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谈一点广东工厂农民工的工作现状 -- fanniao
1,李某2016举报部门造假受排挤,从此即携带录音笔自保。
2,李某被通知离职及离职谈判期间均同时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沟通。
无论是通知离职时由熊某,吕某通知,还是谈判时H何某,法务袁某共同沟通,均不存在李某单独威胁何某的可能性。
3,李某在华为连续工作长达12年,因举报造假受公司排挤被迫离职。人家有权利主张自己属于被公司主动开除而非正常不续约离职而要求法律规定的2N离职补偿。至于公司内部离职如何规定,赔偿如何走帐不是已经要走人的李某需要替华为考虑的事情。
4,华为HR何某等4人做伪证举报李某敲诈勒索,但是在7月中何某翻供,承认受公司上级李鹏指使,其本人只与李某在2018.1.31见面一次,伙同法务袁某等人与李某沟通时并未受到任何威胁勒索。与法院认定有效的李某录音证据相符。
吕某的证词也表明,在其陪同沟通主管熊某2017年通知李某不续约的二次过程中李某均平静接受,没有任何威胁勒索。
5,华为与李某达成的2N离职补偿协议已经在判决中认定合规合法,2N赔偿一共38万,所谓70多万N+1完全是无稽之谈。李某接到何某秘书周某私人打款拨打公司HR热线举报查证并通知了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通知华为公司补缴了税款。
由此可知,私人账户打款本身就是构陷报假案的关键一环。
6,华为公司以涉嫌职务侵占由深圳警方抓捕李某,先后变更为涉嫌泄漏商业机密,然后才变为涉嫌敲诈勒索。可见蓄谋已久准备充分。
7,李某遭遇并非孤例,根据财新网报道,李某同期有至少4名员工被华为以涉嫌泄漏商业机密罪名拘捕。同期曝出的北非部员工曾某离职获得2N赔偿,同样以涉嫌泄漏商业机密被捕,之后变更为涉嫌敲诈勒索关押90天。只不过其敲诈内容不是离职赔偿款而是电脑。
对要对付的离职员工先举报泄漏商业机密抓捕再变更罪名已经是华为操作的标准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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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陷离职员工251超出了劳动者可承受的底线 12 fanniao 字158 2019-12-08 07:44:42
🙂待认可未通过。偏要看
🙂李某已经拿了70多万N+1,又去找上司谈2N还暗地里录音 3 梓童 字138 2019-12-08 17:51:25
🙂李某N2也只拿了38万,何来N+1的70多万?
🙂待认可未通过。偏要看
🙂清工龄本身就是恶意规避劳动法规 4 fanniao 字1188 2019-12-10 00:37:36
🙂私人转账的问题别人已经说了无数遍 上海公社 字67 2019-12-08 18:13:12
🙂唉,又一个反贼暴露了。 8 审度 字262 2019-12-08 06: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