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说一说我亲历的房屋维修基金使用情况。 -- hansens
作为北京的某小区业委会委员,说一说我亲历的房屋维修基金使用情况。
资金来源:办房产证前交 3%,保存在政府监管账户。
使用:由业委会提出申请,业主大会批准通过(按面积投票权的66%同意),街道房管科审核同意后拨付。
但是作为政府有紧急使用的权力
每次使用后以楼为单位结算剩余金额。可以查看每一户剩余的公共维修基金金额。
补充: 使用完了以后,各户有义务补充维修基金。但是现阶段是没有强制性的。
作为业委会委员我说一下亲历的两次业委会使用
案例1、 房屋使用15年后,物业公司提出消防水管老化,必须更换。 因为当时没有业委会,所以物业按紧急程序向街道提出了使用申请。包括方案和报价。街道批准后该项目直接拨付了五百万资金给物业,物业外包了一个公司把消防水管都换了。
案例2. 物业公司提出电梯老化,必须维修或更换,提出一个500万预算维修20部电梯的紧急预算,已经报街道,看起来要批准了。 然后业主(20%签名)发起成立业委会,按面积投票权的66%投票有效后选出了业委会。
业委会先试图换掉物业(要再次投票66%通过才能换),被街道阻止。
然后电梯维修重新招标,中间多有波澜。 经历了业委会受贿风波,业委会主要成员有过激言论被抓去派出所风波(参考我前年的帖子),物业煽动群众斗群众风波(故意停了一些电梯,导致高峰期拥堵引导部分业主攻击业委会)。 最后某企业让了一些价格接下了工程。然后项目还需要组织一次业主大会66%投票通过才能合同生效。
从我亲身经历的事情来看,现在的制度是根本无法解决老旧小区的维修问题。原因有:
1、业主对物业和街道毫无信任,实际使用和没有透明度。
2、街道实际上是可以强行动用公共维修基金的。
3、业委会的成立和运作被设置了超高门槛,实际上难以达到,导致大部分业委会都是瘫痪的。并且哪怕是90%选票选出的业委会没有被任何权力。任何维修基金的使用都需要业主大会的再次投票(66%以上通过)。 要知道组织一次投票然后还要66%通过是很困难的事情。这足以消磨大部分人的热情。
4、街道不愿意放弃对物业公司的影响和控制(分肥,以及物业承担了一部分的社区管理职能,在疫情期间,封小区都是物业执行的),这导致了街道有足够的动力来限制业委会的运作。
最后,我是经历过这些事情后幻灭了,卖房跑路。就这样
1、基层政府工作的随意、不透明和腐败猜想导致业主对基层政府没有信任。(塔西佗陷阱)
2、物业公司的权力过大,并且缺少制约。导致业主和物业公司充满了冲突。
3、业委会的权力受到了极大的制约,一方面是基层政府不愿意看到一个可能(也必然)产生对抗的群众组织,一方面也是中国特色大规模小区原子化个人导致的组织困难。(说实话我们能在一年组织3次投票过66%,我都挺佩服我们自己的)。
以上原因,最后总结一句话:
没有人民的民主,就没有人民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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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说我亲历的房屋维修基金使用情况。
🙂你们大城市没有居委会? 1 疾走他乡爱故乡 字526 2024-09-06 15:42:01
🙂我这儿有居委会没业委会,好像也没物业, 2 桥上 字54 2024-09-07 02:32:57
🙂能成立业委会已经超越大部分小区了 2 AIRAIR 字90 2024-09-04 04:49:13
🙂业委会成立了未必是好事 1 四四格 字120 2024-09-06 01:32:25
🙂好业委会是小概率事件 6 lpa 字549 2024-09-02 22:43:28
🙂看得明白 5 自以为是 字200 2024-09-02 16:46:07
🙂今天出了个大事,正是对这篇文章最好的注解 5 hansens 字334 2024-09-02 21:5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