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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说说城管 -- 狼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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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我总觉得要把检查的人和执行的人分开才好

      要不然就面临滥用权力的境界

      像某相声里说的一样,在国内,带个箍的老太太都能直接拉住人伸手要钱了

    • 家园 战无不胜的城管

      战无不胜的城管

      台湾打下来后把大陆的城管都送过去就可以了,台湾和大陆的治安同时保障了.

    • 家园 也说城管

      对于城管大家都有看法,赞少骂多.原因是群盲执法,利益驱使还有后台支持,所以有持无恐.其实政府真的没有必要用这些人来当打手,用疏导的办法也能解决问题.该相信老百姓的.

    • 家园 无证小贩是很多低收入人群的谋生手段,处理这个问题不能不考虑国情

      很多人一谈到这个问题就拿国外或着港澳来比.

      比如香港也有小贩管理队,专门抓走鬼(无证小贩).

      多伦多警察偶尔也会扫荡一下无证摆卖,(不过大概一两年一次,唐人街的小贩们根本就不怕.)

      不过人家公共开支有多少花在低保医保这类保障弱势群体的项目上?比如香港,综援(相当于我们的低保)就占政府预算的将近10%.

      社会福利总体上说还是第三世界的水平,市容市貌就向欧洲看齐,有必要吗?

      象京沪穗深这些对外的窗口,干净整齐一点还是有必要的,毕竟那是国家的脸面.县一级的,不影响安全健康我看就差不多了.

    • 家园 【原创】从“城管夺命”,到“人肉筛子”,兼论“矫情”

      城管打人致死,舆论大哗,群情激愤。以中国的惯例,打人的主犯(们)今后很多年都会有人给煮饭 -- 牢饭。

      有的河友情绪很激动,所以我发帖子“情绪化不能解决任何问题”,举“纽约警察乱枪打死无辜而获无罪释放”的例子,证明即使有成熟的民主,完善的法制,自由的媒体,不公平的事照样时有发生。

      没想到,这样一个小小的例子,引来了一位超级矫情的河友,非要说那几个警察是情急之下“连发打光弹夹”,声称“不懂不是你的错,加上不好学还硬凹,就没意思了”

      没办法,只好放狗搜索。9年前的案子,竟然很容易就找到了法庭记录外链出处,可能这个案子实在太过分了。

      更正一点,我记得是50多枪,实际是41枪。

      案件要点:

      1。February 3, 1999, 10:30pm,Amadou Diallo 离开他工作的小店

      2。午夜时分回到他和另外两人分租的公寓

      3。约1小时后,他来到公寓的门厅

      4。这时,4个穿便衣的警察,乘坐一辆没有任何标志的汽车到来

      5。Amadou Diallo 的手放在怀里,不知是拿钥匙还是钱包,反正他怀里没枪

      6。警察没有喊任何比如"Stop.” "Police." "Don't move."

      7。4支枪齐发,共发射(4+5+16+16)=41 发子弹

      8。And let us be absolutely clear. Each shot required a separate pull of the trigger。他们的手枪没有连发,必须扣一下板机打一枪

      (我就奇怪了,TMD这4个王八蛋怎么手指头没抽筋,因为纽约警察用枪的板机压力标准是8磅)

      9。於是乎,手工制作的“人肉筛子”新鲜出炉了

      (不知矫情兄还有什么可矫情的?)

      花絮:媒体报导,当他的尸体被搬走时,从他身上不断有弹头掉出来

      案件的最终判决是:4个警察没做错任何事,无罪释放。

      在这里,我想提醒所有身在美国以及可能去美国的朋友:

      美国是“案例法”,就是“先例既开,照此办理”。当您身在美国时,任何时候都请不要把手放在怀里或兜里,否则,您可能会在没有收到任何警告的情况下,被数个(数十个?)警察,连开数十(数百?)枪当场击毙。如果这种情况发生了,请您的家属节哀顺变,千万不要尝试去告状,因为已有案例在先。

      当然,从您身上掉出来的弹头,可以留作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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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从“城管夺命”,居然能扯到到“人肉筛子”,真的很“矫情”

        纽约警察是执行法律赋予他们的任务,打死人合法不不合法,也是由陪审团裁定的.(除非有人要硬凹这赔审团也是美国反动派的狗腿子),如果这几个警察的所做所为真的如这位加东同志所控诉的如此不堪,我相信陪审团的裁决也是会有反映的.

        这个天门城管打死人的事,根本从一开始就有违法行政之嫌疑,城管应该不是警察吧?怎么可以用来当打手?打死人更加就是离谱,被打的那位就是拍了几张照片,一点妨碍执法的行为都没有.

        两件性质完全不同的事,居然也能扯到一起.那不是哪个啥---狗带嚼子,胡勒吗

      • 家园 说起手不要放在兜里...

        我想起一位朋友,在纽约的。一次黑夜里行路,碰到一个黑人打劫。他已经有准备,按朋友的忠告在兜里放了10刀勒20刀勒,在衬衣上边那个口袋。于是面对老黑的黑洞洞的枪口,他把右手插入大衣里边去掏钱,准备买命....

      • 家园 无论如何,不把手放在兜里不是什么难办到的事,也不损害谁的利益

        但是,要想不被城管打,就必须挨骂时不还口,不能站在人家前进方向上,不能拍照...

