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台湾人士对大陆抱怨前最好先想想 -- 华虎
这件事情一般被看为港府宣传和推广基本法失败,不应该被视为大陆食言吧?最后23条立法也被无限期推迟了啊。
简单回顾一下吧:
香港基本法第二章第23条规定:
“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注意香港基本法是1990年4月4日通过颁布的,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后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法”正式生效。2002年中国政府希望香港政府尽快落实23条立法。后来02年9月香港政府颁布了个“咨询文件”,结果引起广泛争议和市民抗议。03年7月香港政府作出三项让步和修改后决定提交立法院,后由于大量反对意见存在肯定无法通过决定压后提交。9月就宣布撤回草案了,并重申没有时间表。04年新立法院选举结束,自由党建议重新提交草案被特首否决。
大家主要是担心大陆政府趁23条立法之际插手香港事务并进行管制,但是不牵扯到大陆食言吧,毕竟都是按照法律程序在走,到现在作为香港宪法的基本法23条也还没有落实哪。台湾那个军售案都否多少次了现在不还在提交么,与此相比这23条立法到有点从善如流了,反响不好干脆就不再提交了。大陆政府信奉外交无小事,不履行国际协议或者领导人三天两头换个说法发表点“个人意见”的记录还真是不多。
你最后那段话可真是得了先蒋总统“攘外必先安内”的精髓了。蒋总统当年推行“攘外必先安内”结果小日本兵不血刃拿下东三省。现在统一条件当然不成熟,不过报的态度是努力使条件成熟还是拿条件不成熟推诿的差别可就大了。大陆自身的民主化等等问题有其自身的条件制约,不是想快就能快起来的。你给大陆开的条件是共产党下台党政分家军党分家,如果大陆给台湾的统一条件是国民党民进党解散接受共产党领导,那大家趁早别谈一拍两散。除非军事入侵,统一肯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先从能作的作起,比如三通,比如直航,推动大陆民主化和推动两岸统一不矛盾,不是非得做完一个再作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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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这句话听着有意思 catchu 字2173 2006-04-27 14:41:59
🙂无意火上填油,简单回复吧 1 突突 字1811 2006-04-28 01:14:39
🙂台湾确实很多问题, 进退都是悬崖。 大陆多年的强硬手段在让很多 2 meow 字717 2006-04-25 15:14:45
🙂你说的应该是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吧
🙂如果台湾政界真如您这么想,对大陆和台湾倒是件好事 1 煮酒正熟 字288 2006-04-26 02:52:12
😂称霸亚洲,奇谈 天空黑鹰 字487 2006-04-26 02:17:49
🙂如果你真正爱国,就学学韩国人,南北兄弟怎么闹也没有不认祖宗的。 wsxx 字31 2006-04-26 02:00:43
😁得宝送宝,咱俩双赢 landlord 字105 2006-04-25 08:4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