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阮大铖入“钦定逆案”诸事考辨(一) -- 碧血汗青
阮大铖入“钦定逆案”诸事考辨(二)
——自阮、魏争吏桓事看天启四年东林党祸及明季东林党之失
文/汗青
此外,阮大铖在弘光朝时,曾说他当时名列魏忠贤等人要对付的东林党人名录《点将传》中,以此为自己辩护,来证明他并非阉党分子。
《明史》之《阉党列传》中,有王绍徽者,于泰昌时“被劾引疾,寻以拾遗罢”,天启二年又为魏大中弹劾去职,到天启四年冬十一月魏忠贤逐去左光斗后,才召其代为左佥都御史,之后一路高升,次年六月进左副都御史,十二月拜吏部尚书。其传中道:
(王)绍徽在万历朝,素以排击东林为其党所推,故忠贤首用居要地。绍徽仿民间《水浒传》,编东林一百八人为《点将录》,献之,令按名黜汰,以是益为忠贤所喜。
既曰其被“忠贤首用居要地”,又云其献《点将录》之后“益为忠贤所喜”,一个“益”字,可见《点将录》当成于王绍徽代为左佥都御史后,即至少是天启四年十一月之后。
魏忠贤对《点将录》、《同志录》这几份名录是相当重视的,每天都要照此名单来决定是否干涉各部官员的升迁贬黜:
凡有字贴及《点将录》、《同志录》、《天鉴录》,俱将原本付(李)朝钦收掌,而(李)永贞、(石)元雅、(涂)文辅亦各命照抄小楷折子,藏于袖中。每日晨,齐赴逆贤直房,按名回话,今日升官本内有无折子姓名?参官本内有无札子姓名?面回简举,罔敢异同(6)。
然而,据朱彝尊《静志居诗话》载,阮大铖恰恰就名列这份《点将录》之中:
大铖名在《点将录》,号“没遮拦”。而闵人周之夔,亦注名《复社第一集》,阮露刃以杀东林, 周反戈以攻复社。
由清永瑢、纪昀等编纂的《四库总目提要》中,于《东林点将录》条下则云:
一卷,江苏巡抚采进本,明王绍徽撰。……今本缺所配孔明、樊瑞、宋万三人,盖后人传写佚之。卷末有《跋》,称甲子乙丑於毗陵见此《录》,传为邹之麟作,所列尚有沈应奎、缪希雍二人,与此本不同。盖其时门户蔓延,各以恩怨为增损,不足为怪。又称许其孝、陈保泰、杨茂春、郭巩四人后列逆案,不知何以厕名?或作此书时,四人尚未附忠贤耶。阎若璩《潜邱札记》亦有《与王宏撰书》曰:“顷闻《点将录》果出贵乡王绍徽手否,先生以此书实出阮大铖。王偶失阉欢,谋所以解之术于阮。阮授以此书,而王上之,而世遂以名之。细思之,殊不然。儿时读《点将录》,记没遮拦穆弘乃大铖,岂有自作此《录》而窜入己姓名者”云云,则当时已传闻异词。然崇祯钦定逆案,以此《录》属之绍徽,于时公论方明,谅非诬蔑,《明史》本传亦以此书属绍徽。然则辗转传写,虽或有窜改,其造谋之人,要终不能以浮词他说解也。
朱彝尊是清初文坛“浙西派”代表,擅文擅考据,嗣父朱茂晖是“复社”的重要成员之一,其生父在“防乱公揭”一案中以“不宜过激”为由未参与其事,但也是当事人之一。阎若璩则是有清一代考据大家,又目黄宗羲、顾炎武等为“十四圣人”,因此朱、阎二人均无由得为阮大铖粉饰掩过。而二人均言《点将录》有阮大铖之名,此事非为孤证,又都同列“没遮拦”一号,则更非巧合,此说当属可信。
但文秉所撰的《先拔志始》中却有不同说法。他说王绍徽造的是《同志录》,《点将录》为韩敬所造,后又补充道:“《点将录》旧传王绍徽所作,而《同志录》未见抄传,或是韩敬因绍徽原本而增改之者耶?”在其所附的《点将录》中,“没遮拦”号下为“吏科给事中刘宏化”。同时,他和顾炎武两人都说《点将录》上没有阮大铖之名,认为此纯系阮大铖捏造事实为自己辩护。
不过,纪昀等人对《点将录》作者之考辨甚为有理。自天启四年末到崇祯钦定逆案,时间跨度往长里算也不过区区五年而已,且逆案所涉者广,因此《点将录》“其造谋之人,要终不能以浮词他说解也”,在定这本书的作者罪时,肯定不会搞错,“谅非诬蔑”。文秉所说的“《点将录》旧传王绍徽所作”,这个“旧传”才是正确的,而后来各种说法当为讹传,乃至于把《点将》、《同志》两录作者全都搞错,将崔呈秀的《同志录》说成王绍徽所造,而文秉所见之《点将录》,也应该是后来“各以恩怨为增损”之本。
自天启四年六月到十一月,东林、阉党双方的缠斗长达五个月之久,王绍徽又甚为魏忠贤引重,左光斗一去便即刻被引入要地,是“阉党”集团的紧密人物之一。如果说魏大中等人在天启四年十一月后之被罪及次年被杀,有阮大铖参与的话,则其早已与魏忠贤等人为一党,王绍徽没理由不知道杨、左、魏等人被罪有阮大铖的功劳,即使上任之前不知,上任之后也断无理由不知。而《点将录》恰恰是在杨、左、魏等人获罪去职,王绍徽上任之后才作成献与魏忠贤的,若果有其事,其中不当有阮大铖之名。
