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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性交易合法化的两条路线 -- Ad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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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性交易跟爱是两码事儿

      大体来说,性交易就是妓者(有男也有女,不只是妓女)的工作,对待工作我们当然提倡“职业道德”,也就是说不论工作对象如何,收了钱就应该尽力工作。就好比,我们上班,无论是老板还是上司对你态度是如何,看在工资的份上你应该尽力工作;那如果老板是个有魅力的人,甚至是你的梦中情人,让你在工作的同时产生了愉悦感,那简单的来说就是你赚了,你心甘情愿的帮他/她卖力;如果老板还动不动送点小礼物,请吃几顿饭,那就更是欢喜的紧了。妓者的工作不外如是,碰到帅哥或者是温柔体贴的情况其实不太多,但碰到了就是好比是碰上了好老板,干了工作拿了工资还赚个心情舒畅。

      但话说回来,那跟爱跟感情是两码事儿。你可以说那是爱,但爱钱更确切一点。任你再帅再温柔,不给钱(或者少给钱)那就拜拜吧您呐(一次两次也许凑合,老是加班不给补贴,谁还搭理你啊)。

      • 家园 所以说性交易不道德就在这啊,正是我试图证明的问题。

        因为他们的“爱”能被钱买到,

        任你再帅再温柔,不给钱(或者少给钱)那就拜拜吧您呐
        正因为如此所以性交易是不道德的。

        我举性工作者的例子,并不是为了说明性交易的双方产生了爱情,而是说明性交易过程中的性,同其他情况的性一样包含爱的因素,所以不道德。

        • 家园 呵呵,而我试图证明的就是,其实性交易中没有爱

          性交易产生了愉悦感,并不包含爱或者爱情;大不了是和我们一样对这份工作产生了热情,打消了转行或者跳槽的愿望,并有了额外的继续下去的动力。

          • 家园 是的,这是受到最多质疑的地方,关于这点,可以参考

            这个帖子

            meokey:LZ立论有误。愉悦<>爱

            及下面的讨论串:

            Adol:。。在我看来,这恰好说明了性交易和其他交易是不一样的

            meokey:gay找gay是需求,不是情感

            Adol:是情感需求(汗)

            meokey:这个。。。不管什么需求与爱好像还是不太一样

            Adol:嗯,试着用新思路分析一下

            • 家园 俺斗胆认为你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了

              性交易的不道德是建立在一个背景或者认知之下,那就是男女的关系是‘一夫一妻’制,那么不管(男嫖客/女嫖客)还是(妓女/妓男)的交易都违背了这一原则。慢慢的人就把性生活规定在婚姻范围之内了,而再后来就把婚姻和爱/爱情混淆了,也就把性和爱混淆了。

              性工作者和嫖客都在交易中取得了自己所需要的东西,两个都得到了满足感,一个是心理和生理的满足;另一个得到金钱上的满足。不能简单的把满足感归结为‘爱’;嫖客的满足感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征服感,是看到美女/美男被自己征服而由衷的产生一种心情愉悦,这跟‘爱’绝对是两码事儿。而性工作者因为自己简单的工作却得到了丰厚的回报而产生满足感。这也正解释了为什么很多人放弃家里的免费的家花不要,一定要花钱去外面找野花。家花满足不了自己的所有需求,但供应量充足的形形色色的野花却可以从不同方面去满足嫖客的需求。

              另一方面,如果把性工作者的工资大幅下降,那很多人恐怕就立刻转行了。不需要出卖自己的身体就可以赚取更多的金钱的话,我想没有人傻到喜欢便宜地光屁股给别人看。

              • 家园 这事儿和一夫一妻制没关系吧

                即使在以前一夫多妻制时代,妓女也很受鄙视啊。

                卖淫的违背道德概念,关键是“卖身”。

                至于为什么“卖身”违背道德,我还真不知道。

                • 家园 嗯,细想想是跟一夫一妻没有太大关系.....

