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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Real Horror:怎样揭穿一名连环纵火杀人犯?1 -- 万年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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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怎样揭穿一名连环纵火杀人犯?3

八:怪诞生平

正如他们所怀疑的那样,乐事大盗、投币者、枕头纵火者……他们都是亚伦,而亚伦显然是约翰。虽然这本书显然表明约翰知道一些他本不应该知道的纵火案与随后调查的内情,但是这这本书还有更多文章可做。书中的另一个主要角色,男一号菲尔.兰特里——最终破解谜题并且抓住纵火犯亚伦的调查员——似乎也是约翰。要想真正理解这一点,我们需要看看约翰的背景。所以让我们来看看特遣队在阅读《起火点》时对于约翰的了解。

约翰出生于1949年,来自一个普通的中产阶级家庭。没有切实证据表明约翰有任何心理或者精神问题,直到他加入劳动力市场。他开始在空军服役,在22岁时光荣退伍。此时约翰决定他最想从事的职业是警察。1971年,他开始申请加入洛杉矶市警察局和洛杉矶郡警察局。他通过了所有考试,但是在心理测试当中负责评估的精神病医生认为他情绪不稳定,性格过于被动,有严重的权威问题,因此认为他不适合干警察。不接受这一评估的约翰自行雇佣了一位精神病医生,为自己开具了心理健康的报告,但是这份报告并没有达到洛杉矶市警察局的接受。几年后的1973年,他申请了洛杉矶消防局,这是一个竞争激烈的职位,他既没有通过体能测试也没有通过笔试。最后在1974年,他在格伦代尔消防部门找到了一份工作,主要因为几乎没有其他申请者,而且这份工作是全国同类工作中薪酬最低的。约翰觉得这份工作很无聊,于是他开始在711商场和西尔斯百货公司兼职干保安,在那里他在第一个月就抓住了30个窃贼。他向每一个愿意听的人声称自己有“当警察的第六感”。当然,约翰不是警察。在他追捕百货商店窃贼的过程中总会遭到痛苦的提醒——试图逃跑的小偷们从来不会听他的话,他曾多次需要真正的警察介入,这让约翰非常恼火。就在这时他获得了隐蔽携带武器的许可并且开始在警察酒吧闲逛,赢得了“自封警察”的名声。消防员们觉得他这人还行,但是警察们却认为他是个笑话。他整天自发上街巡逻,试图抓住“坏人”。有一次他甚至因为抓到一个窃贼而登上了当地报纸。这是他第一次尝到真正成为英雄的感觉。迄今为止,约翰在他的大多数重要人生目标上都失败了,现在他渴望获得的职位遥不可及,占据那些职位的人们还大肆嘲笑他。对于这样一个人来说,当英雄的感觉简直令人如痴如醉,即使事后他因为身为消防员非法携带枪支而受到训斥。

就在这时——七十年代末——纵火案开始成为严重问题,以至于格伦代尔消防局需要自己的纵火调查员来追捕邪恶的连环纵火犯。约翰非常乐意承担这个角色。然而如果没有真正的警察陪同,约翰就不能逮捕任何人。可以想象,这一点对于约翰来说可谓奇耻大辱。在《起火点》当中可以看到约翰与警察以及权威之间的奇怪关系——常常充满矛盾。比方说主角菲尔.兰特里这样谈论他的警察搭档阿灰——你没听错,这个警察就叫这名字。

“晚上8点15分左右,他的搭档出现了。这人声称他之所以迟到是因为上班路上去看了看火灾现场来。‘只是个可怜的笨警察,’菲尔想。”

再听听下面这部分,菲尔的前妻玛尔塔——尽管两人已经离婚,但是依然经常睡在一起,就像现实当中的约翰一样——承认她一直在与一名警察约会。

“‘我一直在见一个人,’玛尔塔承认。菲尔没有回应。‘他是个警察。’菲尔静静地躺着,内心充满愤怒。他讨厌警察。”

