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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杭州飙车与福冈判决 -- 萨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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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一个细节问题

      40分钟以后,今林向到达现场的警察自首。

      40分钟自首,这一行为是否被认定为肇事后逃逸。

    • 家园 补花,汗,经验刚刚够

      顺便祝贺萨大恢复状态

    • 家园 若干情节的不同

      酒后驾车:

      杭州案——无

      福冈案——有

      致死人数:

      杭州案——1人

      福冈案——3人

      能够相提并论么?

      福冈案,放到中国现行的法规下,判的刑同样轻不了。

      • 家园 萨苏此文的重点不在于两起案件的对比

        而我们的法学家,似乎也不应该仅仅停留在这一案件应该属于什么犯罪行为,网上舆论是否缺乏法律意识这样的程度。

        如果能够在网上舆论的推动下,依靠法学界的努力,参考国外经验完成对我国交通肇事法案的修改和完善,增设对“故意”行为(也就是可预见结果的违法行为)引发的恶性交通肇事的量刑条款,加重处罚力度,是否才是杭州飙车案可以引发的最好结果?

        面对汽车保有量的迅速增加,交通肇事问题也日益严重,国家的立法机构应该对此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尽早修订相关法律,使之适应新的形式。

        我不是很了解国内法律修订的体制和程序,只是主观感觉现在法律修订的速度比较慢,而且有些地方缺乏前瞻性,所以在实践中有些时候显的比较被动。

    • 家园 同!第一张照片,让我有想哭的感觉。

      因为有第一张照片的存在,我无法对第二张照片中的人产生同情,无论在中国还是在日本。

    • 家园 酒后驾车属于事实清楚,这类事实不清楚的怎么办呢?

      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超速到多少算作飙车?确定什么原因造成超速的认定怎么办?。因果关系证据链的构成。这些细节如何实现呢?!!!不能这类事也搞个辩方举证吧!那就麻烦了。对方就说因为不熟悉性能或者车辆设计有问题太容易达到该速度汽车工业一定受牵连。很难的。国外是依照个人收入比例加重民事惩罚力度哪怕天文数字罚款。不能什么都在刑事上打转。

    • 家园 这个通宝献得值啊

      确实法律落后于现实,

      重要的是推进完善国家在这方面的立法,

      这样才不至于再次发生类似的悲剧。

      谢谢:作者意外获得【通宝】一枚

      鲜花已经成功送出。

      此次送花为【有效送花赞扬,涨乐善、声望】

    • 家园 说得好!

      其实,即使没有那张照片的存在,偶也不会对那些人产生同情。

      无论法律最终怎么办,无论法律专家怎样解释。我宁可始终作为一个法盲而鄙视之,也不愿意熟读法律而去理解他们。

      如果一种职业一定要求冷静的违背自己良心和社会良知的时候,偶决不选择从事这种职业。同时,偶也相信,这种职业要么不能长久,要么不能光明。

    • 家园 严重同意

      如果能够在网上舆论的推动下,依靠法学界的努力,参考国外经验完成对我国交通肇事法案的修改和完善,增设对“故意”行为(也就是可预见结果的违法行为)引发的恶性交通肇事的量刑条款,加重处罚力度,是否才是杭州飙车案可以引发的最好结果?

      我认为酒后驾车和过度的超速驾驶应属于危害公众安全的行为,不应按交通违章来处理。作为一个完全的刑事责任人,应该明白这两种行为可能造成的恶果。

      对于危害公众安全的罪犯,其实土鳖国也有手硬的时候。前几年曾有一青年,开大货车在京昌高速上高速逆行撞坏车辆无数,拒捕后被警察击毙。如果能修改相应法律,将上述两种行为判定为妨害公共安全罪。估计酒后驾车的和飙车的就不敢这么猖獗了。

    • 家园 萨大说得好!

      因为有第一张照片的存在,我无法对第二张照片中的人产生同情,无论在中国还是在日本。

    • 家园 花,要是最后能修改法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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