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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整理】有关元清非中国的说法,补点明朝的看法,这个观点早就有了 -- 阴霾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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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摘录点王钟翰先生的《中国民族史》

过去的文章即使强调阶级史观,强调奴隶制-农奴制-封建制的制度变化,但是对于满清存在的民族矛盾也不讳言,至少不会得出满清一朝没有“民族矛盾”这样的神论。。。

努尔哈赤时期:

建立国家政权

努尔哈齐进行的兼并战争,是明末女真社会矛盾激化与不可调和的产物。为了加强对被统治者﹣奴隶、依附民、被征服部民的控制,努尔哈齐在部落制度的废墟上建立起新型的国家制度。

1587年(万历十五年),努尔哈齐刚刚削平周邻诸部,就在苏子河畔佛阿拉(今旧老城)修筑城寨,“定国政”,宣布严禁作乱、窃盗、欺诈,制定保护私有制的法律。1616年(万历四十四年)在赫图阿拉(今辽宁省新宾县老城)建立“国”(史称后金)。这时,他已基本完成对女真诸部的征服,由众王大臣奉上“天命覆育诸固伦(诸部)英明汗”尊号,并以“天命"纪年。在这前一年。设立大臣8人《每旗 I 人),理事官40人(每旗5人)理政听讼,是以八旗组织为基础的国家行政机构。同时设立议政王大臣会议,每5日集议1次,作为决策军国大政的中枢机构。努尔哈齐建立的各项制度虽然粗疏,但已具备了国家机关的鲜明特征。

国家的建立,表明明末女真社会“攘夺货财,兄弟交城”混乱局面的终结,社会秩序趋向稳定,廓清了发展经济的障碍。

1619年(万历四十六年,后金天命四年)进入赫图阿位的朝鲜人看到,这里“土地肥饶,禾谷甚茂,早田诸种,无不有之”。牛录电田制的实施,逐步扭转了建国以前“素无积储”的缺粮现象,出现“收获颇丰,仓库丰盈”的新气象。1599年(万历二十七年)。努尔哈齐组织开矿炼铁,并开金银矿:1616年(万历四十四年)谕告国中,养蚕织绸缎,种棉织布帛。陶瓷业、造船业、建筑业、金属加工业均有起色。农业和手工业的崛兴,使狭窄的部落市场进一步瓦解,全社会的经济联系日益加强。为了适应商业的繁盛,1616(万历四十四年)开始铸遭“天命汗钱 ,流通全境。

国家的建立,使贵族阶级拥有了实行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的强制手段,同时也为统治者在全国范围内组织社会生产、推广先进生产技术、实行统一管理创造了条件。经济的振作与民族市场的出现,是满族形成的必要前提。

满清入关部分:

《一)维护满洲贵族特权

世祖曾标榜:“联不分满汉,一体眷遇”,实际上却以“首崇满洲”为主桌,中枢机构均重用満族亲贵大臣。议政王大臣会议是淌族贵族控制国家的重要工具,拥有很大权力。参予议政的成员除宗室贵族亲王、贝勒、贝子外,还有满洲的勋臣贵戚。康熙初,满洲、蒙古八旗都统和各部尚书俱为议政大臣,唯汉军与汉人无权参与。会议设有“议政处”,每届朝期,议政王大臣们聚集皇宫中左门外会议,“清朝大事,诸王大臣企议既定,虽至尊无如之何”。体现出満洲贵族在清政权中举足轻重的核心地位。

多尔衮摄政时,曾以内三院为六部之首,如明朝内阁之制。大学士品级,满洲一品,汉人五品,满尊汉卑。世祖亲政以后,撤销内三院,以原内三院满汉大学士兼管各部事,正式改行内阁制。内阁大学士表面上満、汉各半,实则汉大学士班列满大学士之次,不问政事。崇德年间六部一度只设満尚书,1648年《顺治五年)实行满汉尚书复职制,实权操于满官之手。“京堂俱一满一汉,印归満官”。康熙初年划一满汉官品级后,同样是满官权重,汉六部九卿只是奉行例行公事,“满人醫款,无敢违者"。

满族统治者在进行封建政治制度建设中需要汉臣的参与,但又要防止特权为汉臣所侵夺,特别创立了分缺制,以确保对中央和地方高级职务的占有。为此,将中央机构的职务即“缺分”,分为宗室缺、满洲缺、蒙古缺、汉军缺、内务府包衣缺和汉缺。康熙《大清会典》共载内阁、六部等13个中央机构中有品级和无品级额缺2082个,大部为淌洲和内务府包衣占有。汉军和汉人的额缺325个,仅占15.6%。对于地方官员,满族统治者重视的是督、抚一级人选。1647(顺治四年)至1735(张正十三年)90年间,旗人任督、抚的共计770人,其中汉军十居其七,满洲十居其三,蒙古仅二人。而边疆大吏如驻防将军、副都统、参赞大臣、办事大臣,则由满人专任。就全国官员总数而言,汉人多于满人,但京城内外文武要缺,则满人多于汉人。由于有满洲只任六品以上官的规定,保证了人数较少的满人集中控制中央和地方的要职。

