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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庖丁解字之"沉重"的故事 上 -- 丁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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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这rp,没得说!

                      恭喜:你意外获得【通宝】一枚

                      鲜花已经成功送出。

                      此次送花为【有效送花赞扬,涨乐善、声望】

                  • 家园 任兄谬矣

                    拆字之争我实不知,有机会当仔细看过,如果确是坎兄之过,那没什么好说的。但

                    在这个 thread 里,感觉确实是任兄没有看清坎兄立意就冒然反驳,确有抬杠之嫌。

                    上次老萨那篇东西,任兄跟了一篇驳之,我当时看不过,也跟贴讥讽任兄搬杠子,

                    任兄大人大量,并未放在心上。不过任兄似乎容易不经意间曲解他人本意,这个要

                    好好打打PP

                    今日已晚,任兄若有兴致,俺们明日再叙

                    • 家园 烦请酒兄尽快读一下任兄所说的帖子

                      庖丁解字之 头生子的遭遇

                      再谈“孟”与“杀首子”---回任爱杰兄

                      我真的觉得很有趣。

              • 家园 赫赫
            • 家园 呵呵,没有就没有吧。

              我认为,探讨纯是观点的交流,应该是不带任何情绪的。如果出现了情绪上的“不友好”,跟激动没什么太大的差别。如果我们在这一点上有很大的理解差别,那就各自保留吧。

              而且探讨而已,谈不到“正直”与否这样的层面上去。只要没有对事实的歪曲,那么个人应该可以有个人的观点。当然,这也是个人看法,可以保留。

              • 家园 有匪君子,如切如磋

                切磋的不仅是知识,还有德行。

                如果一个人一再以不正常的心态面对别人,我觉得有必要指出来。

                这就是正直,睁着眼睛当瞎子,做好好先生,这就是不正直。

                我还想保留一点正直。

                • 家园 这就是我们之间的区别了。

                  我不敢如此就认为别人的“心态不正常”,即使别人与我观点不同。我更不敢因为这种观点差异就把自己和对方置于道德天平的两端。所以我有必要“正直”的场合并不多。我不知道你说的“不正常的心态”是说我还是任老兄。如果是说我,我只有放弃与老兄探讨了。

                • 家园 您的论点是正确的,问题是论据不足以支持论证而已

                  原因还是充要性问题。

                  即清朝在“那个问题”上招致那个后果是否一定是因为“不讲道义”的问题。只有这个问题成立,其逆否命题“若清朝在那个问题上讲道义就一定不会招致那个后果”才成立。

        • 家园 说得不错,上花
    • 家园 【原创】庖丁解字之"沉重"的故事 下二(完)

      上文说到,古文字学研究中有所谓名动相因的说法,而由沉重二字的解析我们又可以得到

      形动相因的看法。仅仅局限于此,还只是皮相之论。

      人类与动物相比,其根本区别在于,动物只拥有一个自然世界,而人除了拥有一个自然世界之外,还拥有一个观念世界。人类通过自己的生存活动,不断地认识自然世界,并且不断地把自然世界中的对象引入自己的观念世界。而最初的造字者,就是将自然世界的对象引入观念世界的接引佛!同时,动物拥有的,与自然世界相处的方式,无论被适者生存的造化之锤打磨得多么精致,多么令人赞叹,都是有限的-----不超过其物种所划定的天赋和本能的范围。而人类却不然,人类与自然世界相处的方式,无论一开始是多么笨拙,却与动物相比有天渊之别---这方式是无限的。除了自身的动物天赋之外,他可以利用其他动物的天赋,比如说服牛乘马,他可以模拟其他动物的天赋,并将这种模拟后的天赋从规模到适用对象都大大改造,使其适用于自己的需要,比如说模拟蜘蛛的织网,并用于捕猎。(甲骨文中从网的字很多,分别用于捕兽,捕鸟,捕鱼,其用途区分不但可以从捕猎对象中看出,网的纹路走向也不同。)

      蜘蛛不拥有面对鱼的天赋,所以鱼不是蜘蛛的对象。

      马不拥有织网的天赋,所以蜘蛛捕捉的昆虫不成为马的对象。

      而人类则不同,人类与自然世界相处的方式具有动物所无法比拟的丰富性。

      这种丰富性,使得整个自然世界都成为人的对象!

      对象-对象性关系,就是理解人类生存的关键词。

      人有现实的、感性的对象作为自己的本质即自己的生命表现的对象;

      或者说,人只有凭借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才能表现自己的生命。

      说一个东西是对象性的、自然的、感性的,这是说,

      在这个东西之外有对象、自然界、感觉;或者说,它本身

      对于第三者说来是对象、自然界、感觉,这都是同一个意思。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基于此,接引佛要带进人类观念世界的,就不仅仅是各种对象,而还有与各种对象相应的