        也许你觉得这些要求对你很容易做到

      • 家园 警察打死人的刑事责任免了,但是警察局(政府)的民事赔偿肯定免不了

        92年LA那个被警察打了一顿的黑人,政府赔了几百万美金.

        • 家园 这个案子,民事赔偿都未必有

          是正常盘查,先出示警徽,然后说stop show us you hand,这位

          The officers identified themselves with their shields out, as they are trained to do and as they do in every situation. Mr. Diallo doesn't listen to their clear orders to stop, which they are trained to give. He runs back into the vestibule. More orders to stop and to show his hands. "Show us your hands," something the officers are trained to do for their own protection.

          Again, Mr. Diallo does not comply. The officers pursue him with weapons drawn, as they are trained to do. He turns his back to them and runs for the inner door and tries to enter the building. He reaches into his Docket. He turns quickly towards the officers and he extends his hand forward with a black object.

          ——这个状态,在中国,设卡盘查时候,您来这么一出,不吃枪子是命太好了……

          • 家园 也别抬杠了,那事属于典型的过度使用暴力

            这种事情美国警察常干,因为从警察自卫的角度讲、没有开枪的理由,用“制止嫌疑人危险举动”的理由来解释、无论如何也用不着开41枪……美国的法庭实际上挺偏向警察的。

            ——这个状态,在中国,设卡盘查时候,您来这么一出,不吃枪子是命太好了……

            千万别,你想害死中国警察不是?如果是相同的情节,换成中国警察,第一个动作会是……两个警察奋不顾身扑上去把那个青年压在地上。开枪?别说开41枪了,就是开4枪、打死了人,中国警察就等着挨处分吧……如果媒体再像广州教授中枪案那样一搀和,上法庭吃官司的可能性都有别说是直接对人开枪了,国内警察设卡查车、遭遇强行冲卡的案例中,警察对着车开枪的案例、恐怕十起里面难得有一起——看看这个警察的博客:外链出处

            • 家园 紧张的警察用力扳机,打光弹夹很常见,打出几发,看弹夹

              弹夹容量大,就多,这种情况在美国是非常常见的……早年不严重,是因为大家用6发左轮,80年代迈阿密和洛杉矶的案子,警察死伤多人,证明持续火力不够,现代基本换装了自动手枪——15-17发的弹夹,严格来说,这个案子中,警察是没有携带足够的火力,按照郑三炮前辈【qbq的ID,他是美国警察】的说法,他通常带霰弹枪的,要是这种情况,2发霰弹轰出去,死者一样是筛子……

              另外说到美国警察的射击速度,转一点资料,对比下,霰弹枪已经是如此射速了,何况自动手枪……

              警用霰弹枪练习和考核采用12 发战地移动速射方法。霰弹枪弹仓内压满四发子弹。枪托挂套身装五发子弹,警员随身携带三发子弹。时间从警员冲出汽车开始计算。警员在警车内拿起霰弹枪,冲出汽车,原地对25 码的胸靶进行两发速射。随即装填两发子弹同时移动身体到一面隐蔽墙,对同一目标再进行两发速射。下一步警员冲出隐蔽墙,且装填子弹,在十五码位置,对目标进行两发速射,一发弱手弱眼(如果你右手持枪,就需要同左手持枪,并用左眼瞄准。)射击。然后冲出约20 码地段,须保持枪口向敌,隐蔽在矮墙下对 15 码的小型钢靶进行四发速射。最后在冲出20 码用抵腰射击15 码内的胸靶。整个过程不得长于 75 秒,不得有一发射失。洛杉矶县警局一教官在此项射击考核中作过表演,夜间射击他用了29 秒钟。他的霰弹枪射击听起来已经跟自动枪的两发点射差不多速度。

              另外至于中国警察,90年代有山东警察开车冲河南警察【便衣+联防,山东方面以为是路霸】的卡,被开枪击中死伤多人的案子……

              • 家园 拜托,是半自动手枪

                扣一下板机还得松一下,紧张的时候最容易出现的现象是扣了板机忘了松……只能打出去一发。另外,米国警察实弹射击训练的强度不是中国警察能比的,开枪的经验同样是不能比的。像郑三炮那种枪法好、打枪又快有准的美国条子,更不会紧张而动作变形了。

                说到警察开枪的问题,中国和美国实在没法比……美国警察有一种传统,那就是:要么不开枪,开枪就得把对方打趴下才住手——这其实就是一种滥用暴力的恶劣习惯;这可不是我在胡诌,是郑三炮在QBQ论坛和中国条子讨论开枪问题的时候公开讲的。所以,那个案例属于很典型的“常在河边走,最后湿了鞋”,平时的习惯就是这样、结果闹大发了……和湖北天门那帮平时习惯于暴力执法的城管、一失手打死了人是一个道理

                • 家园 有训练的人是下意识的扳机,不是那种菜鸟扣住扳机不放

                  考虑到美国警察的环境——要么不开枪,开枪就得把对方打趴下才住手——可以理解的,毕竟是时刻面对枪战危险的……

                  闹大发了?没有吧,除了故意误导别人的某人以外,大家看清楚了法庭细节的,包括陪审团,基本还是认为警察无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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