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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对于西式民主中竞选捐款问题的意见 -- 夜精灵小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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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对于西式民主中竞选捐款问题的意见

      西式民主中,政客进行选举,都得要钱的。钱多的,宣传多,这样就会存在着因财力不等而造成的不公平。纠正这种问题的办法。就我所知,就是提供国家补贴,以及限制公司和个人捐助的最高额度。当然,这些都是办法。不过,国家补贴,如果是补议会选举。一般是按该政党上次在大选中所得议席数量进行补助。有人批评这样有一种鸡生蛋,蛋生鸡的循环,不见得公平。但我觉得更深层的问题还不在这儿,我觉得更深的问题在于,你这些国家补贴款能不能解决候选人的竞选需要,如果不能解决,他们仍然要从私人那里募款,就仍然摆脱不了金权政治的影子。而美国总统选举中,候选人也可以申请国家补贴,但这样一来,他的竞选开销总额就要被限制。但对手的开销总额不受限制。这样也是不公正的。

      对于竞选捐款这事儿,我原先的考虑是,把捐款落实到候选人头上。利用税的杠杆平衡捐款。也就是说,对候选人得到的捐款收税,收上来的钱作为补贴款在候选人中进行再分配。你可以给A捐很多钱,但是,在所有参选的A、B、C三个人中,得捐款最低的和得捐款最高的,差距不应当超过30%。如果超过30%,就采用再分配方式调整。但整个过程中,仍然要保证,得到捐款多的人,他税后所得捐款也多。要保证这个正比例关系。

      当然,如果有人发现你可以给他补钱,那他本来没有民意基础,也会报名参选一把的。为防止这个问题。可以作些限制:比如,规定候选人应当是在本选区上次选举中得票超过20%的政党提名的,或者该候选人本人在本选区上次选举中得票超过20%;或者,该候选人征集到了相当数量的选民签名支持,比如必须占本选区选民总数的10%以上;或者,此人交付了高额保证金,保证金数相当于本区上次选举时候选人中被补贴额最高者(这个数额还要根据当前的物价指数浮动),一旦此人所得选票不足20%,则从保证金中扣除补贴款,如果他在选前中途退出,则只从保证金中扣除已补贴部分。

      对我这个方案,有人的反对意见是,你把选民给一个人的捐款再分配给另一个人,违反捐款人意愿。

      另外,如果捐款人知道他直接把款捐给候选人会被抽税再分配给其他候选人,他可能会选择把款捐给其他团体,由这些团体为他支持的候选人宣传。为防止这种现象,可以规定,对凡是涉及竞选的宣传,都进行同等的抽税。

    关键词(Tags): #政治制度(说了就走)#政治捐款#竞选捐款#政治献金
    • 家园 对媒体偏向支持,是否可以硬性规定平衡对待候选人?

      对于同选区多位候选人的,单个媒体可以抹黑一个或几个候选人,但不能仅仅吹捧一个候选人。

      要吹捧得同时吹捧好几个,这样可以分散其火力

      对于两位候选人的,单个媒体必须平衡报道,今天说这个是一泡狗SHI,明天就得在相同版面说那个是一泡牛SHI

      这样一来的问题是表面上限制了媒体的报道自由

      其实对于避免媒体滥用公众信任还是有益的

      • 家园 感觉比较难办

        全都吹捧,等于全都不吹捧,全都抹黑,也是一样,没啥意义,对于能力不同的候选人也是不公平的。

        • 家园 您这话说的……

          您这话说的。对着同样的一盆花。我让你写篇文章赞这花好。相信文章还有高低不同呢。所以,全吹捧,结果就是一样,那不见得。至于说对能力不同的候选人不公平。这个就可笑了。能力不同,导致表现有高低,这叫不公平吗?

          其实,你应该说的是,光从口才和宣传上评判一个人好坏,是有问题滴……这样才比较的有杀伤力嘛。所以,我认为对于辩论,不要光从表面的上风和下风上来看好坏。还要考之于逻辑,和实证。这就需要对传统的候选人辩论模式加以改良。比如,辩论会可以搞成法庭一样的形式。允许候选人和他的顾问班子同时出现在辩论会上。顾问可以从旁提供数据,也可以在与候选人协商后直接出马指出对方论证和逻辑的错误,或是数据上的错误。这时,他就像候选人的代理律师一样。而主持者,象法官一样按程序主持整个会议进程。

      • 家园 这个方式西方有搞,具体实践得如何不清楚.

