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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讨论】说许不是盗窃罪的,先看看相关法律条文吧,瞎掰是拜不倒刑法 -- qian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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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分析的原因基本上属于处理公共关系危机的范围。

          虽然由一个具体案件引起,但和审理案件的法律程序没有关系。应该分开来处理。

          夕曦:人不能让尿憋死

        • 家园 强奸犯与轮奸犯的所受惩罚不一样

          但同一被告如二次分别强奸不同被害人(抛开累犯的因素),以及二个不同被告分别强奸同一被害人(非轮奸案),二次犯案的量刑应该是一致的。

          再说从ATM里提款无论如何也不能比做强奸吧,你说呢?

          http://www.talkcc.net/thread/1473537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 家园 我只是随口说类似的案件不能判同样的刑期

            换个例子

            张三偷了价值1w的灯泡

            李四透了价值1w的军火

            这个判刑肯定是不一样。

            • 家园 qianji有点急了:换个例子也不对

              价值一万元的军火被盗,案中的客体是军火,虽也可算财物,但有特殊性;这种特殊性是属军火的,而非军火持有人的。盗窃军人价值一万元的军火和盗窃民兵价值一万元的军火应该是受同等刑罚。公鲨鱼对于刑法二百六十四条第一款有所保留。如法庭认定许霆犯盗窃罪,则只应按其盗窃金额量刑,而按目前刑法实践,即便许霆从ATM中所提款项被全部认定为赃款,也不应判处无期徒刑。他被处重刑就是因为法庭认定的他犯了刑法二百六十四条第一款。但是即便ATM是金融机构,17万也只是17万,难不说银行的17万抵个人的34万?

              其实事情并不复杂。用常识就可判断哪儿有毛病需要改善:法庭认定许犯盗窃(金融机构)罪,判处无期徒刑;大部分公众认为量刑畸重。公众看法与专业机构和人士意见不一致。肯定有一方是错的,而且即便是专业人士的看法也不尽一样,否则最高人民法院也不会在案件审理尚未结束就发表意见。因此目前绝大多数人的看法是:起码量刑过重(暂不讨论罪与非罪)。公鲨鱼目前关注的是审案法庭为何在这种常识性问题上与公众的意见相悖,这种相悖背后的法学因素。由于矫枉过正(?)近年来国人吃这种伪专家学者、伪专业知识的亏很多次了。如不是由于许霆案原判决的明显不公,人们不一定有机会如此深刻地审视和反思现行法律。希望大家都能趁此机会发表各自的看法,共同努力以使中国法制更加完善。

              • 家园 我举的例子很恰当

                因为盗窃普通人和盗窃金融机构的判刑也是不一样的。

                都是盗窃罪,但是盗窃金融机构和个人按照中国刑法其性质是不一样的。

                我是针对你的

                现代刑法学的一个重要原则或基础就是平等和非歧视性,同一罪名里客体应该是平等的。如伤害罪,应该以被侵犯程度定罪而非以被侵犯者的身份定罪。同样,许霆案,既然qianji 认定盗窃罪,客体是财物,也应该以被侵犯程度定罪,不能也不应该有这样的结果:偷王二一块钱所受惩罚比偷张三一块钱所受惩罚重。

                盗窃罪里面盗窃的客体所处位置不一样的话,刑期也是不一样的。

                举例来说,同样偷钱,偷你家里的10w和偷军队会计室里的10w你觉得应该怎么判?

                客体是一致的,但是所处位置不一样,结果不一样并不意外。但是具体的量刑这个就不在讨论范围内,因为我们只能在现行法律的框架下讨论,至于别的你可以要求法院作出司法解释。

                你说:

                他被处重刑就是因为法庭认定的他犯了刑法二百六十四条第一款。但是即便ATM是金融机构,17万也只是17万,难不说银行的17万抵个人的34万?

                17w是17w远远超过数额巨大的10w的上限,次数是100多次,这个这么说都算得上多次。

                至于为什么刑法规定盗窃银行里的钱要判的重这个就不是我所能解释的,你应该让法院作出司法解释。

                我的观点也只是如下几点:

                1,许从第二次开始就是盗窃,所以按照盗窃罪处罚合理合法

                2,现在判无期,按照目前刑法也是合理合法

                3,我个人也认为刑期过重,因为10w在当代的确算不上数额巨大

                4,atm是否算金融机构这个不好说,毕竟无法律明文规定,就看最后的判决书了。

                5,法律就是法律,民众的想法和最后的法律判决是否一致并不意味着法律是错的或者不适当的,否则美国的辛普森就不会最后给他个无罪了。

    • 家园 我有问题,

      那ATM机算什么?要是ATM机出假币要不要也抓去判个无期?

