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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文摘】国家计生委主任称富人超生动摇计划生育成果 -- none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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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从法律的角度和人道的角度,都不是多余的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是父母的行为违法,与所生的子女有何关系,国家承认子女的的公民权益,惩罚的是父母,子女生来就是中国公民,哪怕不交罚款。但是行政手段上存在问题(主要是处理起来方便,不会有办了身份就开溜的事情出现),使人误解为需要用罚款去购买身份。应该将罚款和户籍办理分开,由执法和民政相关部门分别处理。

            另外,平等背后终极实在因该是正义。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1980年9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第八号公布施行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都适用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第六条 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八条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条 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一、外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外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十一条 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第十三条 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十四条 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

              第十五条 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

              第十六条 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

              第十七条 本法公布前,已经取得中国国籍的或已经丧失中国国籍的,继续有效。

              第十八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家园 支持寄生委对富人名人动刀

      不要总恐吓穷人,有本事就去搞富人。

    • 家园 富人超生挺好的嘛

      一方面促进消费,一方面平均财产,看上去挺好的。

      天涯新浪那么多愤青的地方,平时提到富人就咬牙切齿的,对这条新闻也颇多异议。

    • 家园 有点做秀的味道

      说实话,这个富人超生(严格地讲很多在法律意义上都不是)只不过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下比较引人注意而已。其实计划生育问题还是在农村、流动人口中比较严重,加上这部分的人口基数很大,这才是人口问题的大头。

    • 家园 坚决支持计生委对名人富人动刀,这样社会精英都会反思独生了.

      计生委根本就不敢对名人富人动刀,

      也就是拿这个做幌子,来鼓吹第四次人口生育高峰论.

      恐吓社会.

      其实哪里来高峰

      1,名人富人,有几个,他们又生了几个?

      2,独生子女夫妻,几乎没人愿意生两.

      这个胡说到2010年普查破功.

    • 家园 富人交钱生小孩,游戏规则内,有什么不对呢?

      本来交钱生小孩就够荒谬的了。

      • 家园 罚款不是买票,是惩罚,难道你递给大妈五块钱然后你就可以就地吐痰?

        现在的问题是,这种行为已经影响社会的公平性,是践踏藐视法律的行为

        • 家园 可是生小孩不是吐痰。

          你可以禁止人吐痰,怎么能禁止人繁衍?!!

          那么如果没有避孕套,中国人夫妻交流也要向领导回报?!

          眼下中国人口多,压力大,虽然不得不行计划生育之法。但这个计划二字可没什么趾高气扬的。俺是没想通,个人生小孩,为什么需要政府来计划?超出来的,政府不给福利不就好了。其实政府又有多少福利呢?

          多生难道是犯罪?要判刑么?既然不能判刑,只能用罚款。既然定了法规,制订了罚款额度,要是有人愿意生,并且忍了罚,有什么不可?!那么法律还有没有尊严?

          吐痰罚5块。如果交了5块再吐痰,你能判他刑么?最多谴责他道德低下。

          但是有人交了钱生小孩,你也说他道德低下么?人类多生个小孩就造成了道德低下?这也太没道理啦!

          • 家园 那就是立法和执法的问题了

            从立法来看,吐痰和生小孩是两回事,但一旦写入成文法律,执法来看,都是一回事,违法行为。

            • 家园 要是讲法律条文。

              那么给5块钱,再吐痰,你也没办法。因为没有法律条文管道德吧?

              要罚款,生小孩,你也没办法。因为也没有法律条文哪。

              你可以设置更高的罚款。但是超生的绝大部分还是穷人,富人占的比例太小了。比如罚款100万,那么穷人交不起,你要扒房子么?如果不扒,这法律还不是虚设,或成为只管富人,不管穷人的法律?这完全不可能实现啊。毕竟舍得法律的不是穷人。

      • 家园 富人这么多资产,能指望一个孩子吗,万一死了或不成器怎么办

        那这一辈子的奋斗有什么意义?还不如不要创业.

        这样绝对打消和企业家的创业和进取精神.

        • 家园 有什么怎么办呢? 难道,中国的现代化是靠这些富人?

          万一死了或不成器怎么办

          再说了,你东山自己不也说是"万一"么? 既然是"万一",可见富人死个后代很不容易;

          倒是穷人的孩子容易死...

          为什么? 谋生艰难而已.满城尽是"包身工"呐...

          还有,富人的后代"不成器怎么办 "? 那更是我们用不着考虑的..那是他们家自己的事.你不能要求社会为你们放开计划生育,来替你们富人考虑吧?

          这句更加搞笑:

          这样绝对打消和企业家的创业和进取精神.

          怕什么呢? 一个企业家倒下去,千万个企业家发起来!! 中国想当企业家的人太多了,没有这些"已经成功"的企业家就不行了? 不对吧?

          再说了,这些"已经成功"的企业家就未必象你说的那样没境界!

          柳传志,尹同耀,张瑞敏等人,是为了后代才创业的? 未免小瞧人了吧?

          • 家园 建国前30年有无数尹同耀结果如何,柳传志,张瑞敏你就不要贴金了

            你自己也理乏得很,连个人都觉不出来.

            连柳传志,张瑞敏千方百计搞MBO,不是为了后代,

            他们为什么要MBO!

            至于尹同耀,他还年轻,你能担保在他年老的时候,不走张瑞敏的路?

            邓小平的改革最大的成功,就是调动了大家追求个人利益的

            热情,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而不是让大家去做尹同耀.

            其实,道理你都明白,只不过6亿人的"宗教"理想让你蒙了心说瞎话!

            另外,富人的独子死于恶意刑事案件,比如绑架的比例,比平民大一万倍!

            富人儿子不成器的可能性,和平民子女不成器的可能性是等同的.

            你光揪着说死亡想图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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