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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程朱理学、东林党的认识 -- ziyun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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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我说的就是这个啊

价值上的源自人心认识,事实上的源自社会发展,但是人心和社会是相辅相成的,就这么简单。

你中间这段所说的,比如主客不分,体用不分,我前文都有王阳明和朱子的原文引用。和你意思没区别。反而是你说量子测不准是有问题的。这源于某些科普作家缺乏科哲常识。当然我不是反对你的意思。

然后我当然不是说唐吉可德,而且唐吉可德也不可笑,我只是说,你这样做加剧了问题的复杂程度,意义不大。你冲着东林党去,我一点意见也没有的。我是说你附加的东西不好,而且是方法不好,不是目标不好。

况且我是看到你让我关注我才说的,到现在我也无法评论这个话题。只是说明了两点:东林党(儒家)反佛的理由,以及东林党(江南官僚地主阶级集团)和耶稣会就算密谋,也不需要相邻就可以做到。比如江南那有的是空间。

我觉得我写给投草的可以稍微解释一下:

  

不知道为什么有草而无说明

想了想,因为说的太啰嗦,很可能被误认为是唯心或者唯名主义。

  

唯心方面,我不否认外部世界和外部对象的存在,我说的只是其本质是由人所决定的,也就是外部对象+人的定义。然后人的定义会决定选择哪些外部对象,进而导致不同定义指向的其实是不同对象。(不讨论外部对象本身就受限于人的感知形式,包括技术扩展的形式。)

三教的说法大家都知道,就不多说了。我就说说二十世纪科学哲学的。比如

  

  然而,与在科学家和一般人中最流行的进步观念相比较,这个立场缺少一个基本要素。通常一个科学理论之所以被认为比它的前任要好,不仅因为它在发现和解谜方面是一个更好的工具,而且因为它以某种方式更好地表现出自然界的真相。人们常常听说在发展中前后相继的理论会逐渐逼近真理。显然,像这种概括所指的并非导自一个理论的谜题解答和具体预言,而是指这个理论的本体论,即指这个理论植入自然界中的实体,与自然界中「真实在那儿」的东西之间的契合程度。

  或者有其他方式可以拯救这个适用于所有理论的「真理(truth)」概念,但是这种方式不行。我认为不存在独立于理论的方式来重建像「真实在那儿(really there,事实)」这种说法:一个理论的本体与它的自然界中的「真实(real)」对应物之间契合这种观念,现在在我看来原则上是虚幻的。另外,作为一个历史学家,我特别能感受到这种观点的不合理。例如,我不怀疑作为解谜工具,牛顿力学改进了亚里士多德力学,而爱因斯坦力学改进了牛顿力学。但是我在它们的前后相继中看不出本体论发展的一贯方向。相反,在某些重要方面(虽然不是所有方面),爱因斯坦广义相对论与亚里士多德理论的接近程度,要大于这二者与牛顿理论的接近程度。虽然将那个立场描述为相对主义的诱惑是可以理解的,但这种描述在我看来是错误的。反过来,如果说这个立场就是相对主义,则我看不出相对主义在对科学的本质和发展的说明中丧失了什么。 ——《科学革命的结构》P173(ENG P205)

简单说就是「并没有独立于理论的事实存在,要求理论符合事实,那只是一个幻觉」。

用现象学的说法就是

  

所有的存在都是意识相关的……(关键在于)把关于存在本质的问题转化为关于判断的真值条件的问题。更准确地说,指向这个问题。因为验证材料连贯一致的方法,决定了判断某事之论断对象的本质。 ——《Felix Kaufmann's Theory and Method in the Social Sciences》P112

这是说要把某物还原为一系列相关的预设(存在条件),然后通过判断这些预设说明某物的本质。一般而言,这可以直接导向某个学科的理论和方法。也即理论决定了这个学科所讨论的某物的「本质」。这是常识对吧?

回到心学,就是「心外无物」、「意之本体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你的认识体系(知)决定了意识对象(物)是什么

术语不够精确,而且实际要复杂一点(比如科哲只是事实层面),但这个问题下可以如此理解。

  

唯名方面,由于定义就是对象的本质,很容易认为概念等于现实。但我上贴说了只是用来把握现实的工具,虽然它可以代表实有,但其真实性是有边界的,而日常中并没有那么清晰,或者是「理想型」,就像科学理论一样是「假说」,并非等同现实。

很显然我这就是所谓工具论的态度。三教也有有名、假名之类的说法,意思很多,此处略去不提。依然说二十世纪的。比如

  

  概念是把握经验实在的理论工具;把这种理解推进到它的逻辑结论,那就是精确定义的概念必然是理想型(ideal types),「精确定义」 不能成为反对这些概念的理由……概念不再是目的,而是手段,是获取知识的手段;而且,正因为经验实在变化多端,准确定义的概念作为理想化的理论建构才显得至关重要,不能把理想型和经验实在混淆。 ——《Max Weber Collected Methodological Writings》 134-5(翻译来自哲理庐,2020)

综上所述,名法(概念框架和认识方法)既可以认为是现实,等同于我们所讨论对象的本质。比如某人是东林党。也可以认为它是理解现实的工具,可以用这些概念和方法去处理更多的材料。比如东林党之名下的各种史实。只是要注意到,不管「本质」还是「工具」,都不等同于独立于他们的「事实(really there)」,因为这玩意就不存在。比如某个绝对客观的东林党。

估计被误会也是因为说这个「不存在」,但就像本贴开始说的,这不是否认外部世界和客观对象,只是否认「人的认识」而已。也像上贴所说,当你认为指向同一对象(really there)的时候,一定有一个尚未澄清的定义。而这就是保证我们讨论的是一回事的基本定义。

其实一般而言,我们是先规定某物(理论研究),然后再去讨论它的性质(经验研究)。我的意思不过是不同的人,不同的理论所规定的「某物」不是一回事而已。并且即便是这个某物,其实也是性质,是对那些史实的规定,不要当作最终本质。就像物理学理论一直在更新一样。

前文所谓不存在「同一个人」,说的也是这个。

说这么多废话,就只是大家用了不同的定义,指向不同的现象。如果不统一定义,明确方法材料,就不可能说的是一回事……而且某种基础定义包办一切是不可能的,因为史实近乎无限。

本来很简单的问题,为了解释心学,变得很麻烦……可如果真的看懂了心学,是不需要这么多废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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