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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解决少数民族问题要靠法律制度(上) 西藏篇 -- 四处晃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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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也提醒一下

              在有些地区,以国家的名义开他们的山,挖他们的矿以后,你可以去看看,给他们留下了什么?你所谓政府已经尽力如何云云,

              很遗憾,这些地方,目前往往是民间,香港和海外的志愿者和慈善机构做的比政府更多。某些民族的文化资料整理,现在居然是一些老外志愿者在做,悲哀吧? 当然站在某些精英立场上,这些低等民族的文化也没什么好整理的。

              国家现在如此的富强,每年的财政支出方面只有稍微有点节制,就可以帮助很多少数民族地区改善生活了。人富了,谁他妈没事干去做什么强盗小偷,闹什么独立自主。遗憾的是, 我们的财政支出方面说不清的部分逐年增加,贫富差距越拉越大。所谓的民族问题,说到底还是内部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有什么理由推给少数民族同胞。

              我无意鼓吹什么独立或者分裂,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这没有什么意义,民族融合是大的趋势,但是各位精英们屁股决定脑袋的讨论,实在是很不和谐,你们的做法在我看来只是在激化矛盾,加速分裂而已。骨子里带着老子是主子的优越感去谈平等,有意义么?

              • 家园 这也算不幸中比较幸运的了

                至少还有志愿者为他们做些什么。

                你可知有多少北方矿区资源枯竭之后人们生计无着?他们当年都是去当工人的,这个地区都是因矿而兴的,矿没了,那真正是一无所有,动辄几十万矿工及家属同时陷入困境。他们很可能多数是汉族,这又怎么算?

                我还知道有的贫困地区,家里只有一条还算能穿裤子,阖家男女老少,谁出门谁穿。我还知道,有的下岗工人,丈夫瘫痪,子女重病,想要本就不多的救济却阴差阳错不合条件,在高消费的城市里每月靠着那1-2百退休工资生存。按概率来说,他们如果不是汉族,也是满族或朝鲜族,属于数量很多,不怕有歧视的。他们这么惨,是怎么回事呢?

                经济转型期的受损害者是以阶层,以行业,以地域,以年龄甚至以性别等等论的,唯独不会以民族论。

                靠财政投入能得到的是温饱,不是富裕。福利的意义在于保障而不在于致富,想致富还要靠自己。你的国家只要节俭点,就干什么的钱都有了这样的想法,大家普遍都有,而且用途普遍是自己最关心的方面。但是这些问题既然存在,就意味着短期难以解决,就像自己想改掉自己的缺点也很难一样,否则这地球上早就是中国当老大了。

                大家都心平气和,一起努力,一起和谐。

              • 家园 你说的这些都不是民族问题,

                你为什么非要上升到民族问题的高度呢?

                就是在内地,乱采乱挖造成的环境破坏也是有目共睹。前段时间太湖水质恶化,想必你也知道。这可是中国最富庶地区了,还这个样子,你说该怎么办?

                又如很多传统手工艺都消失了,一些地方戏剧品种失传了。你说该怎么办呢?

                记得达赖攻击中国政府灭绝西藏文化,其中提到藏语小学教的藏语不地道。相关官方回复是小孩子先学的是口语式藏语,从而减低学习难度。在我看来,这就完全是教学方法方面的争执。就和曾经在国外大家争执教小孩学中文是先教拼音还是先学汉字一样。你觉得把这些上升到文化灭绝的高度很妥当?

              • 家园 主子奴才,现在跟民族没关系,跟经济地位有关系
      • 家园 你所谓“我们的土地”在哪里?

        如果你在新疆,请别忘了两千多年前的汉朝人就已经活跃在那块土地上了,不比你的祖先晚;如果你在西藏,也别忘了无论是乾隆帝的《钦定藏内善后章程》还是现代的《十七条》都是你的祖先所认可和遵守的。

        现在不是汉族要对少数民族动手的问题,事实上在民族问题上汉族基本上算得是个比较温和的民族,现在的问题是有些人要分裂国家、要对汉族和其他兄弟民族动手,你说作为主体民族的汉族人是否应该有所反应?你什么时候听说过汉族人对苗族、白族、傣族等等兄弟民族“动手”的事情么?

        民族融和是大势所趋,也是稳定之源,历史上那么多风光一时的民族:匈奴、鲜卑等等,现在他们在哪里?都已经融入了中华民族的血脉,这不正是今天中华稳定强大的基础么?难道一定要象南斯拉夫一样,打成一片、血流成河然后分成尽可能小的小块才好么?

        最后,如果一定要比拳头大小的话,那么尽管来吧,无论是藏独疆独还是台独,想要比试,奉陪到底。

    • 家园 在国内

      经常挂在领导嘴边的一句话是“要讲政治”。这句话该怎么解释?含义很模糊。但我认为就是无比的正确。就国内目前的形式,什么事都象欧美那样事事依靠法律,是行不通的,甚至可能造成更大的不公平,很多群体性事件就是如此。法律至高无上,那是非常理想的。但是我们现在做不到那一点,无论是政府高官的思维方式,还是普通老百姓的思维方式,都做不到这一点。我们在改变,但这个改变是需要时间的。

    • 家园 在法律上人人平等和在政策上对少数民族扶持并不矛盾

      但是因为有反华势力的挑拨还是有人闹事,这才是闹事的原因。“引蛇出洞”说是无稽之谈:谁希望这个时候中国出现混乱?是西方的反华势力。藏独欲通过流血事件制造民族冲突,官方也预防不了,因为时间、地点的主动权在藏独手上。看看现在西方媒体和政客的丑相,为何把责任归咎于中国?

    • 家园 宪法规定了民族自治,算不算法律制度?

      宪法规定了民族自治,算不算法律制度?

      • 家园 宪法所说的民族自治,是这一条吧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不过规定民族自治,可没说可以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三十三条规定,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也就是说民族自治区域内的公民,少数民族同胞一样享受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利用宗教破坏社会秩序的举动,完全违反宪法,当然要受到制裁。

      • 家园 啥意思?我没明白

        民族自治意味着可以不受约束地打砸抢吗?杀人不用偿命吗?

    • 家园 真是好贴,说到根子上了。

      毛泽东时代的政策是“以我为主”,现在的政府倒好,“以洋大人为主”,结果自己成了洋人链子上拴着的狗。

      歧视多数民族,这也算是中国的一个特色了。也只有这帮假仁假义,虚伪腐败的官僚可以做的出来。

      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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