书中有很多此类反警察的长篇大论。但是有趣之处在于,反面角色亚伦同样体现了对于权威和权力的迷恋。书中多次称他“软弱”“可悲”,“只是个消防员,不是纵火调查员。”最终,就像在现实生活中一样,菲尔.兰特里所希望的一切就是警察听他指挥,并且意识到他是真正的英雄。在书的最后几章中,菲尔说服执法部门认可了他的优越智商,从而“全权负责追捕连环纵火犯”,每个人——包括经验丰富的探员——都放下了他们对于纵火调查员的“专业嫉妒”,并且允许他带领整个特警队展开高速追车,踢开房门,挥舞手枪。就像在现实生活中一样,遭到调查的平民想看看菲尔的证件,因为——再怎么强调也不为过——约翰不是警察。然后约翰——说错了,其实是菲尔——开始对这些可怜的家伙大喊大叫,挥舞手枪问他们这玩意算不算证件。当然,无论是基于常识还是法律,枪支都不算证件。但是常识与法律从来没有阻止过书中或者现实生活当中的约翰。他经常收到警告,不是因为他冒充警察——他确实这样做了,但是要到后来才会被发现——而是因为他扮演警察入戏太深了。有一次人们看到他收到这些警告后含泪离开办公室,跑到森林里消失了几天。后来他的消防队长用晋升的机会引诱他,这才将他哄回办公室。这次晋升将会让约翰——心理稳定与情绪控制的榜样——成为保安官,换句话说他可以在工作时携带枪支。这是约翰的人生巅峰时刻。枪支意味着权力,而权力正是约翰极度渴望的东西。但是他太软弱了,无法真正负责任地使用权力。后来他这样评价这起事件:“纵火调查员不是完全的消防员,也不是完全的警察。我们是私生子,尤其是对真正的警察来说。但是我有消息告诉他们:我不是假装警察的人,我就是警察!不管他们是否愿意相信或者接受。刑法典第830节明确规定,加利福尼亚州的全职纵火调查员也是执法人员。”不知道他究竟打算说服谁。

不能不提到的另外一点在于,《起火点》还包含了许多色情场景。这些场景如此生动,以至于没法在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前提下读出来。对于约翰来说,火灾至少在一定程度出于性动机。约翰在不止一个场合对他的同事随口提起过这种病理心态,也在专业采访当中提到过:“火是纵火犯的朋友,他的情人。这是他的火。出于性动机的纵火者像对待朋友情人一样对待他们的火灾。火给他们带来信心。”再强调一遍,这本书与约翰的经历简直如出一辙。如果不知道更细微的细节,乍一看的读者可能会认为约翰——一个纵火调查员——只不过写下了自己的专业见解。但是魔鬼真的藏在细节里。约翰在这本书中实在忍不住露马脚,有时几乎让人感觉他是故意的。当然,对于特遣队来说,这本书显然是进入约翰心灵的窗口。小说的文笔或许不咋地,某些段落甚至前言不搭后语,但是它仍然让特遣队真正理解了他们要对付什么人。就像在现实生活中一样,两个角色——纵火犯和纵火调查员——都是约翰的本质。

更加深入地理解了约翰的心理之后,特遣队知道他不久就必须再放一次火。所以他们做好了随时出动的准备。等待的过程非常缓慢,但是约翰已经遭到了全天候跟踪,他只需要再放一次火就会落网。1991年11月,不出特遣队所料,约翰终于出手了。放置在他身上的跟踪设备表明他出现在了华纳兄弟工作室的火灾现场——他的妻子当时在那里工作——在火灾发生前几秒钟,约翰使用妻子的门卡进入了工作室。1991年12月4日,三奇侠和特遣队全员来到约翰.奥尔的家逮捕了他。这次他没法抵赖了。鉴于特遣队此时已经掌握的信息,他们在约翰的家里和车里发现的大量证据并没让他们感到惊讶:摄像机录像、燃烧装置、一包香烟、橡皮筋、一个用来冒充警察的徽章,甚至还有黄色的笔记本纸。还有他小说的额外章节和草稿以及写给编辑的信,这些信揭示了更多具体的火灾细节。可以想象马文听说此事之后多么高兴,尽管他申请参加逮捕却没有获批。但是他终于知道了自己是对的。一直以来他都是对的。

面对如此压倒性的证据——马塔萨和三奇侠在约翰第一次审讯期间精心展示了所有的证据,这也是约翰唯一一次接受审讯——每个人都期望约翰老实交代。但是约翰不仅否认自己干过任何坏事,而且干脆装傻充楞。他告诉审讯者他们疯了,自己遭到的指控纯属捕风捉影。老实说,没见过所有这些证据的人们可能真会倾向于相信约翰,起码约翰显然相信自己。他在保释出狱等待审判时面向记者宣称:“我不认为这件事毁了我的职业生涯,因为审判结束后我依然打算回去工作。我不会放弃一份年薪7万美元的职业。这会在一定程度上伤害我的名誉,但事我完全期望被宣告无罪。去它的,我肯定要回去工作。”当然,开庭之后情况很快变得显而易见:约翰只有一个去处,而且肯定不是回去工作。1992年7月,法院裁定约翰要为弗雷斯诺纵火调查员年会期间的大部分火灾负责。还不是全部火灾,但也足以让他被判处30年监禁。

