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地下教会,修改版(还是给谢蕊妹妹文章做个备注) -- 坐看风起云涌时
任命宗教组织内部职务,属于宗教组织的组织权,并不是在世俗世界内都有效的行政权力。这在任何宗教中都是一样的。即使中国的长老、阿訇、道长、主持方丈也都不是行政权力任命的。
^_^,即使人大是“最高权力机关”也要按照宪法行事。否则要宪法干嘛?我国有哪条法律规定人大机构有可以不按照宪法行事和立法的规定么?所以,我认为,不管它是什么样的权力地位。人大作为立法机构(或者说执行最高权力机关的立法职能)属于世俗权力的一个部分,以此对包括对宗教信仰内的所有信仰进行立法上的判断是很危险的行为。
即使梵蒂冈有“推翻共产党政权”的明确意图,只要它没有这样的行动,就未必违法。刑法的“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的一种行为,并不是一种思想。至于某种行动是否就是“危害国家安全”的行动,也需要经过司法审判程序后判定。
至于你提到:“你不要说你不知道梵蒂冈的这一指针及其相应行动。”
梵蒂冈推翻中国的共产党政权的相应行动是什么?经过何种司法审判程序判定这种行动是违法的?
我确实不知道。你不妨提供一下,也算给大家增广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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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结论,老兄的依据是什么 wydygo 字327 2006-12-29 18:54:16
🙂世俗权力和宗教权力的区别 一刀 字2264 2006-12-30 04:50:53
🙂梵蒂冈任命中国教区的主教,是否符合中国法律 2 wydygo 字1096 2006-12-30 07:42:40
🙂这里涉及几个政治学的问题。
😁另外,刚才忘了,新年好,送花为贺 wydygo 字6 2006-12-31 04:23:39
🙂一刀,我说过人大可以不按宪法行事么 wydygo 字994 2006-12-31 03:57:33
🙂补充:关于治外法权 1 wydygo 字396 2006-12-30 07:54:40
🙂我想,你一直忽视了我一直在强调的世俗与宗教分离的原则 一刀 字384 2006-12-30 12: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