又,阮大铖一心只为个“官”字,所谓“有官万事足”,若谓其能于乡里操北京朝中事陷害左、魏诸君子,其消息之灵、传递之速既然一至于斯,又何至于在东林败势已成、魏忠贤得势开始大肆报复东林诸君时,居然让自己名列要被“按名黜汰”的《点将录》?此益可证其构陷左、魏之说不实也。
由此可见,即使在天启四年十一月王绍徽上任后,魏忠贤集团也还是将阮大铖目为东林党人的。
至于余以为文秉所见《点将录》为后来增损之本,除前所云之外的另一理由,便是其中记载的“没遮拦”为“刘宏化”一条。按《明史》左光斗本传云:
明年(天启四年)二月拜左佥都御史。……光斗与给事中阮大铖同里,招之入京,会吏科都给事中缺,当迁者,首周士朴,次大铖,次大中。
此处说吏部补缺首序为周士朴,次阮大铖,次魏大中,但依《魏廓园先生自谱》记载,补吏部缺的首序者为“某”人,推升周士朴之事又另有他说。魏大中就是此事件的当事人,他关于这点的叙述应该是可信的:
二月,吏垣都谏程芸阁当迁,序属某。(原文残缺)于冬间既微以亲病闻矣,序当属予,而某不便予之居斯地也,急贻书于阮大铖,令急来,时阮移病未半年也。阮资虽在予前,而尚为右给事中。阮至,而程始升,升后,复以补某;补某之后,阮复转左。会江北铨司缺,某意属何(原文残缺),阮意属曹履吉,公论以属宿望程我旋,程后徐当补何。而阮于某格格也。则又倏而推升周士朴,出工桓缺以待阮,阮大恨,急图于故所结兄弟傅继教,嗾弗下。而某又阴御,以为是予欲之,而予弗闻,阮故弗善予。
这个“某”是谁,魏大中在前后文里一直没说,但在李逊之的《三朝野记》中有记载道:
吏科都程注于二月中俸满当升,其缺序当属刘宏化,次阮大铖,次魏大中。阮方告假省亲,刘亦奉差在外,且传丁艰矣。阮因不待假满,先期入京以待,时工科周士朴亦当升任,部先推之。而阮疑以工科缺待彼,遂通于内,格升士朴疏不下,盖亦方以疏参织监取忌中珰也。
文秉的《先拔志始》则说:
甲子吏科都缺,序应属刘宏化,其次阮大铖,又次魏大中。
钱秉镫于《皖髯事实》中亦曰:
会吏掌科缺,以次应补者江西刘弘化,在籍有丁忧信;后资夫踰大铖,大铖亦方假回。左时已转佥院,急招入京。
以此论,则魏大中所云之“某”,即为刘弘化无疑。至于书有“宏化”者,似应为后世避清高宗弘历名讳而易之,盖其时科道言官有“刘弘化”而无“刘宏化”者也。刘弘化,长沙攸县人(7),明万历三十八年进士,亦东林骁将,先因护熊廷弼获严谴,后又与御史方大任等上书交攻魏忠贤和郭巩,为魏忠贤等人所忌,指使刘徽污蔑其与毛士龙、樊尚燝、房可壮等纳熊廷弼贿,遭削籍。按眉史氏(陆世仪)《复社纪略》卷二载:“社事以文章气谊为重,尤以奖进后学为务。其于先达所崇为宗主者,皆宇内名宿:……湖广则梅之焕、刘弘化、沈维炳、李应魁等”,其中所述刘弘化籍贯与现有资料相符,钱秉镫说刘弘化为江西人,当属误传。
刘、阮二人俱在吏部,阮大铖补缺后为吏部掌科,职位高于刘弘化,加上他是东林魁首高攀龙门生,与左光斗是同里又关系颇好,名列《点将录》“没遮拦”之号在情理之中。至于他本所记“没遮拦”为刘弘化者,应是在阮大铖被指阉党以后,为抄写人径自划出,代之以同在吏部与他职位相仿佛的东林党人刘弘化,故应为阮大铖“附逆”广为人知以后的增损之本。盖无在阮大铖“附逆”事众所周知后,还会有人将其刻意替换刘弘化写入《点将录》之理。
按上述之辨考,弘光年间阮大铖上疏辩冤说自己名列《点将录》,而文秉指斥是其企图脱罪诡辩之语云云,还真是冤枉了阮大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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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崇祯说 1 何足道 字119 2007-03-22 06:36:59
🙂【原创】阮大铖入“钦定逆案”诸事考辨(四) 3 碧血汗青 字10497 2007-01-30 12:22:43
🙂【原创】阮大铖入“钦定逆案”诸事考辨(三) 3 碧血汗青 字11284 2007-01-30 12:20:09
🙂【原创】阮大铖入“钦定逆案”诸事考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