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联合国决议的效力 -- 自以为是
但对国际事务的权力比较小。
根据《联合国宪章》,大会可:
审议和核准联合国预算,并确定各会员国的财政摊款;
选举安全理事会非常任理事国和联合国其他理事会和机关成员,并根据安全理事会的建议,任命秘书长;
审议合作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包括进行裁军的一般原则,并就此提出建议;
讨论与国际和平与安全相关的任何问题,并就其提出建议,但涉及安全理事会正在商讨的争端或局势的情况除外;
讨论《宪章》范围内的问题或影响到联合国任何机关的权力和职责的问题,并就其提出建议,但存在与上文相同的例外情形;
开展研究,提出建议,以促进国际政治合作、国际法的发展和编纂、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实现,以及经济、社会、人道主义、文化、教育和健康领域的国际合作;
就可能损害国家间友好关系的任何局势提出和平解决的建议;
审议安全理事会和联合国其他机关的报告。
可以看出对联合国自己的事务,比如预算,秘书长等等联大决定权还是很大的,但对国际事务基本上就是个“建议”,尤其是向安理会建议。而“巴以分治”决议,主要是181号决议,本质上也是个“建议”,并没有比其他决议更有效力,但几个安理会国家都支持,所以才看起来很“硬”。
.
联大2758号决议,也就是恢复中国五常地位的决议,根据是联合国第396号决议,这个决议规定有关会员国代表权的问题“应由大会,如值大会休会则由驻会委员会审议之”。
这个决议的议案是美国提出的,之后通过操纵联合国,在很长时间里使中国的代表权问题无法进入联大讨论。1961年第16屇联大又操纵联合国将中国的代表权问题列为“重大问题”,这样即使中国代表权问题进入联大讨论也需要至少2/3会员国投赞成票才能通过。
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直到1971年在“两阿”提案通过后才恢复五常地位,这个难度着实不小,其他国家都没有这样的(包括苏联解体时俄罗斯继承苏联的地位)。所以这个决议才那么特殊。但因为本质上这个是联合国内部事务,所以这个决议的效力才那么大,近来美国试图重新解释这个决议是没有意义的,这是联合国内部事务,你美国有什么权力自己解释,只能是自嗨罢了,想推翻这个决议也只能到联合国大会上去讨论,还要2/3会员国通过,这个坑可是自己当初挖的。
.
有些人说什么朝鲜战争时什么中国答应“13国提案”就能早早回到联合国的根本就是瞎说,要么就是别有用心。联合国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加入后才成为真正的联合国,之前很大程度上就是美国的工具。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联合国就是美国的白手套 5 川普 字148 2023-11-16 15:49:19
🙂181号决议根本违反联合国宪章。 6 凤兮凤兮 字495 2023-11-14 21:57:21
🙂我最近看到巴勒斯坦一国方案有复兴的可能性 5 燕人 字1979 2023-11-17 05:46:19
🙂比较确切的说法是联大对联合国自己的事务权力比较大
🙂法国政界人物发起警惕反犹主义的示威游行 4 燕人 字1098 2023-11-13 06:23:21
🙂一个是政客前政客们逢场作戏,一个是民众自发 4 亮子 字36 2023-11-14 20:36:52
🙂以色列遵守了该决议,但是阿拉伯人拒绝并发动战争 17 一双草鞋 字1275 2023-11-13 05:56:14
🙂你的解释有相当曲解和强加于(巴勒斯坦)人 4 dudu8972 字1854 2023-12-17 09: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