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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情感乱谈 -- 物格修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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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我还是要献花支持的。

      从那位女生的诘问里可以看出,那个女生与后来那位男生的交往时间肯定不是一段很短的时间。那位女生同时在经历两份感情的说法应该是没有疑问的。

      当年无意之中走入了一场三角恋。等到发现自己是那个不光彩的第三者时已经泥足深陷,结果令自己和对方都痛苦不堪。纵然后来自己抽身而出,仍然经过了很长时间才得以恢复。所以,我对三角恋是坚决反对的。这是为了所爱的人,也是为了自己。

    • 家园 麻烦诸位再读一遍故事,然后再来说三道四

      我不会做的程序,他能帮我做,

      我脚坏了,他会陪我,你能么,

      元旦他能陪我过,你能么,

      他说要娶我,明年就可以结婚,你能么,

      过年他会跟我陪我爸妈,你能么?

      男生没有办法回答

      没法回答,就是说答案都是“不能”。

      很多人发言,都在谴责女孩子“脚踏两者船”之类的。看完上面的问题,再仔细想一想。这个男孩对那个女孩做出过什么承诺么?一个把自己的前途利益放在女孩子之上的人(如果不是,为什么不能放弃S市的工作去B市?),一个不愿意为了心爱的人作出什么牺牲的人(连元旦都过不去,一个外企员工,真的连这么点时间和这么点钱都拿不出来么?),一个连求婚都不敢的人(参见问题三),他跟那个女孩子之间,并没有任何的实质性的约束。没错,他们是在谈朋友。对于那个男孩子来说,这个女孩子,只不过是用来炫耀自己的一个标志。只不过是一个彼此有好感的女性朋友而已。绝对不是未婚妻,连谈婚论嫁都说不上的比较亲密的朋友而已。

      在彼此间没有任何实质,甚至口头上的约束的时候。凭什么要求女孩子为他守一辈子。这不是王宝钗,她毕竟还跟薛仁贵拜了堂。一个女孩子,7年最美好的时间,其中最珍贵的感情都给了他。却换不来一句真心的承诺。甚至连最后的一句祝福都换不来。

      窈窕淑女,君子好求。这么一个出色的女孩子,怎么会没有人追?这个女孩子跟男一号长期分居两地,拒绝了多少的追求者,恐怕只有她自己知道。当韶华已逝,自己身心疲惫,想找一个肩膀依靠一下的时候。男一号在哪里?

      七年的感情,不是说放,就能放得下的。就连最后的问句,都不是直直接接的了断,而是留了最后的一丝希望。如果男生说,我能够,或许以前我做不到,但是从今天起,我都能够做到。然后立刻辞去工作,飞到女生那里去求婚。事情不见得没有回转的余地。

      男一号心里也明白,自己并没有、那么的看重那个女孩,至少没有自己的前途、自己的工作、自己的时间那么重要。所以,男生没有办法回答。

      之所以念念不忘,恐怕还是自尊心和面子更重要一点吧。

      爱情是要自己去争取的,如果你不努力,那么自然会有别的人来取而代之。既然每个男人都有自己的红玫瑰和白玫瑰,为什么不能允许女孩子有自己的青蛙王子和白马王子?

      那句话还是说得没错。可怜之人自有其可恨之处

      • 家园 您这句话的前提是有疑问的,因此推论恐怕就不可靠了。

        既然每个男人都有自己的红玫瑰和白玫瑰,为什么不能允许女孩子有自己的青蛙王子和白马王子?

        谈恋爱时的约束,不是说谈恋爱还没有论及婚嫁就不存在,或者说就不是“实质”的,何况两人当初还是有规划的。七年的确漫长,那位男生也的确不怎么的,但女生完全可以结束这段感情后再迎接新的幸福,而不是在两份感情之间游移。后者其实对她更痛苦。

        • 家园 那个女孩子正是在结束这段感情

          那些问题,是分手的宣言。不是结婚的通知书。更何况,仅仅就故事中的文字而言。那些话,与其说是分手的示威,不如说是激将的暗示。所有的这些,并不是故事的结尾。而只是结尾的序曲。男一号的决定,才是最终的结束音。

          自己的选择,自己要承担。

          • 家园 看法不同。您认为是激将,而我认为是已经发生的事情。

            我不会做的程序,他能帮我做,

            我脚坏了,他会陪我,你能么,

            元旦他能陪我过,你能么,

            他说要娶我,明年就可以结婚,你能么,

            过年他会跟我陪我爸妈,你能么?