        这个方式我原来也考虑过。而且,这种方式西方有搞,他们具体是如何规定的,实践得如何,我不清楚。我考虑,如果这个媒体不想捧的人,在版面上,他可以把工夫给你做足,你看着他是平衡报导了。但是故意让你在公众中是一个没有生气的人,或是呆呆的形象,这也是完全有可能的。而你想指责他是负面报道,你又指责不着。所以,这里还是有问题。

        所以,我当时的看法是,当媒体进行这种报道的时候,报了一个候选人,就得给别的候选人总部发通知,如果这个总部不同意媒体自己准备的稿件,可以自行另征稿件提供给媒体。相关媒体如果不想对这个稿件负责,可以注明相关负责的人。——似乎可以用这种方式。

    • 家园 只要是捐款,肯定有黑金。

      无论你如何制定规章,钱肯定塞得进去的。只不过加大成本,造成当选以后的反馈增加。

      • 家园 我讲的不是塞钱问题

        我讲的不是塞钱问题,而是如何让大家在财力支持上大致平均。咱们说的是两个方面。

        • 家园 我觉得这意义不大

          因为完全可以绕过这种捐款渠道。

          例如说我有一个政党A,我可以授意某些人建立一些媒体企业,然后你们就不要给我捐款了,直接高价购买这些媒体的广告就可以了。而这些媒体得到了这些超额的利益之后,自然会为我宣传多出力,例如说多说好话,多挖对手的丑闻等等。

          • 家园 继续

            根据我原来的设计,竞选的政治捐款,只能使用管理部门统一规定的账户。这些账户都是被国家监控的。

            竞选期间,一切涉及参选人的花销,包括广告,也都只能从这种账户支出金钱,才可以。如果你说自己和那个候选人没关系,甚至你自己办媒体,免费为他宣传,也不行。你也要按监管部门评估出来的市价标准先向这个账户里捐一笔钱,再用你这笔捐的钱来买你自己媒体的广告。这样才合法。

            而这些钱的总入账数,一旦达到上一年度,本选区中,实际募款额最低者的募款数量(按物价指数浮动),也超过本年的保证金数量的,你将自动被吸纳入这个公款补贴体制。

            要避免这个监管体制。你的作法,要么是作软广告。比如作个新闻报道,游走于竞选宣传和一般新闻之间,搞擦边球;再就是你发动自己的支持者,以他们个人的方式帮你搞竞选活动,比如利用网络宣传等等。这种宣传是不走资金账户的。所以,你要逃避,真的能起作用的方式,就是雇人到街上发小广告,在网上发帖这种方式。而不是走大媒体的方式。而你印制的宣传品,规格可以被限制,超标的,也是要按件计税的。没有完税证明,也是不合法的。

            • 继续
              家园 我觉得这样的可操作性不大

              果你说自己和那个候选人没关系,甚至你自己办媒体,免费为他宣传,也不行。你也要按监管部门评估出来的市价标准先向这个账户里捐一笔钱,再用你这笔捐的钱来买你自己媒体的广告。

              例如说ABC三个候选人,我天天深挖B和C的丑闻,新闻里播,再弄些专题报道或者嘉宾访谈之类的。然后再加上一句:特邀嘉宾的意见不代表本台意见。

              你的国家机构要是敢找那些特邀嘉宾的麻烦,那可就是触犯了言论自由的天条。

              然后你能把它如何?

              • 家园 我为什么要把那些嘉宾如何?

                我为什么要把那些嘉宾如何?我那个评论平衡报道的回帖已经被管理员放出来了.你看看不就知道了吗?

                • 家园 你说的是这个吗?

                  所以,我当时的看法是,当媒体进行这种报道的时候,报了一个候选人,就得给别的候选人总部发通知,如果这个总部不同意媒体自己准备的稿件,可以自行另征稿件提供给媒体。相关媒体如果不想对这个稿件负责,可以注明相关负责的人。

                  照样没用啊?

