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关于河规的讨论,在下不吐不快,兼向铁老大建议 -- 闲云野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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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注意】看!
所以版主就有选择发布多少信息的自由。所以,这个问题上,我赞成闲云野熊说的
即便觉得不公正,可以说两句,人家不听也就罢了,犯不着纠缠不休。
请问你在下面这句话里说的“权利”,到底是指什么?
为何很多人喜欢放弃自己的权利呢……我不明白。
来源于 http://www.cchere.com/thread/493662#C493196
“不合则去”,不知有何不妥?我也不曾“老是强调”这个,因为据我记得,我还是第一次就此发言。“不合则去”是每个网友都拥有的自由,作为网站来说,当然应该尽量多容纳各种网友。一个是底线,一个是努力的方向,这两方面并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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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 2 层
问题是不少的 十年尘梦 字194 2005-08-21 22:29:13
你拥有用鼠标投票的权利,合则留,不合则去,网络之大, 3 林小筑 字1120 2005-08-21 23:08:17
😥【注意】看! 十年尘梦 字272 2005-08-21 23:22:35
既然你同意版主独裁是正当的,信息的发布程度也是管理的一部分,
看 十年尘梦 字435 2005-08-21 23:51:07
我已经指出了,你用政府来类比是不恰当的 2 林小筑 字122 2005-08-21 23:57:35
我要的权利,叫告知权,也可以说是知情权。 十年尘梦 字588 2005-08-22 00:09:32
敢问兄台对维护西西河有何贡献?如何证明您对此家有权利? 4 闲云野熊 字222 2005-08-21 09:3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