                  女人嫌弃妓女,是因为她们‘人尽可夫’;男人嫌弃,也是因为她们‘人尽可夫’。是不是人们从伦理道德上觉得,妓女们因为‘人尽可夫’而很有可能生下无名氏的孩子,如果许多妓女都怀孕,然后导致后代有乱伦的可能呢?

                • 家园 我觉得是不是跟工作性质有关系呢?

                  虽然我们常说工作只有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可即使是体力劳动者,比如扫大街的人也对自己身体的器官和部位以及个人的行为方式享有支配权和主动权。“出卖”的仅仅是自己的体力。

                  但性工作者无论怎么与时俱进都无法改变一个事实,那就是他们“出卖的”是对于自己身体性器官和性行为的方式的支配权。这里面除了出卖肉体还有一个意思就是“卖笑”即还要出卖精神,最起码要表现出应有的满足感之类的。而这些恰恰是一个人最“私密的”支配权。

                  但让我疑惑的是为什么世界上各种不同的文化类型中大多对妓女或者男妓持完全否定态度,对嫖客们反而要宽松得多。为什么呢?

              • 家园 汗,不用斗胆。。。您是前辈河友

                这个问题我是这样想,

                首先,婚姻制度一是为了巩固家庭这一社会基本元素的稳定,二是确保个体便于财富等的继承。那么不论一夫一妻制还是一夫多妻制,在古代都没有谴责男人去嫖妓的不道德性,因为嫖妓并不涉及财富的继承,就连私生子没有遗嘱特别交待也是不能参与遗产分配的;同时在男权社会中,也不会有害于家庭的稳定——人们都认为男人风流一些三妻四妾+去妓院都是正常的。这说明一夫一妻制也好,一夫多妻制也好,婚姻对于性,其实并没有特别的约束。

                那么在当代呢,我想我们现在也没有认为未结婚,但是有稳定、深入恋爱关系恋人之间的性关系不合道德了吧;但如果某个人是有着稳定、深入恋爱关系的,他仍然出去性交易,那么即使他还没结婚,我们一样认为他不道德。

                按理来说,相对于爱情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如果性交易冲击了婚姻,就像您说的,在道德上更容易被谴责——因为这是实实在在地危害了家庭、进而危害了社会的稳定,但是如上面的例子,假如性交易没有对婚姻造成冲击,为什么人们仍然认为性交易不道德呢。于是我认为从道德上,并不是性和婚姻联系在一起,而是性和爱情联系在一起。

                关于性交易双方的满足感,这种满足感确实并不是爱,我的假设则是,他们的肉体快感中,其实包含了爱的因素——也就是说爱和性这种伴生关系比满足感这样的感觉更紧密,甚至性交易的双方当事人也未必能够意识到的。

                就像您的这一句,很有意思,这一句其实就是明显认定性交易不道德的语境啊,假如性交易是助人为乐,就没有“傻到”和“便宜”之说。

                另一方面,如果把性工作者的工资大幅下降,那很多人恐怕就立刻转行了。不需要出卖自己的身体就可以赚取更多的金钱的话,我想没有人傻到喜欢便宜地光屁股给别人看。

                我最开始其实觉得性交易是不是也没那么坏,但就类似您这一句,我是在某次不自觉地发言中发现自己实际上还是看不起性交易,还是认为性交易不道德的,进而开始思考“我为什么认为性交易是不道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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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建议把问题分解一下

              建议把问题分解一下,分别ABC,开几个帖子阐述~~~

              一个帖子里太乱了~又阐述不清~~

              • 家园 看来这个问题还是涉及面很广。。。

                本来我只想涉及性交易合法化的部分,既不想完整讨论性交易,也不想完整讨论性自由之类的问题,这些问题几百年上千年没定论,这两句话也讨论不出什么。现在看起来还是绕不过去的。

                不过现在也只好把讨论中比较好的部分整理一下更新到顶楼了。。。

    • 家园 作为太阳下最古老的职业

      卖淫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实在是轮不到我们再画蛇添足地论证一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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