                  我的电视台是通过嘉宾的嘴把我想说的说出来了,我就算给你其他候选人总部发了通知又能怎么样?这个负责人是谁?是嘉宾还是电视台?

                  如果是嘉宾,那么还是那句话:嘉宾意见不代表本台立场。至于候选人亲自和嘉宾对掐?那更容易被炒作为压制反对声音了。

                  如果负责人是电视台,候选人是准备上法庭告呢?还是怎么样?

                  总而言之,这种事情,除了候选人装作不知道,装厚道之外,正面跳出来对掐,都不是件好事。

                  最后,这种统一发新闻稿的做法,未免太赤裸裸的学中宣部和cctv了吧?

                  都民主选举了,再来这套,恐怕很多人 不会买账的。

                  • 家园 再谈平衡报道.

                    以电视台请嘉宾的例子举例。今天,他请嘉宾来。然后,这个嘉宾说的话是攻击候选人A的。那么,要么他同时也要请一个观点与他相反的嘉宾。否则,改天,他必须用同等的时间,同等的形式做另一期节目,请一个支持候选人B的嘉宾来。并且,请这个嘉宾,和办这个节目之前,计划要通知给候选人B,B的总部认可这个计划了,电视台可以自主办这个节目。如果总部不认可,那么总部就应当结合B的要求,用同样成本,作一个B所认可的电视节目。该节目的形式和规格,都由B的总部筹化。之后,电视台可以声明,这期节目由B的总部策划,由B的总部负责。

                    而且,这种在竞选期间办的节目,他请什么嘉宾来,应当预先与所有候选人沟通。他们可以对嘉宾以及整个节目形式提出意见,如果所有候选人都认可这个形式,那么,电视台就不需要再为他们每人再新搞一个节目了。

                    同样的,在平面媒体上,如果有一篇倾向于A的文章出来。就必须再发一篇同等价位的,倾向于B的文章。如果B认为该媒体自己已经准备的那篇不好,就可以让自己的总部准备一篇。之后,在媒体上发表的时候声明,本文由B总部提供,由B的总部负责。至于说是不是“统一发新闻稿”。首先,你给A作文章的时候,是你媒体自己愿意报的东西,只要不涉及诽谤,你想写什么写什么。而B的文章,其真实性和文彩由B那一方负责。如果该媒体认为B的文章不好,可以在隔天发一篇文章予以反驳……这个就是我说的平衡报道。所以说,不是讲只能由候选人总部搞“统一新闻稿”,而是媒体有自主报道的权利。而且,如果你总部的新闻稿真实性或文笔有问题,也可以被人抓住痛批的。

                    • 家园 唉,太理想化了,还是没有可操作性啊

                      今天,他请嘉宾来。然后,这个嘉宾说的话是攻击候选人A的。那么,要么他同时也要请一个观点与他相反的嘉宾。否则,改天,他必须用同等的时间,同等的形式做另一期节目,请一个支持候选人B的嘉宾来。

                      首先,我怎么知道某个嘉宾支持的是A还是B?远的不说,我就见过凤凰台的一虎一席谈(好像是这个名字)里面,有嘉宾出场前说自己观点是A,出场之后,大家才发现他是无间道的。出了无间道,这个责任谁来背?

                      其次,怎么算是支持,支持的程度如何计算?如果我今天请一个嘉宾是A的铁杆分子,再请一个嘉宾,觉得B还可以,然后就算是平衡报道了吗?那么支持程度由谁来认定?怎么认定?

                      再次,支持程度和辩论水平和演讲水平并不一样,给听众带来的感受也不一样。例如说如果有个嘉宾狂热的支持B,但是基本上是头脑冲动,只会喊口号的那种。然后在请一个A的支持者,演讲很有说服力的,什么都能分析得头头是道的。让两个同时上场,你觉得会在观众的心中对两个候选人,或者两个阵营留下一个什么印象?那这辩论水平演讲水平或者个人素质,谁来认定?怎么认定?