辩方试图辩称这一切都可能是巧合,但是控方的证据包括指纹、证词——马文也是证人之一——以及在约翰家中发现的物证,因此辩方的论述很难站得住脚。物证当中还包括一封很荒谬的信件,是约翰于1991年6月3日寄给一家出版公司的,旨在推销他的书:“我的作品是一部基于事实的小说,涉及正在进行的调查。一个连环纵火犯正在整个西部纵火,此人很可能是一名消防员。调查已经进行了5年多,我一度甚至被视为嫌疑人。今年5月初,当我参加某次培训会议时发现我的车上被安装了无线电跟踪装置。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我的主角也经历了同样的情况。在我发现自己被跟踪之前,我已经写完了主角被跟踪的章节。顺便说一下,我不是纵火犯,调查还在继续。我的作品是虚构的。”所以约翰一直知道自己遭到了跟踪,知道特遣队怀疑他,但是他选择装哑巴,甚至从没尝试过提供自己无辜的证据。很难说他是怎么想的,但是可以肯定没有人比约翰更擅长给自己挖坑。

故事说到这里缺少了一个非常明显的部分。第一次审判仅仅关注约翰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损害生命财产的风险。这并不是约翰犯下的最重要罪行,他的行为还夺走了四条生命。之所以这样安排庭审自有原因,这是地方检察官的妙计。基于针对约翰心理特征的深入理解,控方设下了一个陷阱,而约翰径直掉了进去。1993年3月24日,约翰面对着关于枕套纵火案加上第二轮年会系列火灾的另一场审判,接受了一项认罪协议。他对洛杉矶的另外三项纵火罪表示认罪,条件是他被允许同时服刑并在2002年假释,届时他将是53岁。但是别搞错了,约翰正在脑海里精心算计。他认为自己可以通过好好好表现来获得减刑,或者通过多次上诉来争取无罪判决。控方正希望他这么想。他们本可以一次性追究他所有的罪行,但是通过由浅入深的顺序,他们利用了约翰的傲慢。具体来说,约翰深信没有人足够聪明到能够查清他的全部罪行。检方知道他们很容易就能诱导约翰承认这些所谓的“较小罪行”以换取较短的刑期。如果一开始就将所有指控捆在一起摆在他面前,他永远不会主动认罪。但是现在约翰已经承认了自己是纵火犯,并且也暴露了自己撒谎成癖的本性,换句话说他在无意中拉低了人们对于他的罪行底线的认识,再也抬高不上去——尽管他几乎立即开始尝试。在进一步审判当中,但凡讲道理的人都不会考虑阴谋论的话术。控方将会更容易说服世人相信,约翰不仅仅像他自己承认的那样只是个纵火犯加骗子。是时候揭穿他的面具了,世人即将发现面具下面不仅仅是个放了几把火的罪犯,而且还是一个冷血的杀手。

九:冷血杀手

“……在帕萨迪纳南部的小社区,五金生意蓬勃发展。像Cal's这样的五金店经营得很好。玛德琳每周至少去那一片商店购物两次。今晚她正在照看她3岁的孙子特伦斯。她带他去了Baskin-Robbin's的冰激凌店,当两人站在停车场分享同一个巧克力薄荷甜筒时,她决定带着特伦斯再去Cal's里面逛一逛。再过不到6分钟,玛德琳和特伦斯就会死去。当她拐过角落时,她差点撞上了一个手插口袋的男人。她听到他突然深吸一口气,含糊地道歉,然后继续前行。她则带着特伦斯走向商店里面。”

“……亚伦回头看了一眼,松了一口气,看到女人和小孩走开了。他拿出钱包,一边走过一个没人的收银台一边看了看。他的计谋成功了。没有人注意他。几分钟后,玛德琳听到了一声尖锐的哨声。意识到这是烟雾探测器的声音。她的心跳开始加速,当她拐过角落时看到烟雾正在天花板周围盘旋。她紧紧抱着特伦斯,既着迷又害怕地盯着火焰。紧急逃生灯闪烁着,但是大量的烟雾完全阻挡了它们,使它们陷入完全的黑暗。”

