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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王海光:一个小学教员的反革命案(有删减) -- 万年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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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一、小学教师柳福禄和他的家庭

柳福禄生于1935年6月13日,吉林海龙县六八乡同心村人,家庭出身地主。1950年柳福禄在本村小学读完了初小后,就外出就学,在县府所在的梅河口镇读完了高小。高小毕业后,到吉林市读的初中。就读学校就是吉林省著名的吉林铁中。这个学校管理严格,教学规范,师资力量强,学生质量高,至今还是吉林省最好的优质中学之一。

1955年7月,柳福禄初中毕业,遂回到家乡务农。此时,同心村已经组织了农业合作社,柳福禄在社里劳动了半年,1956年3月就到当地小学教书。先是代课半年,随后转为正式教师。1957年10月到12月,柳福禄参加了海龙县的小学教师整风反右运动。从1956年到“文化大革命”的10多年间,柳福禄先后在当地6所小学任过教。柳福禄在学校工作很努力,听从领导安排,从不迟到早退,同事们对他都有很好的印象。

1962年,柳福禄在和平村任教期间,将全家由同心村搬到了和平村。柳福禄与父亲柳长年住在一起,全家7口人。妻子王淑兰与他同岁,娘家出身下中农。他们1956年结婚,夫妻生育了四个孩子。在1970年初柳福禄被当成“现行反革命犯”押走时,他们最小的孩子才一岁。柳福禄的父亲柳长年,1914年生人,在生产队务农,是被监督劳动的地主分子。王淑兰是一个很本分的农村妇女,与邻里的关系都处得很好,在村子大家都对她有好印象,认为这个媳妇是和善人。但王淑兰就是与公公的关系不好,经常找茬给他吵闹。这不难理解,公公的地主成分,拖累了丈夫和全家,使他们活得很憋屈,让她心里很不痛快。她时常会把气撒到公公身上,摔盆子摔碗,有时还不给他做饭吃。柳福禄非常孝敬父亲。每当遇到妻子与父亲吵架时,他总是站在维护父亲的立场上训斥妻子,结果是夫妻俩大吵一顿。这种吵闹虽然经常发生,但并没有影响他们的夫妻感情。他们吵架的原因,都是善不善待父亲的问题引起的。所以即使吵得很凶,夫妻俩也从来没有说过离婚之类的狠话。

柳长年的地主分子成分不是土改时划分的,而是到1953年给补划的,主要是政治因素。按官方的权威定义,“家庭出身”是指本人取得独立经济地位前的家庭阶级成分。柳家祖上,曾是当地很有些名气的大户人家,同心村“东西柳家”的东柳家。在柳福禄爷爷一辈,家境还很殷实,到收租子的时候,成车往家拉粮食。他父亲柳长年是过继给他爷爷这一房的。分家时,柳家还有一些土地。柳长年年轻时喜欢耍钱(赌博)。分给他的土地,让他卖的卖,押的押,很快就所剩无几了。到土改前6年,柳家已经是破落到普通人家,只剩下21亩土地,间草房了。

柳长年靠种菜园子谋生,虽然家境过得比一般农民略好,但也没有发展起来。儿子柳福禄从小跟他干活,12岁才上小学。这已经是1947年的事情了。海龙县是中共在东北最早的实控区。1946年1月中共东北局设在海龙县,曾召开了著名的梅河口会议。海龙县的土地改革开始很早,1947年就搞了土改。当时海龙县的土改政策规定,只有贫雇农才能加入农会,后期也允许表现好的中农加入,地主、富农是绝不允许参加农会的。

在土改时,给柳长年评定的成分是“中农”。柳长年幼年读过6年书,有些文化,能说会道,在土改中表现十分积极,不但加入了农会,还当了干部,在联社里担任文教委员。柳长年当了干部后,似乎有些忘乎所以,傲慢自大起来。他自己讲当时“积极往上爬,一心想入党”。但好景不长,因为手脚不太干净,在“三五反”运动中,把他定为贪污分子。1953年,柳长年被处理,新账老账一起算,给他补划了地主分子的成分,开除出干部队伍,回乡监督劳动。

