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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文摘】万流归海见桑田 作者 [苏拉密] -- 马前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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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似是而非的“亚细亚”生产方式和中国,典型的拉大旗

似是而非的“亚细亚”生产方式和中国,典型的拉大旗作虎皮。

构成所谓亚细亚生产方式,如下几个特征:(一)不存在土地私有制,实行专制国家的土地国有制和公社的土地占有制;(二)农村公社长期存在,农业和手工业相结合并成为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基本组织;(三)政治上实行的是专制主义政权体制;(四)具备这种生产方式的国家,还有管理公共灌溉工程等的职能。

用来套中国的历史和现状,都可用“风马牛”三个字概括之。

那么中国呢?中国古代“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说明了这一点。“量人之力而授之田,量地之产而取以给公”15中国古代实行的是土地授受制度。土地为皇帝所“授”,为农民所“受”。农民所接受的土地,并不是农民的私产。农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和“占有权”而没有私有权。

连这点都没搞清楚,居然把政治概念“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与经济上土地私有制混淆,还谈什么亚细亚生产方式?

中国历朝的皇帝(秦以下),把他控制的国土,视为“自家”的,是政治上而言。现代的“领土完整、主权独立”就是从这里引伸而来的。

今天,西欧、北美、许多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土地都是“私有财产”,法律上明确,实践也没问题。但是有一块块土地属于某人某人,无论这土地多么大,他、她可以盖工厂、农场、传给子孙,但他可以在这块土地上建立“政权”么,例如建立一个“法院”什么的?军队、警察等立刻会取缔!“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就是这个意思。

老马没有到过中国,他关于俄国、印度的“公社”论述,是不符合中国历史的,不能混同。中国的土地“私有”历史很长了,土地可以买卖很长时间了。中国的公社,仅仅出现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八十年代解散,才二十几年寿命,不长,而“地契”的历史可以追溯久远,虽然中国的法制很落后。员外这个称呼有不少时间了吧、崽卖爷田现象也是老传统了……

在中国,既然土地是早已私有,或者“耕地”、“良田”早已私有,农村就没有“公社”出现过,农业和手工业也早已分工,并通过货币进行交换,亚细亚生产方式,釜底抽薪了,还能存在么?

拉个大旗,老马什么什么的,不知所云。

关键词(Tags): #“亚细亚”生产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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