,所以我又属于这个意见集团。我自己可以通过他们来发挥作用。

        竞选者尽可以把自己的竞选承诺搞成模糊化,但利益集团和意见集团,以及精英分子们会针对这个法律文件去挑毛病,甚至强制要求他如何增删修改,正如他们在国会立法时所作的一样。

        诚如,市场中的假冒伪劣产品总会有的,并且会占相当的比例。但是通过消费者的辨别和消费者、厂商的维权打假,总会使市场维持在一个大致水准上。我们购买一个政治产品,当然应当要求他的性状和说明书一致。否则我们就应当去控告他。

      • 家园 大家本来就是在这么干嘛。。。

        办法是给出很高的简单承诺以求当选,就算任期快到时发现他的承诺没做到被轰下台,他也早就替他的利益集团捞饱了。

        当然也有灰常强大的利益集团和灰常有效的洗脑媒体和灰常健忘的人民群众相辅相承,导致某些灰常不专业的候选人两次当选的事情发生。。。

        • 家园 立法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而不是坐视问题存在而不管。

          当然也有灰常强大的利益集团和灰常有效的洗脑媒体和灰常健忘的人民群众相辅相承,导致某些灰常不专业的候选人两次当选的事情发生。。。

          事实上,我认为可以立法规定,候选人违反政治承诺的情况,以后此人每次竞选时,都会定时由公共电视台播报。对于候选人竞选期间,恶意进行人身攻击的言论、违规使用政治献金的事例,都可以纳入进来。

          立法的目的恰恰是为了解决问题,而不是坐视问题存在下去。

        • 家园 要作的,是找出问题着手解决,而不是说风凉话。

          办法是给出很高的简单承诺以求当选,就算任期快到时发现他的承诺没做到被轰下台,他也早就替他的利益集团捞饱了。
          不能保证没有这种现象,我们要作的,是找出问题的根源,着手解决。而不是站在一边说风凉话。正如建立了法律,仍然不可能消灭犯罪。那么我们就不要法律了吗?——我们永远会建设和完善法律,我们也永远会建设和完善道德。人类的社会就是这样进步的。

    • 家园 约束机制是,下次选举前对方会拿出来打脸的

      但由于某种博弈机制,双方都认为开空头支票欺骗大众,比最后被对方打脸更合适。而双方都这样认为,就默契地都不互相大脸,约束机制失效。

      我觉得如果这种机制失效的时间长了,双方都习惯撒谎,是会引进法律约束机制的。你预言的大法官裁决以后是有可能发生的。

    • 家园 我也很奇怪,为什么西方没有类似的机制限制候选人开空头支票

      说不定有能力搞这种机制的人都心知肚明政治是怎么一回事,而希望候选人兑现承诺的普通老百姓完全没有能力去搞类似的复核机制

      • 家园 说说《政治承诺法》会造成政客什么样的担心。

        搞承诺限制,可以预见的弊端,比如以民主党为例。他承诺要搬走美军基地。但上台之后,美国说你要让我搬,我就要你好看。民主党掂量日本的家底儿,觉得死磕吃亏,于是就软了。

        如果搞了《政治承诺法》要求不履行承诺就得丢掉议员。民主党就得在重新选举和同美国死磕之间选择。如果选择死磕,国家就得付出代价。他背后的日本财团也会抛弃他。于是他就面临着将来死还是马上就死的难局。

        但事实上,我觉得,这种难局本来就是他自己造成的。如果他一开始就正确衡量自己的政策后果,慎重对待竞选承诺,不就没这些事了吗?所以,我还是觉得,搞《政治承诺法》是利大于弊。首先就是有利于政治清新。

        关键词(Tags): #政治承诺
      • 家园 西方强调议员自主性和独立性的原因

        以个人之见。西方,尤其是欧洲,强调议员的自主性,原因之一,是和选区制度下的议会制有关。西欧多实行议会制,执政党靠议员对内阁的支持维持执政。但内阁的政策被本党一些议员的选民不喜欢怎么办呢?为了维持内阁,执政党只能要求本党议员支持政府。于是,本党议员为了向选民解释,只能强调自己是国家的议员,不是选区的议员,有依自己的判断行事的权利。选区民众的小计,要服从国家的大计……

        原因之二,民众是情绪化的,知识水准也参差不齐,西方认为由议员代选民进行判断有利于得到较好的决策。民众的职责不是做出判断,而是选出作判断的人。

        关键词(Tags): #代表论
      • 家园 西方政治倾向于认为,人民不能强制委托。

        西方政治倾向于认为,人民不能强制委托。可能担心建立这种机制之后,人民会强行要求候选人作出某种承诺,否则就不选他。而一旦他作出了承诺,这种制度又迫使他履行承诺。

        西方政治,尤其是欧洲,较为强调议员的自主性:

        外链出处

        这里存在的一个古典争论是,作为一个政治行动者,代表究竟应该成为选民指令的执行者呢,还是具有独立的判断和自主性的人?用密尔的话说就是:“议会应该是议员表达选民意见的机关呢,还是议员表达自己意见的机关呢?议员应该是选民派往议会的使节呢,还是他们的专职代表,即不仅有权代替他们行动,而且有权代他们判断该做的事情呢?”[5]英国的伯克(Edmund Burke)大概是最早对此发表意见的政治家,在《对布里斯托尔选民的演讲》(1774年)中,他坚定地捍卫议员独立判断问题的权力[6]。在他看来,议员虽然必须关注选民的利益,了解选民的要求,但最后他必须依凭自己的判断来决定应该做什么,因为议员对国家的责任要高于他对于选举他的选区的选民的责任。

        如果强行要求议员对自己的竞选承诺负责,虽然不一定意味着选民以自己的意见强行委托给议员。因为竞选承诺毕竟是议员自己提出或认可,才能成为承诺的。并不是说过半选民要求了,议员就必须同意。但是,承诺限制,是在用议员之前的判断来强制约束议员当选之后对事物的判断,也是影响议员的独立自主性的。

        西方政治一向强调议员任职期内的独立性,所以在议员任期内,选民也没有罢免议员的制度。

        事实上,严格地说,在四年或五年里,人民只有在投票的那天做了一回主人。

        关键词(Tags): #代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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