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主题:将心比心 -- 浆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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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闹钟兄认为,它的调查最可信

                      我不这样认为,大概是我俩在这个事件上唯一的区别。

                      酒后失言失德过轻,猥亵过重,这是我自己到那里转了一个半小时的看法。

                      对于一个成年人,不了解法律背后的精神,尤其是未成年人保护的精神,我为深圳警察一叹。

                      当然,凭我多年在深圳的经验,这里的警察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怎么样,解决矛盾的本事超强。

                      • 家园 求同存异吧

                        我前面也说了,如果怀疑林嘉祥有实施猥亵的意图,那么现有的证据也是不够的,唯一的办法就是调查他平时有没有流露出什么性变态的蛛丝马迹(比如说对什么幼交色情电影和图片的嗜好)。

                        另外,我说的是“酒后行为不当,失言、失德”,除了失言失德,他还有行为不当的问题、把小女孩吓着了——在中国,醉鬼把小孩子吓哭了的事情也不算稀罕事吧?

                        • 家园 基本上,警方扮演的是和稀泥的角色

                          往上就成了猥亵,往下就是现结论。

                          我的看法,介于中间,严重行为不当,可视为对小女孩的重度骚扰,但是没到有意猥亵这一步。

                          那个酒家现在很尴尬,很多人问服务员,搞得人家不胜其烦。

            • 家园 这个建议不错

              性变态是狗改不了吃屎,绝不会只有一回的

        • 家园 兄弟你的这番辩护 我实在看不下去

          而对方若为小孩,则往往会抚其头顶,拍拍脸蛋以表示感谢--这些都是很正常的社会经验

          我可不认为拍脸蛋是很正常的社会经验。我至少比您大十岁,我小时候(文革期间)的确见过不少次大人拍小孩的脸蛋,但全部都是成年男性拍小男孩,不记得一例成年男子拍小姑娘的脸蛋儿。

          更重要的是,男孩子一上7-8岁,都非常讨厌大人拍自己的脸蛋儿。我清楚地记得那些7-8岁以上的小男孩儿被自己父亲的同事拍脸蛋儿时那种厌恶又隐忍的表情。小女孩儿就更不可想象了!我们那个时候小孩子成熟懂事的晚些,个人尊严意识的建立也比较晚,但即使如此 7-8岁的时候也已非常清晰强烈了,所以我完全无法理解你说的 一个成年男子拍小姑娘脸蛋儿是正常的社会经验。至少在大城市里 是很反常的现象。

          就算退一万步,我只能勉强接受“这不算是太不正常的情况”,或者说是“灰色情况”。一个做到如此位置而且混得顺风顺水的国家干部,情商真的会低到触碰灰色区域的地步么??我无法相信。

          你如果替林某辩解说他酒后对行为举止失去控制,这个我可以接受。但如果非说他的行为属于正常范畴,那就抱歉了,完全无法认同!

          最后,你将林某手摁小姑娘长达十数秒 解释成是表达谢意,这个也实在无法认同。十数秒的确不算长,但你得分是干什么。XX那属于早泄,但成年男子要表示谢意,拍肩膀在两三秒之内可以算是正常 ,十数秒绝对就太长了!(注意“拍”这个字,本身就是一个瞬间即结束的动作。哪位听说过一“拍”就十几秒的??) 就是说

          出大天去我也没法相信是表达谢意 --- 注意:是我无法相信(小姑娘自然也无法相

          信,而且我认为大多数人也都无法相信),不是说认定林某怀有什么歹意。但林某主观动机是什么这个不是你我争论焦点,关键问题是他这个动作在客观上给他人、特别是那个小姑娘 的感觉是什么。如果一个人的行为在客观上让大多数人都觉得不是好意,那么你可以为这个人辩护(比如说他主观并无歹意),但请不要说他那个行为属于正常社会经验。

          • 家园 前面部分我在前面回答了。

            我不能强求别人来统一认识,我只能说由于标准的模糊,每个人的认识都可能是不同的。

            此外,“在客观上让大多数人都觉得不是好意”这句话,恕我直言,实在是没有多少参考价值。

            因为事件中掺杂了太多其他的因素,而且从一开始就几乎是被误导的。

            如果撇除掉其中的那些因素,或者作一下身份的互换--如果小姑娘的父亲陈某是高官,小姑娘是“陈高官”的千金,而林某只是一个普通的顾客,又会得出什么“客观上”的观感呢?

            如果我作为那段视频中“解说字幕”的制作者,或者是某家南方系的记者,我在编排的时候再多作些“渲染”--比如--“陈高官”非常愤怒地,不依不饶地责骂“林平民”,无论“林平民”如何解释都不肯接受--在介绍“林平民”的时候,我作如下介绍--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小职员,平时省吃俭用,这次是为了给操劳多年的妻子过一个像样的生日,才下了很大的决心走进了这家并不非常高档的饭店。。。。

            当然,以上的都是虚拟的情境,但是,谁能说不存在这样的可能呢? 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件事情又将是怎样的一个面貌呢?