“……玛德琳的尸体被发现时,特伦斯还紧紧抓住她的脚踝。他像对待其他事情一样合理化了这些人的死亡:这不是他的错。对他来说,死者全都是因为愚蠢才送了命。他们的死亡与他的火灾毫无关系。他们的反应要是没那么迟钝也就不会死。那个小孩倒是的确很可惜,不过去他妈的吧,反正这事不怪我。”

约翰将Ole's火灾当作全书第一章,仅仅更改了几个当事人的名字。1998年5月,这一章小说在法庭上得到了全文朗读,那些在火灾中失去亲人的人们全都来到了法庭现场。书中过于血腥刺激的文字在此姑且省略,重要的是,约翰选择以充实得吓人的细节描述死难者的最后时刻。约翰现在因为谋杀以及25起其他火灾而受审,最高量刑是死刑。尽管审判当中的所有证据都是间接的,但是依然足以将约翰扒掉一层皮。约翰在《起火点》底稿当中的描述几乎与1984年10月10日夺去四人生命的事件完全吻合。比利——艾达的丈夫,马修的姥爷——被带上证人席,他证实马修那天非常想吃一个Baskin Robbins的冰淇淋,而且不是随便什么口味,而是薄荷巧克力,他最喜欢的口味。虽然这只是一个小细节,但是法庭已经听过了《起火点》对于同一个故事的讲述,因此这点细节尤其令人难忘。这其中的含义非常清楚:约翰只有通过一种方法才能知道这个细节。

尽管如此,控方还要应对一个棘手问题:Ole's火灾当初被定性为阁楼电气短路,而且是洛杉矶郡警察局的一名警官得出了这个结论。所以控方让一位电工坐上了证人席,他曾在Ole's商店建造时为其布线。此人毫不含糊地告诉法庭,电线穿过地板而不是阁楼。检方拿出的蓝图证实了这一点。洛杉矶郡警官的评估是错误的。“难道不奇怪吗,”检方问道,“那晚坚持认为是纵火的唯一一个人就是约翰?为什么约翰对Ole's和薯片火灾之间的联系如此肯定,而其他人则没那么肯定?”此外法庭还听取了约翰的许多同事的证词,他们描述了约翰惯于阻碍纵火调查,例如声称他已经采访了看到连环纵火犯的目击者,而实际上他根本没有进行过这样的采访。他们还说约翰历来都有比消防员更早赶到火场的名声,而且赶到火场之后又不肯帮忙,更愿意接受媒体采访并且透露关于所谓的连环纵火犯的机密信息,或者站在一边拍照而不是真正帮助扑灭火灾。还有多名证人认出约翰就是多年来一直困扰调查人员的神秘人,那个黑头发、长相普通的白人男子。这些人当中包括伯班克礼品店的老板,她证明了她在巷子里看到的治安副官——那个帮助了隔壁老人但在消防员到达时却不见踪影的人——无疑正是约翰.奥尔。检方很快提醒法庭,在约翰家发现的一个假徽章很适合用来进行这样的伪装。然后他们向法庭展示了约翰用摄像机拍摄的画面,一部分画面是山腰上的美丽住宅,然后是几周或几个月后那些住宅起火的画面。再然后控方公布了多年前致使约翰被洛杉矶警察局拒绝录用的心理评估:“申请者不合格。拒绝原因:基于他的过去历史及其结果,目前有婚姻问题,分居,最近未曾提前告知就擅自离职。上司评价很差,形容他偷懒、自以为是、不负责任和不成熟。就心理测试而言,罗夏测试显示他性情被动、优柔寡断,还有女性与性方面的问题。多项人格测验显示他具有类精神分裂人格,表现为逃避人群,或有性取向混乱,非常缺乏客观性。诊断:人格特质障碍,情绪不稳定人格。”同样有趣的是,这位精神病医生在出庭作证时还形容他约翰的性格构成十分奇怪,一方面渴望得到认可,同时又对权威怀有敌意;一方面消极被动,同时又满腹怨气。