                      总之,如果你所谓的“平衡报道”这个目标建立在嘉宾的平衡上,那么,你的这个目标,几乎可以肯定的是永远达不到的,甚至不会比现在好,哪怕是好那么一点点。

                      在平面媒体上,如果有一篇倾向于A的文章出来。就必须再发一篇同等价位的,倾向于B的文章。如果B认为该媒体自己已经准备的那篇不好,就可以让自己的总部准备一篇。

                      那这另外一篇的钱,谁来给?报社自己掏?还是B的竞选总部?

                      如果是报社自己掏,那么你觉得还会有真正正直的媒体去发表此类新闻吗?例如说如果有三个候选人,如果自己发了一篇,就要准备多两倍的版面去做所谓的“平衡报道”,谁干?如果把这个费用加到第一个投广告的费用中,那么也不会有人干的,凭什么我要花钱为自己不支持的候选人发广告?我掏钱他刊文章,这种事,哪个脑子正常的人会干?这样一来,我敢肯定不会再有媒体会去主动报道这样的竞选,也不会有人去刊登这样的广告。那到时会不会有人说这是万马齐喑呢?再说了,中国十三亿人,住在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新闻媒体不介入,会有多少人认识你的这个候选人?

                      如果是B的竞选总部掏,那好办。我照样可以大量的发表支持A的文章。那么如果你B要“平衡”,好,那么掏钱吧。我也不多收,随行就市,反正我报社是旱涝保收。如果你B说不够钱,或者觉得价值不大,自愿放弃,那么我的目的就达到了--又是一个旱涝保收。

                      • 家园 你没细看我原文。或者是看了没动脑。

                        你没细看我原文。或者是看了没动脑。

                        首先,我怎么知道某个嘉宾支持的是A还是B?远的不说,我就见过凤凰台的一虎一席谈(好像是这个名字)里面,有嘉宾出场前说自己观点是A,出场之后,大家才发现他是无间道的。出了无间道,这个责任谁来背?
                        首先,如果是这个电视台只想作一期节目。就得在这期节目里实现平衡报道。那么,他就得预先与所有候选人协商,这个节目该怎么办,请些什么人来,也是要协商双方一致才行。那么,这种情况下如果出了无间道。没有责任问题,事后也不会补偿什么。因为这些候选人事先也同意了。如果不能征得所有候选人的同意,那么,电视台可以按他与同意的候选人之间的协议办节目,之后,用同等价位的节目给不同意的人作一期。后面这期如果仍然达不成协议,那么电视台就按这个候选人总部的要求制作,节目的责任完全由这个候选人的总部负责。比如出了假新闻什么的,责任完全在这个候选人身上。如果电视一开始作节目事就事先不与任何候选人协商,或协商后没有达成协议。那么电视台也可以照上这台节目。节目出来之后,哪个候选人认为自己吃亏了。他可以事后要求作平衡报道。

                        那这另外一篇的钱,谁来给?报社自己掏?还是B的竞选总部?
                        你用心看我原文。这一篇平衡文章的钱当然是报社自己掏。但如果这个文章不是报社想发的,那么责任完全由B的竞选总部承担。

                        例如说如果有三个候选人,如果自己发了一篇,就要准备多两倍的版面去做所谓的“平衡报道”,谁干?如果把这个费用加到第一个投广告的费用中,那么也不会有人干的,凭什么我要花钱为自己不支持的候选人发广告?
                        我说了,这种平衡报告,只用于新闻和评论。广告不包括在内。广告是当事人花钱作的。没有平衡不平衡之说。我不对广告的投放作平衡的要求。只是我对竞选基金作了统筹,即最高的和最低的相差不超过30%为限。

                        再说了,中国十三亿人,住在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新闻媒体不介入,会有多少人认识你的这个候选人?
                        还是那句话。看我原文。在我的原文里,我说了,政府免费为所有候选人提供一些公共产品。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你一旦成为候选人了,那么公有的报纸、杂志、电视台和广播电台都会给你提供同等的时段,让你作竞选宣传之用。比如说,每人每周给你两小时。然后,在选区里,有公有的宣传板。这些宣传板会按候选人的要求,张贴宣传画、海报等等。这些东西都是公共免费提供的。另外,我前文也说了,对于要参与进入选举补贴制度的人,他可以参加分阶段的闯关赛,而整个赛程,都有媒体的转播和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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