            反正我是想象不出会出现现在这样的局面的,说不定网络暴民们还会说“别说没摸,摸了又怎么样”呢。

            我倒是想起了前几天在河里看到的关于魏了的两个帖子,其中不是就提及有人发掘了许多“背景”,以此得出魏了不值得同情之类的结论么?

          • 家园 老酒是社会经验不够?不可能啊?还是语文没学好?

            北京人不也说“拍化子”么,叫化子拍走小孩,这个时间可长的很。。。。。。

            燕庐敕:没有问过当事人,就断定是误会

            燕庐敕:在深圳这个外地人非常多的移民城市里

          • 家园 成年男性拍小女孩的头、肩、脸还是很平常的

            这也说不上什么“灰色地带”,中国社会的传统习惯就是这样;比较忌讳的是胸、小腹、裆部、臀部。至于林嘉祥酒后行为不当造成误解这没啥可争议的,我想laska也不是想否认这一点。

            随着中外交流的发展和社会习俗的演化,以后这些方面可能会有变化、也许会向西方社会严格限制身体接触的方向发展,不过那是将来的事情了。

            • 家园 闹钟兄说的不太对

              对于学龄前小朋友,你说的才是对的。一旦上了学,就是老师也不会这样。我家小帅一年级时被女老师扭脸蛋,校长都要道歉的。

              您有孩子吗?请问问上了六年级的女孩子怎么想,不比在这里空泛的议论强?

              我家小朋友今年五年级,前两天我送他到学校,随便问了问,4个男生,两个女生,恰好大家都不知道这件事,但是对于被压着脖子上厕所,无一例外极度恐慌。

              这么多成年人大呼小叫的,怎么没见到一个人问问孩子?!

              • 家园 也没错啊

                就是因为这一点,所以才造成事件中的小女孩以为林嘉祥对她有恶意、图谋不轨。但是另一方面,你说中国文化传统上是不是像我说的那样?——其实生活中类似的误会比比皆是,只是没有像这一次闹得如此不可收拾;我小的时候就曾经被醉鬼吓哭,很害怕,但是父母长辈并不认为人家有什么恶意、就没有深究,过了就算。

                林嘉祥“猥亵门”事件纠缠不休的关键,就是对其主观恶意的无限夸大和过度解读,而且这种夸大和解读被捅到了整个网络、各种媒体又推波助澜一边倒地报道,这下子就没法收拾了,林嘉祥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即使小女孩的家属同意了结此事也不可能了。这让我想到了一词,虽然未必完全恰当,但是有类似之处:多数人的暴政

                • 家园 没有问过当事人,就断定是误会

                  这和多数人的暴政在判断依据上没什么区别。

                  南山区这家餐馆我上周六去了。

                  嗬嗬,我的看法和谁都不一样,不过,我不想再弄些波浪出来,够乱的了。只说一点:林先生难辞其咎,各媒体煽风点火。如果laska的那个和叫嚷一定有罪的那个取一个平衡点,大概相去不远。

                  我看到林高官的桌子,但是没能看到陈家人曾经在的包房还是桌子,因为没人给我指出。因为laska的照片,林高官的桌子很好找。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 家园 我给燕庐澄清一下吧

                    我的对林的观点从来是林的罪名不可能成立,但林摆脱不了嫌疑--换句话说,怀疑林是有道理的。

                    但某些人一贯喜欢把别人的言论作极端化歪曲后再批判,在某些人不懈的叫嚷中,旁观的以为和Laska争论的人都是一定要判林猥亵的了。

                    • 家园 林大人的状态就象裤裆里抹黄泥

                      怎么分辨都象屎。

                      其实此案真要审理应该是挺费时也费事的,画一个时间轴,从孩子开始带林,到转弯看见洗手间,这段时间,林大人的手在哪里?一只手还是两只手,怎么放的,后来小陈指明路线以后,那段时间多长。

                      当然,那个环境,我怎么看也不象个“猥亵”的好场所。

                      要说只是酒醉的醉汉吓倒小朋友,那一开始小朋友指路的时候怎么没害怕?要说是光线变化引起恐惧,小朋友既然知道路线,似乎也不是第一次去吧,难道每次小朋友都提心吊胆,要挣扎跑出来?还有,要是说,是因为有个大人陪着,那应该胆子更壮而不是更害怕才对,诸位都带过孩子吧?

                  • 家园 陈家包房的照片网上也是有的

                    但只有一个从门外拍进去的场景,和周边环境没有对照,起不到什么参考作用,所以我没有采用这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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