从经济状况说,柳长年应属于破落地主。按照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规定:“地主破产后,依靠自己劳动为主要生活来源已满一年者,应予改变成分。”以柳长年的情况看,更符合戴坏分子的帽子,而不是地主的帽子。平心而论,柳长年的地主分子帽子,并不是因为他真有过什么“剥削”,最主要还是他自己的不当行为所致。实际上,他对戴地主的帽子,心里是很不服的。他私下给儿子说:他当干部时,人际关系没搞好,得罪了一些人,被他们打击报复了。柳福禄相信他父亲的说法。但据柳长年在文革中的交代说:他那时“像旧社会的官僚一样压迫人民”,做了一些“对人民不利的事情”。

1960年2月,海龙县对全县“四类分子”进行评审。由各生产大队向公社报送“四类分子”评查意见,由公社党委审批。评审对象分为四类:正式社员、非正式社员、监督劳动、依法管制。柳长年原为非正式社员。他所在大队党支部、管理区党总支的评查意见都是“管制生产”。公社政法部和公社党委的意见是:“应批判斗争,斗争后给予监督劳动。”当年,海龙县全县共有评审对象2708人,经过评审定为正式社员924人,非正式社员597人。监督生产538人,依法管制的59人,未定的590人。对柳长年监督劳动的处理,应属于比较重的一档。

但是,柳长年戴的地主分子帽子,并不是只戴在他本人的头上,而是压在全家人头上,子女都要受到牵连,政治前途暗淡。柳福禄自然也受到了父亲地主成分的株连。尽管他工作努力,教学认真,业务能力强,但就因为家庭出身不好,虽然在许多学校工作过,始终没有发展。他自己对此也有抱怨,认为要是解决了家庭出身的问题,他就能够当上学校的教导主任了。

1964年,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开展后,县社教工作队到和平村蹲点。社教工作队在村里召开社员大会,传达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精神,宣读有关文件。柳长年在会议上仔细听了社教工作队宣讲的划分阶级成分的文件。他们宣讲的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的文件,让他看到了改变地主成分的希望。这份1950年的文件说:“构成地主成分的时间标准,以当地解放时为起点,向上推算,连续过地主生活满三年者,即构成地主成分。”他满心欢喜地认为,可找到改回成分的文件依据了。

柳长年回到家里,给儿子柳福禄说:按照这个文件,咱们家的成分不够地主。咱们家在1939年分家前有土地81亩,后来押出了60亩,已经丧失了土地所有权。我从下学就干活,也没有干过人家(意思没有发家致富)。按土地数量,咱家不够地主。咱们家也没有吃过租子。文件上讲得明明白白,按土改时前三年的土地算。别说前三年,前六年咱家就是这个样子。柳福禄问他爹:那怎么给咱划的地主?柳长年说:是在1953年镇压反革命时给划的地主,那时国家的规定咱也不知道啊。按这个规定,咱家不能够的。他们父子两人商量,看看能不能把成分给改过来。

柳福禄巴不得甩掉这个家庭包袱。听了父亲的话后,柳福禄找了他工作的团结小学负责人张维新咨询,说了他家庭的情况:他父亲土改时的成分是中农,后来因为人缘不好又划成了地主。张说:土地不够是不能评地主的,评地主是根据剥削程度,不是根据人缘。你的情况是可以改的。于是,柳福禄找到社教工作队负责人叶显道(解放军干部),给他讲了他们家的情况,说他家应定中农,定为地主不合理。叶告诉他:“要相信群众,相信党。”这显然是敷衍的话。柳福禄还找到了大队干部蒋德春、党员蒋德州等人,要求改家庭成分。但并没有结果。柳福禄家是从同心村搬过来的,改成分的事情必须通过同心村,情况比较复杂。许多老人知道原先他家在二道岗有几十顷地,让柳长年抵了赌债,破落地主也是地主。其实,即使把柳长年的地主分子改为坏分子,还是“四类分子”。这样,柳长年的地主成分非但没有改成,而且在文革中又成了柳福禄为地主老子翻案的罪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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