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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男人是否有变心的权力? -- 王小棉她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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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既然求花,不给,岂不不仗义!

      既然妇女解放,男女平等走了这么多年。那么平等就不能定留在口号上。更不能只要求想平等的时候要求平等,不想平等的时候就默不作声享受好处。个人认为这个事情上,爱情问题男女都一样,得到的快乐,失去的心痛都是同样的。在这个问题不必动不动大喊女人是弱者,要保护云云。

      先进社会对大家的压力都大,无分男女。某些方面女人的压力更大,但是其他方面男人受到的压力也大。

      • 家园 这个话说得好

        更不能只要求想平等的时候要求平等,不想平等的时候就默不作声享受好处。个人认为这个事情上,爱情问题男女都一样,得到的快乐,失去的心痛都是同样的。在这个问题不必动不动大喊女人是弱者,要保护云云。

        如果只是让男人做好人,得好人卡,而女人自己却假借自己所谓的弱势一味的自私自利,那么最终男人也不可能始终保持所谓的绅士风度,到最后女方同样也是会受到 伤害。

    • 家园 舆论与法律偏向女人是有其自然界的规律的

      前提条件是人人都应该承认男女天生是不平等的,如果样样都平等那只能是同性恋们的诉求。

      男人的动物本能决定了多交配偶,多多意善,女人的育儿需求决定了其天性的决定其“从一而终”的对女人的优越性,当然从一而终是比较变态,幼儿的成熟周期,比如七年或十三年可以被认为是男女感情从盛致衰的自然周期基础。超出这个自然规律的时间,夫妇之间的关系发展就属于人文问题了,是左手与右手,还是兄妹一般的关系,总之全在于个人的维护与认同,而不是以相互间的性吸引力为基础了。

      在这个意义上说,男人在结婚七年或十三年之前变心,可视为违背承诺,不论对子女对社会都是潜在矛盾起源,法律保护女人的利益应该考虑这个期限,超过这个期限范围,如果双方或一方确实无意共同生活下去,却仍然以婚姻的承诺要胁男人,则对男人不公平。

      一个持续维持婚姻的自然方案就是没隔几年就生一个孩子,这个周期就成了婚姻延续的基础,直到男人失去了生理上变换配偶的动力,比如到了5,60岁的男人,其他条件不变,其变心的压力一定比3,40岁的男人小得多。当然这不包括有些老男人以找年轻少女当做人生成就的那种心理,甚至东方文化中盛行的那种对“幼齿”的病态男人,尤以日本为甚。许多时候对日本文化有种发自内心深处的厌恶,不是因为南京,也不是因为做作的加班,而是每当看到日本色情媒体时经常出现的“幼齿”两字。好色真男儿,但对幼齿的偏好却扯不上好色,只能是一种心理疾病,如果一个国家这样的人特别多,那么其文化就存在严重的病态成分。

      • 家园 同情弱者是一种美德。

        不过,自然进化的时候却不是说男人要多撒种而女人却只能给一个男人生孩子。我觉得应该是一样的。否则没法子解释天性问题。女人的从一而终将决定男人也必从一而终(假若一对一的话)--不从也没得选择。

        其实忠贞不渝与其它道德一样是后天被人界定的。人服从道德可以获得愉悦感和认同感。所以说普遍的道德应当是进步的,是人类文明的体现。如果人们能从忠贞不渝里获得精神上的愉悦,那么彼此忠贞不渝也同样应该被提倡。

        道德观念是可以修正的,比如现在,人们普遍认同家庭婚姻幸福本身要比男人对于女人(反过来也一样)的贞操负责更重要,所以才会开明地允许离婚。--谁也不能否认有一个时期,贞操比幸福更重要,甚至比生命。

        许多时候人们搞不清楚自己到底要什么,所以才会有各种各样的故事。在各种各样的故事发展过程中,道德在不断被补充和完善。

        世界就是这样的,没有完美的时候。也正因为没有终极的幸福,生活才更有趣。

        所以,一笑吧。

        • 家园 自然进化当然是男女都在多撒种

          但女人有这个七年到十三年的育儿期所以有周期性的“从一而终”的客观需求,这是现代的从一而终的原始来源。因为女人在育儿期不方便捕食,因此在选择配偶时对男性有这个方面的需求,换句话说太花心的男性的基因是不会普遍留传下来的,但过了这个期限之后,男女的天性中的“花心”的基因却仍然留传下来,这是现代人虽然普遍一夫一妻婚姻后仍然有动力“花心”的进化论基础。

          这个可不是我的发明,同人于野那个贴子所讲的内容我以前也看到过,这些方面的分析很多,以上只是另一个例子罢了。

        • 家园 【讨论】题外话,同情弱者是一种美德.

          我在国内生活的时间远超过国外,可以说一些东方的道德观在脑子里根深蒂固,包括同情弱者这一点.

          出国后能感受到很多文化,道德上的冲击,包括同情弱者这一点.当然,每当逢年过节(圣诞节等),同事亲友都会举杯为沦落街头的流浪者们祈祷,也有国家和社会资助的各种NPG(非赢利组织)来扶持弱势群体,似乎挺和谐的.可无论是工作还是现实生活中,美国人对成功者的崇拜远高于对弱者的同情,美语中一句loser可以把人损死.我不得不怀疑同情弱者在美国是否仅仅是道义上的一种需要,在一个实质上弱肉强食的社会,这样的美德得不到广泛认同.

          • 家园 这是一种悲天悯人式的同情。我觉得这样的道德很好

            没有修正的必要。特别是同情行为能力的弱者--老幼妇孺。

            当然了,还有一种话叫做“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是针对成人的道德,也有道理。但是,我还倾向于同情,你可以不帮她,但是至少要同情,这样才不会给他们增加更多的精神上的痛苦。

        • 家园 搞不清楚自己想要什么

          的确是很多人的常态,很多人一辈子就在挣扎中过去了,勉强的闪了两次光就泯灭了,后人也不记得他。

          • 家园 这种事想太多也没用,跟着自己心走就是了

            人在最高意义上的需求与最低意义上的需求应该是统一的,如果不统一就要想想是不是自己想得太多了。就那么几十年的事,小沈阳不是说了么,一闭眼一睁眼就过去了,快乐不好追求,但别跟自己身心过不去还是容易做到的。

    • 家园 要知道原始人类,无论男女都是喜欢群交的

      只是社会的发展,家庭出现,需要稳定的男女关系,就用感情之类来压抑人内心的性需要。

    • 家园 其实舆论导向并不是偏向女性,

      论坛上的事例一般已经是相当的JP了,社会变革太快,也许母性是天生的,但是妻性是修炼出来的(这好像是鲁迅先生的话^_^)。

      就拿婚变出轨第三者这类事来说,生活中听到的大多数仍然是“糟糠”弃就弃了,死了也就死了,前夫和第三者往往生活的很好。

      而对第三者的强烈愤恨往往来自于女性,我看过一些调查,男人,大部分是没有这种心理的,如果真的发生在自己头上,也多是觉得耻辱。

      以前我妈常跟我说一句话,后来我也多次拿来劝慰朋友,想获得幸福,靠别人的良心是不够的,要自爱自强,不管是物质的还是心理的,如果你把一切甚至自我完全捧到另一个人面前的时候,其实也是给了他放弃的权利。

      好友跟我总结过一个三段论,找不到好男人我们继续找,找到了好好珍惜,找到了变质了一脚踹飞。

      而至于以爱之名,行伤害亲友家庭之实的那种人,不管男女主是不是善良的无以复加,爱情是不是伟大的感天动地,都要划入隔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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