            所以,我认为女生已经做了决定,第一个男生的确是无力挽回这份感情了。

            我们都不了解实情。凭着各自的推论做判断,有趣也好笑。

      • 家园

        支持水风

      • 家园 道长的话越来越妖了,呵呵

        七年的感情,不是说放,就能放得下的。就连最后的问句,都不是直直接接的了断,而是留了最后的一丝希望。如果男生说,我能够,或许以前我做不到,但是从今天起,我都能够做到。然后立刻辞去工作,飞到女生那里去求婚。事情不见得没有回转的余地。

        深以为然。然而,这却是我们的“悲情男人”无论如何都做不到的。

        其实,更极端一点地去想,单凭女孩子这几问,我若是猜想“压根就不存在另外的一个男人”都不是不可能的,还谈什么“脚踩两只船”?还是尼采说的好:

        从来就没有什么道德事实,有的只是对事实的道德解释。

        • 家园 这句话深以为然

          其实,更极端一点地去想,单凭女孩子这几问,我若是猜想“压根就不存在另外的一个男人”都不是不可能的,

          我也以为只不过是一个借口而已,一个逼男一号说话的借口。

      • 家园 对别人的指责,不能成为自己做错事的理由。

        如果道长看了我下面的一个回帖,物格修齐:望兄,容我摆出一些‘事实’好吗?

        不知您会怎样回答?

        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也有追求的权利,但人类社会还是形成了一些观念,一些常规的看法。这个女孩子在和一个人谈朋友的时候展开了另一场恋爱,这个您不能否认吧。无论您找出多少理由说这多么合理,多么应该,也无法否定这个事实。如是,“脚踏两只船”只是正确的描述罢了。至于大家怎么看这个情况,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并不强求,我只说出我的观点。我可以批,您可以保,个人认识,看法的不同。

        我的一个基本观点是,大事上不能糊涂。举极端的例子,无论日本侵华的时候有多么的需要一个伪政权存在,那也不是当汉奸的理由。无论打台湾是多么的不好,当它要独立的时候,分裂中国的事情是做不得的,也没有大陆的领导人愿意做历史的罪人。大事大非,不是任何说辞就可以敷衍的。

        拉回来,脚踏两只船,选一弃一,必然伤人,纵有千条理由,道德和常理也不能通过。人品,有些人可以不以为意,但不能挡住别人的评说。

        如道长是那个后来的男孩子,你会认为这个女孩子要嫁给你是因为爱你吗?如果是因为爱你,那她必然不爱前一个男友了,那么她能在半年就改变7年的爱情观,你以为如何?如果不是因为爱你,那恐怕就是因为你能给她婚姻了。有了物质才能谈恋爱和婚姻,您很满意这个恋爱和婚姻是吧?纵然您认为是优胜劣汰,那您就不怕将来她会在婚姻的状态找更满意的?

        • 家园 您的帖子我已经拜读过了

          脚踩两只船和若干追求者,是绝对不同的概念。脚踩两只船,是有只脚已经踩到了船上。而故事里面没有承诺,没有对于彼此的约束,这个男一号只能算是属于众多追求者中的一个。如果已经有了承诺,却嫌贫爱富,那是人品问题。而从众多的追求者中选择哪一个,是女孩子自己的事情。

          不要把男一号口中的女朋友,与现实中的女朋友画等号。这毕竟是一面之词。交往七年都不肯给出一个承诺,还敢理直气壮的说是自己的女朋友么?

          所以,没有必要上纲上线,这不关乎民族气节大义。邝言说的对,从来没有道德的行为,只有对于行为的道德解释。你的辩论都是从男一号的角度考虑问题的。如果从女孩子的角度来看,换成你,在无望的等了7年之后,你还会继续等待那个渺茫的未来么?

          答案很简单,无论从简单的利益角度(这个就不需要解释了),还是从爱情角度出发(7年的时间,足够让所有的激情便成理智),甚至从道德的角度出发(因为舆论大多会跟你一样,对于女方不利),放弃旧感情,都是一份明智的决定。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跟梁朝伟一样,默默的等待几十年的。

          而我还要说,耽误了一个女孩子7年的青春,这本已经是罪大恶极了。一个女生一生中最美丽动人的不就是这个7年么?而这么珍贵的东西,尚且换不来一份承诺的话,那更是罪孽深重。

          反过来说,一个女孩子,已经付出了7年最青春的时光。在面对一个虚无缥缈的未来,一个没有承诺的未来的时候,掉头而去,绝对不算是错。更何况,还最后留下了一线机会。

          最后说一句,我有一个女儿。如果,您也有一个女儿,您的女儿就是故事里面的女主人公,您也会指责她脚踏两只船么?如果,您就是那个女主人公,您会怎么做?