      各种对象性关系。对象与对象性关系如同硬币的两面一般彼此依存。名动相因,放在这个背景下来理解,才更饱满,更深刻--名动,对象与对象性关系也。

      而在这个背景下,我们才更能理解形容词的内涵。

      当自然世界以对象的方式存在,

      ...随着对象性的现实在社会中对人说来到处成为

      人的本质力量的现实,成为人的现实,因而成为人自己的本质力量

      的现实,一切对象对他说来也就成为他自身的对象化,成为确证和

      实现他的个性的对象,成为他的对象,而这就是说,对象成了他自

      身。对象如何对他说来成为他的对象,这取决于对象的性质以及与

      之相适应的本质力量的性质;因为正是这种关系的规定性形成一

      种特殊的、现实的肯定方式。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概言之,形容词,描绘自然对象属性的形容词,是与一种与

      之相适应的本质力量相联的。

      通过重的例子,我们知道,重的属性是通过与之相应的,人类的一种本质力量--负重

      来表现的。这,就是形动相因的奥秘。

      总之,对象-对象性关系,对于文字学研究,对于人类早期文明史,思想史的研究,

      是登堂入室的一把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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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如此好贴,顶上来
    • 家园 【原创】庖丁解字之沉重的故事 下一

      在上篇和中篇中,我们介绍了表示轻重的重的两个字:重和沈。

      这两个字的造字逻辑完全一致--以人负担重物的方式来表达重。

      很自然地我们会想到,轻重的轻在造字时又该如何表达呢?

      我们知道,汉字是象形文字,拟形是造字的基本手段。

      事物的轻重与牛马鱼鸟这些概念完全不一样,后者可以通过视觉来把握,所以造字时直接刻划形状即可以。而轻重本身无法通过视觉把握,所以必须走迂回的道路。重和沈的构造就体现了这种迂回的道路。

      轻是否同样走这条道路呢?

      比如说,最直观的想法,常言道,轻于鸿毛。

      是否可以画一只手托一片羽毛呢?

      古人偏偏不这样干,它们造了个轻字,上文讲过,在左传中重也有载重的大车之义,很明显,轻(从车)源自某种车,实际上就是輶车,田猎时的副车。诗经秦风驷驖中有輶车鸾镳,意思就是驾这种车出去打猎,挂铃和马衔叮当作响。(很轻快的感觉)

      尔雅中说,輶,轻也。二者同义。

      就绝对重量来说,车总不会很轻的,至少比羽毛重多了,但是当造字的逻辑与现实的认识相遇时,我们就得到了一句很无理,却又很有意思的妙语:

      德輶如毛,民鲜克举之。

      这是大雅烝民中的一句,意思是说德这个东西轻如鸿毛,但一般人很少举得起。

      就字面来看,简直在说猎车跟鸿毛一样,有点怪怪的感觉。

      之所以这里能成立,乃至轻字在汉语中立足下来,都在于相对而不是绝对。

      重是载重用的大车,要求的是载重能力。轻和輶是田猎用的轻车,要求的是追逐的轻便。

      在这个意义上,二者构成对立,而重又有沉重的涵义,所以相应地轻车就有了轻的涵义。

      表面上看起来,似乎这样太过迂回,比起直接画手托羽毛来说不太自然。

      其实恰恰相反,负囊(重),挑担(沈),大车载重,轻车出猎都是当时很普通很常见的社会行为,而手托羽毛这档子事,大概只有脱离社会生活的哲学家才想得出来。(文字学里大部份错误,尤其是民科型文字学的错误,主要都是完全脱离对当时社会生活的考察,完全凭字形,甚至凭后起的讹变严重的字形想当然乱推测。)

      讲完沉重和轻这三个字,我们再把眼光放宽点,看看这些字造字逻辑的拓展。

      沉重二字的造字方法,抽象一点说,就是以人的行为表达事物的属性。

      人的行为在造字中非常重要,在古文字研究中一直有

      名动相因的说法,意思是说行为对象与行为本身用同一个字来表达。

      比如说,丧失的丧,繁体是喪,其甲骨字形作

      点看全图

      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甲骨文字释读的第一人于省吾先生明辨,此字即桑的本字,字中口型即篮子之类的器具,

      桑的本字就是通过采桑的行为来描绘的。(出土商代文物中已经有丝织品)

      又比如说,禽兽的禽,其字形本来是一种长柄带网的捕鸟工具,所以可以同时表示鸟类和捕鸟的行为,文献中常见为我所禽的句子,一般古汉语读本都解释为通假,认为禽通擒,

      严谨地说,这种解释是错误的。禽字本身就有擒获之义,禽擒分化是后起的事情,不能反过来把未分化的禽当作擒的通假。擒获的获也是如此,看看隻(只) 獲(获)就知道了,今天当作量词的隻(只)实际上本身就是捕获的行为,分化之后才添加部首变成獲字。

      名动相因说清楚了,再回头看看我们解释的沉重二字,是否该添加 形(形容词)动相因的

      说法? 再看看我们解释的轻字,又该添上什么说法? 这些东西能不能统一起来?

      文字学研究中一个个具体的字的释读,一条条造字规则的总结,在普通人看来,都显得很繁琐。但没办法,这是无法回避的必由之路。在这些基础上,我们才能尝试程度更高的抽象,从而获得某种高屋建瓴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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