      许霆案有个明显的问题!他取钱的时候通过ATM机那ATM机是不是在确定的程序下给钱的?

      也想请你解析一下这ATM机的属性问题!如果ATM机不出问题许霆有没有可能拿到钱?

      那这ATM机是不是银行属下的业务机器?如果是,那就是银行确定的前提下取得的钱,合不合理两说!不当获利的可以要回来.这里有案例!外链出处

      他这个案和许霆不同的地方在于那是银行的人员一次行出错.比如是多次出错能不能把事主也判个无期?

      这最要命的是ATM机在没有给许霆恶意采用技术手段破坏的前提下给他出的钱.这能算盗窃吗?

      还有这样一个案例.外链出处十几个人在信用社的柜台存款.去拿钱的是够被告知他的存单是假的,那这信用社那是什么罪.但今天我未见到有人为这事负责.而受害人话了花多钱去打官司到现在才有个说法,等他们抓到造假的人那些钱才可以取回,这又算什么事呀?

      这许霆的事大家有意见的不是许霆判什么罪的问题,是银行太无耻!

      • 家园 不要混淆问题

        1:如果你能证明ATM里是人为的蓄意放的假币,你肯定能让某些银行人员坐牢.如果不是故意,但假钞的数额巨大,银行同样有罪,只要你能证明.

        2:机器只能在一定几率下按设定的程序办事,没有哪台机器可以绝对保证不出故障.现在已经证明的是ATM出了故障而不是没有故障,出故障的机器不能代表它的主人的意志,这个应该属于常识.

        3:如果你能证明有人蓄意让ATM机恶意吐钱,可以减轻许的罪.但许主观的恶意性还是铁板钉钉的事情.

        4:本案中许的主要问题是主观,恶意,巨大.ATM有什么问题根本不在讨论范围.主贴已经说得很明白,许只取1,2次钱,就根本无罪.纠缠这些方面的细节,根本于许无助.补充:如果银行工作人员出错,主观,恶意,巨大,同样有罪.

        5:假存单案,首先,很明显,你混淆了银行和银行工作人员这两个概念.不是银行出具的假存折而是银行工作人员出具,不是主观恶意出具假存折的银行,应该受什么处理?主观恶意出具假存折的银行工作有没有受到处理?这应该是常识可以判断的问题.其次,即使是银行出具假存折没有受到处理,那么你可以喊有黑幕----但这和许案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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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这个是量刑的要点,本来就和罪名无直接关联

            主观恶意杀人,要被打靶,开车不小心撞死一个,坐几年牢.

            本来是小的"盗窃",拘留15天的,加上主观恶意巨大,就要成几年牢饭,这就是许的问题.不知道你说那些有的没的,有什么意思.一点不着边际.

          • 家园 你好好看法律条文就不会有这种问题。

            因为在民工在工资拿到手之前,那些拖欠的工资并不属于民工。

              • -- 系统屏蔽 --。
              • 家园 从来没听说赠与行为不需要赠与者主观确认的

                如果没有证据表明赠与者有明确的"赠与"意愿,赠与行为就不成立.这样的官司海了去了.给不出证据,接受者基本输掉官司.许有啥证据能证明银行愿意赠他钱?就凭钱吐出来了?

                象你这样搞笑的,是不是踢球的人一个大脚,球冲场边的你来了,你就可以得意洋洋的说,你把球赠给我了.嘿嘿

              • 家园 那你去银行

                2个相邻的柜台,你旁边的人也取钱,银行里面职员放的时候不小心放到了你这边,旁边的取款人和银行职员又很巧的不小心没注意到这点,不过监视器拍到了。

                如果你把这个钱拿跑了,按照你的观点也是合法的,因为你在银行柜台一切操作都是合法的,你没有要求拿那笔钱,这笔钱也是在你被动的情况下出现在你面前的,不是你主动要求的;还有银行也没说是送你的。

                你不觉得你的观点矛盾吗?

                  • -- 系统屏蔽 --。
                  • 哈哈
                    家园 你从atm拿钱和从柜台拿钱不一样?

                    拿钱的行为都合法。

                    拿的钱都不属于拿钱的人。

                    拿钱的人也知道拿钱不属于他。

                    而且按照你观点:

                    占有的钱是银行主动送给他的, 不是他主动偷的, 之于银行为什么送给他, 那是另一回事. 你送给人钱, 并不一定要告诉他"这是送你的"才是送, 你不声不响的把钱放到人家手里, 那也是送, 送1次也是送, 送171次还是送

                    拿钱的还以为是银行送的呢,而且银行不一定要告诉他"这是送你的"才是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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