满族贵族不但通过一定制度,将自己的政治特权固定下来,还采取措施,试图把这种特权地位永久保持下去。对皇帝一族的宗室、觉罗(清制:清太祖以下支派称宗室、其疏者称觉罗)锡予封爵,1653年(顺治十年)定,宗室封爵自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共十等。其中礼亲王、睿亲王、郑亲王、庄亲王、豫亲王、顺承那王、克勤郡王,“皆国初有大勋劳者,世袭不降封”,俗称“铁帽子王”,世代承袭不替。其余宗室王公封辱以世递降,贵族子弟根据爵秩高低领受高官厚禄。对满族异姓功臣、贵戚封以世爵,即所谓“民世爵”,分为公、侯、伯、子(精奇尼哈番)、男(阿思哈尼哈番)、轻车都尉(阿达哈哈番)、骑都尉(拜他喇布喇哈番)、云骑尉(拖沙喇哈番)、恩骑尉九等。清初规定:开创勋劳“不论阶次,咸世袭罔替”,以确保満族贵族取得的特权,可以传递子孙后代。

满族仕进与汉族不同,并不专靠科举考试。一为侍卫,其中以御前侍卫最显贵挑取,并不是满族的特权,而是满族中人数极少的阀阅世家的特权。清制,内外满大,

五年一次挑选恃卫,一经入选,往往不数年摞至显职。一为笔帖式(汉译文书),是满人进身的又一捷径。中央各部、院、寺、监均设笔帖式一职,人数最多,几乎清一色满人。笔帖式品级虽低(最高者不过六、六品,低则八、九品),但升迁最快,只要善于奔走攀援,虽 二十年,亦可富贵,其至外升督抚,内转尚书侍郎。

满族仕进与汉族不同,并不专靠科举考试。一为侍卫,其中以御前侍卫最显贵。待卫的挑取,并不是满族的特权,而是满族中人数极少的阀阅世家的特权。清制,内外满大臣子弟,五年一次挑选恃卫,一经入选。往往不数年擢至显职。一为笔帖式(汉译文书),是满人进身的又一捷径。中央各部、院、寺、监均设笔帖式一职,人数最多,儿乎清一色满人。笔帖式品级虽低(最高者不过六,六品,低则八、九品),但升迁最快,只要善于奔走攀援,量目不识丁,不一二十年,亦可富贵,甚至外升督抚,内转尚书侍郎。

满族统治者通过这些措施,为满人进身提供便利之阶。有清一代,尽管汉官的人数在不断增多,地位也在逐渐提高,“首崇满洲”原则却从未动掘,用意是深远的。

(二)旗民差别待遇

满族统治者在维护自己的特权时,总是竭力把自己粉饰成代表整个满族的利益,制造满汉民族的胗域。八旗是清朝统治赖以维持的主要支柱,因此被视为“国家之根本”,享受种种特殊待遇。

经济上,优养旗人。从入关时起,宣布永远免征八旗人了的差福、粮草、布匹,从此只承担兵役。为了解决旗人生计,保证置办军械马匹的开支,入关之初,圈占京畿方圆259公里内18万余顷汉民土地分给入关旗人,并且禁止旗民交产。对于满族统治者来说,圈占旗地不过是沿用关外时的旧制,但对当地汉民来说,却是赤裸裸地对他们的暴力掠夺。由于八旗兵丁经常出兵在外,又建立起俸饷制度。八旗兵丁俸饷远高于绿旗汉兵,康熙年间八旗马甲每月饷银3两,每年饷米46創(23石), 计其所得,已多于七. 八晶官之俸禄”。更非一般汉民所能攀比。

法律上,实行旗民差别待遇。旗人与民人发生纠纷,州县官无权判决,须依旗民分治的原则,由各旗和地方特设的理事同知审理。民人犯法,有答、杖、徒、流、死五等刑罚,旗人则享有换刑特权,“答、杖各風数鞭责,军、流、徒免发遭”。犯徒刑一年者,换刑枷号二十日:流刑二千里,换刑枷号五十日:犯极边充军的,换刑枷号九十日。旗人犯盗窃罪免刺字,即使是重犯,也不过刺臂而不像对汉人那样刺而:犯死罪者也可减等,由斩立决改为斩监候。

《清史稿。刑法志》在解释这样做的原因时说:“原立法之意,亦以旗人生则入档,壮则当兵,巩卫本根,未便远离”。满族统治者视八旗为巩周统治的主要军事机器,所以才在经济、政治、法律上予旗人以种种特殊待遇。满族与其它民族地位的不平等。成为制造民族歧视与矛盾的源渊之一。

至于访谈嘛,还有提过满清“以佛 制 蒙”而 又“以蒙制藏”的宗教政策与分隔、限制

、利用的民族 政策相结合,使蒙古族一撅不振,人口下降,各部各旗各自为政,不相统 属。蒙古族本身利益受到很大损害,但 从整个近3 0年的历史看,满蒙联成一体,经济文化交流畅行无阻,而广大蒙古族人民在为此作出巨大代价和牺牲的同时,也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做出了积极和伟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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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真有点囧,我们外交部反驳老外对于新疆的指责时候,经常提的就是新疆各族人民人口增长了多少多少,经济发展了多少多少,生活改善了多少多少等等等等。到了满清这边,巨大代价和牺牲也能算积极和伟大的贡献了。真是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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