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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犯错误原则在社会问题里应用 -- 老马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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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犯错误原则在社会问题里应用

    先看背景文章

    犯错误原则在社会问题里应用

    在社会问题里面,关于一号错误和二号错误的犯错误原则被广泛的应用着。美国的陪审团制度就是一个具体的例子。在法庭上入某人的罪也是个测试:原命题是:某人无罪。一号错误:把无罪的某人关起来了,二号错误:把有罪的某人放跑了。美国的司法原则是宁可放走坏人,也不可冤枉好人。很显然,美国人认为一号错误的后果更严重。在操作上如何实施的?辩方和控方互相砸砖,控方的拉人坐牢的论据要beyond all reasonable doubt,即,入它人罪的证据必须经得起一切合理的质疑。这让辩方的工作比控方轻松,辩方只要提出一点让控方无法对付的质疑就行了。这就是无罪推定的实质。实际上美国人好象放跑了很多很多“罪犯”,不过很少听到有人被冤枉的。

    新东方的徐小平说美国人在国内搞无罪推定,但是在外国人签证上搞有罪推定,认为每个签证申请者就是想赖美国不走,意思是美国人歧视外国人,言行不一啥的。这是没有搞清美国人奉行的犯错误原则。美国的签证官奉行的犯错误原则和司法体系里的完全一致。原命题:某人想赖美国不走。对应的一号错误:某人想赖美国不走,结果我给了他签证。二号错误:某人会回国的,结果我据了他。大家说哪种错误的后果更严重?考虑到美国的签证政策是全球性的,除了印度华夏精英在踊跃递表,还有更多的大字不识育人不倦的墨西哥大叔,尼日利亚大婶啥的在全球美国使馆门前徘徊。整体考虑,当然是一号错误后果更严重。对应的,美国的签证政策会朝降低一号错误发生概率的方向制定。于是老马02年也成了一个牺牲品:秃头,俺和你拼了!不过俺理解你。

    投资是另一个充满不确定的领域,期权交易就是这个原则的体现。不展开谈了,谈一点买put call。当判断股票价格时,两种错误分别是(1)认为股票涨,但是实际跌了;(2)认为要跌,结果涨了。买put(看跌期权)和call(看涨期权)就是分别控制这两种错误的后果的机制。

    简单说,比如投资者认为股票要跌,买了put,结果股票价格上去了,犯错误了,但是投资者损失的就是put的价钱,犯了错误的后果有限;如果没犯错误(股票跌了)就赚大发了。同样,投资者认为股票要涨,买了call,如果犯了错误,股票跌了,投资者损失的就是call的价钱,后果有限。

    80年前的蒋委奉行的是一条完全相反的犯错误原则,就是那个有名的错一千和放一个的关系。这个衣钵好象今天华夏大地还有传人。这个话题就太敏感了。另,这个帖子如果在上周写,下面还会有2000字,阐述我用犯错误原则对某历史人物评论的理解,现在没有任何必要,就此打住。

    希望这个原则对您看问题做决策有点用。

    • 家园 我当年美国签证是被背景检查拖没了

      03年,赶上的时候不好,非要背景检查,结果等了一年都没消息,然后我就懒得理了,也不知道什么结果,不知道对以后再申请签证有没有影响。

      • 家园 花, 安慰。 为啥你不问问呀

        应该没啥问题吧

        N 年前,也遇到背景调查了, 告诉我等一个月,然后有人打电话给我,说的是汉语,问了我的一些背景,之后第二天就发了签证给我。

      • 家园 02-03年是留美签证的噩梦

        你能在南非申请吗?通常客居国的签证都比中国容易,如果他们让你申请的话。

        02-03年是留美签证的噩梦。研究生的一个女同学,充分了解签证的难度,在北京和广州各预订了一个(北大的,又是南方人,属地原则占便宜。我只能在北京签)。结果北京签证和我一样,人家二话不说连夜飞广州。广州的家伙一看北京的家伙据了,话也不问,盖个戳就把护照给扔出来了。该同学没有我脸皮厚,坚持在中国挺着,后来9月份三签总算过了。过来后因为入学迟,当年的奖学金没了...

        我那天签时,前面5个女孩,2分钟内全给据没了。其中,我和我前面的一个女孩才聊了两句,刚了解到她去Tulane(新奥尔良)读MBA,她就给秃头叫上去给据了。下一个到我,我当时就知道没戏,为了回本一些签证费,坚持东扯西扯的和秃头练了10分钟的压力下对话,语音略带颤抖...

        回到加拿大后就赶紧给我唯一申请的,给我offer又给我拒掉的加拿大学校打电话。接电话的是本人的大老板...

        • 家园 可以申请

          签证的还很客气,给出了不少主意,但是背景检查没消息她也没办法。

        • 家园 感觉从2000年就开始了

          我99年毕业,当年5月份中国驻南大使馆被炸了,结果学生组织了一次游行,把美国领馆(沈阳)给砸了。当时弄得很火爆,有学生冲进领馆然后被领事揪住的,学生代表出去谈的

          大概2000年中,我的一帮同学GRE考的差不多,学校也申请地差不多了,结果在本地基本都是三振出局。后来据某学生代表说,遇到熟人了

        • 家园 花,安慰一下。哈哈哈,幸好及时补漏

          到目前为止,我还没被任何一个国家据过。

          当年申请美国时, 也做了背景调查,不过不知道为啥我的调查的特别快,好像第二天就签发寄给我了。有点远了, 也许时间上有错。

    • 家园 花完之后提意见。我认为徐小平是对的。

      他说的是判断犯错误的前提。这从你列出的两个原命题就看出不同了:

      原命题是:某人无罪。

      原命题:某人想赖美国不走。

      当然,在这两个问题中,减少一号错误的原则是一致的。

      另外错一千放一个好像是汪说的。

      可惜上周被困在机场,没有看到你的那篇文章,只好在这里支持一把了。

    • 家园 有意思

      犯错误原则

    • 家园 先花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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