所有这些线索很容易就能整合起来:约翰希望Ole's是纵火,因为他想成为破案的人。他讨厌被警察压倒。他想成为英雄。他太希望别人承认他是正确的,以至于几周后他联系了一位受害者的家庭成员——碰巧他们也是警察——告诉他们他不认为Ole's的火灾是意外,并询问他们是否能提供一份受害者的尸检报告。然后他评论了受害者喉咙内部的烧伤情况,还将这些信息用进了他的小说。发现这一切都不管用之后,他会在几个月后再次放火烧毁另一家Ole's店面。这一事件也在书中有所描述。辩方尽力展示合理怀疑,但是约翰之前的认罪造成了致命的影响。1998年6月25日,约翰.伦纳德.奥尔被判犯有所有四项谋杀罪和除一项外的所有纵火罪。至于是否判处死刑的决定则在审判的另一个阶段进行。陪审团首先听取了幸存者和丧亲家庭成员的意见。然后约翰的女儿出庭发言。她说话得体,深思熟虑,神情悲痛。她爱她的父亲,尊敬他,仰望他。她相信他是无辜的,所以她请求陪审团发发慈悲。几天后法官宣布陪审团以8比4的比例支持死刑,最终无法做出一致裁决。约翰躲过了死刑,但他将在牢房里度过余生的每一分钟,没有假释的可能。这可能不是许多人想要的结果,但是面具终于被揭穿了。一切都结束了。

十:原形毕露

大多数专家都同意,约翰制造的火灾很可能远比我们知道的更多,甚至就连被他烧死的人也很可能不止四个。总而言之,马塔萨认为约翰在1984年到1991年之间可能与近2000起火灾有关,根据格伦.卢塞罗的说法,在约翰被捕后,洛杉矶郡各种火灾类型都有显著下降,有来源声称附近山麓地区灌木火灾数量下降了高达90%。这很可能意味着约翰是二十世纪美国犯案最频繁的纵火犯。控方使用“纵火犯”而不是“纵火狂”来称呼他是刻意的的选择。纵火是犯罪行为,而纵火狂是病理性行为。出于非常简单但却又极其重要的原因,放火对于纵火狂来说是一种不可抗拒的冲动:放火之后会有一种解脱或愉悦感。这是一种“无法控制的放火冲动,满足感来自于火本身,而不是来自任何其他动机”,比如复仇或者金钱。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辩方试图将约翰描绘成一个无法自我控制的人。一个精神疾病患者。但是正如控方和众多精神病学家所强调的那样,约翰实际上并不符合纵火狂的诊断标准。约翰的前妻讲述的一个故事尤其能强调这一点。婚后几年,约翰突然有一天无缘无故地离开了她。然后他又试图赢回她,但是她没有上当,而且还换了锁。然后她家附近公园和山区开始发生火灾,有些非常接近她的家。当火灾发生时,约翰会回到她家来查看。约翰经常这样做,她当时并不完全介意,因为在约翰离开后她一直受到跟踪者的骚扰,有人在深夜敲门,站在阴影中注视她。这让她非常害怕。当然,现在她知道了阴影中的男人就是约翰。约翰知道他在做什么。他知道他在伤害人,做得太过分,毁掉了别人的生命。但他还是继续这样做。

直到今天,距离约翰的最后一场火灾之后几十年,他仍然全心全意地坚称自己无辜。他甚至为此写了一本书——书名不是《起火点》,而是《真相点》,内容概括如下:你们都错了,不利于我的证据都是间接证据,我遭到了阴谋陷害。多年来许多记者都对约翰的行为感到困惑,无法理解这个故事。约翰真的相信自己是无辜的吗?在他独处牢房的安静时刻,他真的相信他仍然是英雄吗?一些人觉得也许只有依靠如此激烈的否认,他脆弱的心理才能与他的所作所为共存。或许接下来这个问题并不重要,但是为什么约翰要写下《起火点》?为什么要写下自己的罪行?约翰.奥尔内心的一部分是否曾经试图理解心中的深刻挣扎?又或者就像许多人认为的那样,写书其实是约翰帮助别人抓住坏人的方式,只不过这里的坏人是他自己?或者他只不过打算自吹自擂,他的傲慢致使他真的认为其他人都太笨了,只要更换几个当事人的名字,别人就不会注意到?虽然这些讨论确实很有趣,但值得记住的是,如果试图深入探讨约翰的犯罪动机,以及为什么他面对所有证据仍然嘴硬抵赖,那么约翰很久以前就给出了最重要的线索。在他被捕后——他仍然假装无辜——当被问及纵火犯的动机时,他是这样回答的:“杀人犯是积极面对受害者并杀死对方的侵略性个体。而纵火犯性格软弱、没有侵略性且缺乏安全感。”换句话说:纵火犯是懦夫。即使他能对自己承认他做了什么,他也因为过于软弱而不能大声向最需要听到的人们认罪。约翰的思维过程很疯狂,但是或许并不特别复杂。归根结底,约翰怎么想并不重要。约翰的英雄主义作风一直是蒙骗世人的伎俩,无论他自己是否这么认为。这套作风无非是遮蔽怪物的面具,而所有的面具最终都会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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