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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上海袭警案初审 -- wydy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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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上海袭警案初审

    杨某在法庭当庭交代

    初审时杨x的自述:07年来上海,骑车在路上被民警拦下检查,被发现是失窃车辆,他当场又解释不清,之后就带回芷江西派出所审查。而后他声称被芷江西派出所民警殴打,打闸北分局督察部电话投诉,督察部某督察赶来芷江西派出所处理案情。督察到来之后,他曾当面提出要求警方赔偿等等,被督察当场否掉这个可能性。值得一提的是,他本人一直以来就没机会谈到什么具体的赔偿金额数字,因为一开始就被否定。没有所谓3w的赔偿金额,更没有什么协商后认定的1.5w金额。事后他认定此督察态度恶劣,决定杀人报复,此次报复杀人的目标就是闸北分局21楼督察部的这位督察

    外链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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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老兄有些关键的地方没贴

      而且这不是"杨某在法庭当庭交代",而是公安局的初审.见LZ提供的链接.

      跟他自述矛盾的是,当该督察跟其他几人站在他面前让他辨认时,他竟然认不出!换而言之,他所谓的去杀某某也就是狗屎,人都认不出来还杀谁谁,就是穷凶极恶的报复乱杀。

      PSI:芷江西派出所位于上海火车站北面,这边有一条路(太阳山路)曾经是上海最大也是名声最响的两轮脏车销售点,自行车、助动车都有。以前学生、贪便宜的、还有外来人口,到这里买俩脏车代步太常见了,屡禁不绝,年年扫年年在。今年这条路没了,周边居民都搬迁了。提这一点的原因就是,在上海,在闸北,芷江西派出所在查两轮脏车这方面是最警觉、最主动的,十几年的惯性了,这块一直都是他们最大的任务。

      PSII:被抓之后,还没审问,杨x就要求给他提供律师,律师不到他不回答问题。律师请来了,两人单独交流一个多小时之后,他又不要律师了。说这律师是傻x,只知道问私人八卦问题,他决定自己给自己辩护了。

      PSIII:芷江西派出所民警是否殴打过他?在调查取证中。至于说什么小jj是踢坏,尽tm造谣胡编乱造!就杨x如此凶残的个性,有这事他还去闸北分局报复?早去芷江西派出所了!关于当初督察否定的依据是什么、现场以及事后处理态度如何、这大半年时间杨x跟闸北分局是怎么纠缠的、有没协商等等之类的,仅凭一个初审显然是不可能有答案的。

      PSIV:负责初审的是闸北分局,但也就初审了,这种牵涉上级、局内的案情本身是需要他们回避,而且初审之后就已经移交803负责。

    • 家园 【文摘】让杨佳体面的离开世界

      http://www.popyard.com/cgi-mod/newspage.cgi?num=212368&r=0&v=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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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对这一类事件 那还能奢望“公正的审判”
      • 家园 扯淡

        像这种社会危害巨大的二百五,不用凌迟处死五马分尸这种暴虐的手段折磨死丫的,就已经非常、非常、非常仁慈和文明了……某些人真是吃饱了撑的滥用同情心。

        • 扯淡
          家园 不尊重别人权利的人

          其权利必不被尊重.

          "杨佳杀警,其罪当诛".这句话只有法官有资格讲,你我都没有资格讲.

          我们要看的,是法官讲这句话时,是否公正地听取了警方和杨佳双方的声音.我们关心的是程序正义.

          现在谁听见杨佳的声音了?(那个称杨佳精神正常,必死无疑的律师的声音不算)

          只要程序公正,杨佳伏法是他应得的下场.

          我好奇的是,时至21世纪的今天,还有人臆想用凌迟处死五马分尸这种暴虐的手段折磨死一个人,还讥讽别人滥用同情心,堪称心理一奇观.

          立此存照.

          • 家园 "无罪推定"原则只适用于法庭

            "杨佳杀警,其罪当诛".这句话只有法官有资格讲,你我都没有资格讲.
            能不能说一说为什么你我都没有资格讲?哪条法律规定的?有什么道德依据?受害人家属有没有权力在媒体上公开要求以命偿命?

            法官应该不受舆论控制判案;但你也不能让舆论遵从"无罪推定"的原则吧?

            • 家园 不能这样讲吧

              万事有一个度,法律上还有一个"诽谤罪"等着呢.你不能说"无罪推定"原则只适用于法庭而逃过"诽谤罪"吧?

              还有,我涉及到了"受害人家属有没有权力在媒体上公开要求以命偿命?"这个问题吗?

              • 家园 混沌了

                我问的是

                "杨佳杀警,其罪当诛".这句话只有法官有资格讲,你我都没有资格讲.
                有法律道德依据吗.你的回答真的是
                万事有一个度,法律上还有一个"诽谤罪"等着呢.
                吗?这就是你的依据吗?

                再问:我还是有点糊涂,你上面一句是说"杨佳杀警,其罪当诛"属于诽谤罪的范畴吗?

                你不能说"无罪推定"原则只适用于法庭而逃过"诽谤罪"吧?
                是不是诽谤罪成立有法庭决定,和舆论领域适不适用"无罪推定"没有关系.

                我涉及到了"受害人家属有没有权力在媒体上公开要求以命偿命?"这个问题吗?
                我也没说你涉及啊!只是想知道你对这个问题的回答.please...

          • 家园 我都怀疑你是否认真看了你贴的文章

            那篇文章分明是要自己当法官,YJ当原告,把死了六个人的闸北警方送上被告席吧?

            还“程序正义”?作者恐怕连正常的法律程序都不懂,还正义个鬼?

            • 家园 你根本就没有明白我的意思

              那篇文章的观点,你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但你不能禁止别人讲话.

              你的观点,我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但我不能禁止你讲话.

              同样,YJ即使杀人,我们也不能禁止YJ讲话.一定要听到YJ的声音,才能保障程序的公正.

              我是想搞明白,我们"正常的法律程序",就是不让犯罪嫌疑人讲话吗?

              • 家园 你搞清楚法律相关规定没有

                杨佳作为犯罪嫌疑人按法律被剥夺了自由,其中也包括他的言论自由。

                按法律程序当然要听YJ的声音,但普通人仅限于公开庭审现场可以听到,其他的时候,没有一定的身份和手续是没有权利去直接听YJ的言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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