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秦刚这事算是正式出锅了 -- 别看我矮
我当时问了同样的问题,得到的回答是:这种自我坦白交代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在他那个特殊的已判的案例中,不会被改判/加重判刑。事实上,他后来也没有被改判死刑。
他之所以几年后才交代,可能出于两点:
1、他了解法律,知道这么做的后果不会导致自己被改判死刑
2、他出于良心,毕竟杀了人,很多人心理上很多年(也许是一辈子)绕不过去
作为公安人员,当然不愿意误判误杀,那是会有极其严重的法律与个人后果的。
早年间(80年代)公安特别是预审意见,对法院最终判决影响极大,对于杀人案件,往往预审的签字结果,基本上就能定一个人的生死。
对于我父亲,比较特殊的一点是他心很软,在生活中连杀只鸡都不愿意。在他十年的预审生涯中,一方面审讯时对犯人从不刑讯, 另一方面哪怕是面对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犯罪分子,“我签字时手总是颤抖的,那毕竟也是一条鲜活的人命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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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行为其实并不值得推崇 7 寄意寒星 字1729 2023-10-31 22:58:44
🙂时代不同吧,从重从快的年代有个肯较真的人很不错了 2 亮子 字217 2023-11-01 12:19:55
🙂你又在脑补了,这事根本不是发生在从重从快的年代 5 寄意寒星 字551 2023-11-02 00:50:53
🙂可能这就涉及到一个司法界长久的争论话题 13 绞尽脑汁 字2215 2023-10-31 22:12:31
🙂用赵案去类比是不合适的 8 寄意寒星 字815 2023-11-02 00:30:58
🙂补充说明一下 38 方平 字2903 2023-10-31 16:13:11
🙂在这里向方平兄表示歉意! 10 凤城 字455 2023-11-05 09:15:04
🙂阴险狡诈、穷凶极恶,当然是必须杀的 136 方平 字4695 2023-11-05 16:4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