          辩论到此为止。该说的我已经说了。再说出来的,恐怕就是伤人的话了。

          己所不欲,请勿施于人。

          • 家园 原来对“脚踩两条船”的定义也有分歧。

            下面是我对“脚踩两条船”的看法。为便于陈述,以下的男性可以用女性替换,异性也包括同性。

            1,一位男性没有与任何一位异性有明确的恋爱关系,有几位异性在追求他。不算。

            2,一位男性没有与任何一位异性有明确的恋爱关系,但他同时追求着几个人。算。

            3,一位男性已经与某一位异性有明确的恋爱关系,有一位或几位异性在追求他,但他不接受这些人的追求。不算。

            4,一位男性已经与某一位异性有明确的恋爱关系,他同时还在追求其他人。算。

            5,一位男性已经与某一位异性有明确的恋爱关系,另有一位或几位异性在追求他。他对其中一位的看法超过原先的恋人,因此在断绝了原先的恋爱关系后接受其他人的追求,开始新的感情生活。不算。

            6,一位男性已经与某一位异性有明确的恋爱关系,另有一位或几位异性在追求他。他对其中一位的看法超过原先的恋人,因此在没有断绝原先的恋爱关系的同时接受其他人的追求,进行另一份感情生活。算。

            7,一位男性已经与某一位异性有明确的恋爱关系,但他对原先的恋人感到不满意,因此在断绝了原先的恋爱关系后寻求新的感情生活。不算。

            8,一位男性已经与某一位异性有明确的恋爱关系,但他对原先的恋人感到不满意,因此在没有断绝原先的恋爱关系的同时与其他人进行新的感情生活。算。

            9,一位男性同时与几位异性有明确的恋爱关系。算。

            如果我是那位女生或者我的女儿面对一个长久不愿做出结婚承诺的恋爱对象,我会(或者建议她)采取第五或第七种做法,而不是第六或第八种,因为这样我(或者她)问心无愧。

            一个错误不能掩盖另一个错误。物格修齐的帖子很明确地表示了对“七年”中那位男生的不认同,但他的关注点是那位女生的问题。对他说“己所不欲,请勿施于人”,没有意义。

            • 家园 问题在于

              6,一位男性已经与某一位异性有明确的恋爱关系,另有一位或几位异性在追求他。他对其中一位的看法超过原先的恋人,因此在没有断绝原先的恋爱关系的同时接受其他人的追求,进行另一份感情生活。算。

              怎么才叫接受别人的追求呢? 这里是有很大一段的模糊空间的,和追求者的一次谈话算不算,休息日节假日接待对方的来访算不算?偶尔的互相帮助算不算,早期的接触中根本就没有明确的界限,对方如果很主动,完全可能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做出要和对方结婚的要求和承诺,我的理解,只有双方这样交往有较长时间,彼此有承诺,才能算是接受对方的追求,同时有两个这样的朋友,才能算“脚踏两只船”。

              3,一位男性已经与某一位异性有明确的恋爱关系,有一位或几位异性在追求他,但他不接受这些人的追求。不算。

              那他刚开始不接受这些人的追求,过了一段时间后想法发生改变,又决定接受后者的追求,断绝和前一位异性的关系,算不算呢?

              似乎也应该不算吧, 故事中女主角我的判断就属于这种情况。

              • 家园 您所说的模糊空间是我们旁观者看到的。

                某个行为的意义,只有当事人最清楚了。除了对恋爱一无所知的人,当事人心里清楚地知道自己是否开了这个口子。

                交往是分内容的,工作还是感情。如果任由对方表达爱情,进入自己的日常生活,而且过年时还让他陪自己的父母(如果感情没有到一定程度,谁会让一位异性这么做呢?而在“七年”的帖子里,楼主的丈夫在五月遇到他们时,还觉得他们是很恩爱的),我无法相信那位女生在此之前与第二位男生的交往中没有恋情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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