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左传》人物事略40:卫蒯聩——右之上也 -- 桥上
《哀十八年传》:
夏,卫-石圃逐其君起,起奔齐。卫侯-辄自齐复归,逐石圃,而复石魋与大叔遗。((p 1713)(12180301))(134)
《哀二十五年传》:
二十五年夏五月庚辰,卫侯出奔宋。((p 1724)(12250101))(134)
我的粗译:
再下一年,我们哀公十八年(公元前四七七年,周敬王四十三年,晋定公三十五年,卫君-起元年,齐平公四年),夏天,卫国的卿石圃赶走了他们主上“起”(卫君-起),“起”逃去齐国。然后,卫侯-辄(卫出公)从齐国返回,又赶走石圃,再召回流亡在外的卿石魋与大叔遗,并恢复他们的职位。
七年后,到我们哀公二十五年(公元前四七〇年,周元王六年,晋出公五年,卫出公复元七年,齐平公十一年,宋景公四十七年,越句践二十七年),夏五月庚辰那天(杨注:庚辰,二十五日。),卫侯(卫侯-辄,卫出公)又流亡去了宋国。
一些补充:
杜预《注》“夏,卫-石圃逐其君起,起奔齐”云:“齐所立故。”
杜预《注》“卫侯-辄自齐复归,逐石圃,而复石魋与大叔遗”云:“皆蒯聩所逐。”
杨伯峻先生注“卫侯出奔宋”曰:
杜《注》:“卫侯-辄也。”实适城鉏而言奔宋者,城鉏在宋、卫之间,十四年桓魋出奔时,犹为宋邑,此时属卫。卫侯适城鉏,卫以奔宋告。
“卫”——“帝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10,北纬35.65(濮阳县-高城村南,安寨、七王庙、冯寨、东郭集、老王庄。僖三十一年——前629,卫迁于帝丘)。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宋”——“商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哀二十五年传》:
卫侯为灵台于藉圃,与诸大夫饮酒焉,褚师声子韤而登席,公怒。辞曰:“臣有疾,异于人;若见之,君将????[ 彀-弓hù]之,是以不敢。”公愈怒。大夫辞之,不可。褚师出,公戟其手,曰:“必断而足!”闻之。褚师与司寇-亥乘(chéng),曰:“今日幸而后亡。”((p 1724)(12250102))(134)
我的粗译:
那时,卫侯(卫侯-辄,卫出公)在藉圃筑起一座灵台,和大夫们在上头喝酒。可其中一位大夫褚师声子穿着袜子就踩上席子,“公”(卫出公,卫侯-辄)很生气。褚师声子赶紧解释:“臣有疾,异于人;若见之,君(卫出公,卫侯-辄)将????[ 彀-弓hù]之,是以不敢。(臣下脚上有病,很难看,不像一般人,要是见了,我怕主上会恶心,是以不敢。)”,可“公”更生气了。那些大夫都出来打圆场,但没效果,褚师(褚师声子)只好离开。“公”还不依不饶,一手叉腰一手指着他说:“必断而足!(我一定砍了你脚。)”。听到这话,褚师趁与原先执政的卿司寇-亥同乘一车时说:“今日幸而后亡。(赶上今天这事我能流亡就算好了。)”。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褚师声子韤而登席”曰:
声子即褚师比,尝欲伐蒯聩,不果而奔宋,见十六年《传》。此时盖早已返卫矣。杜《注》谓“古者见君解韤”,然于古礼文及他经俱无据,阎若璩《潜丘劄记》五、毛奇龄《经问》俱谓燕饮则解韤,惠栋《补注》亦主此说,是也。冯景《解舂集》别生异解以护杜,恐不确。
杜预《注》“君将????[彀-弓]之”云:“????[彀-弓],呕吐也。”
杨伯峻先生注“公戟其手”曰:
以左手叉腰右手横指如戟形,今人怒骂时犹有作此状者。
下面是一张现代人戟手骂人的图片,出自《曝鹈鹕已对范甘迪展开面试_前火箭名帅或真出山?》:
下面则是一张古代戟的图片,出自《中国古代兵器谱,望金山与西山居还原中华灿烂文化(按剑三的叫法:长兵器篇)》 :
对比以上两图,或者有相似之处。
杨伯峻先生注“褚师与司寇-亥乘”曰:
《礼记?檀弓上》孔《疏》引《世本》云:“卫灵公生昭子-郢,郢生文子-木及惠叔-兰,兰生虎(司寇-亥),为司寇氏。”此言褚师比与司寇-亥共乘。
“藉圃”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10,北纬35.66(既“为虎幄于藉圃”又“为灵台于藉圃”,则“藉圃”当就在“帝丘”城中)。
《哀二十五年传》:
公之入也,夺南氏邑,而夺司寇亥政。公使侍人纳公文懿子之车于池。初,卫人翦夏丁氏,以其帑赐彭封弥子。弥子饮公酒,纳夏戊之女,嬖,以为夫人。其弟期,大叔疾之从孙甥也,少畜于公,以为司徒。夫人宠衰,期得罪。公使三匠久。公使优狡盟拳弥,而甚近信之。故褚师比、公孙弥牟、公文要、司寇亥、司徒期因三匠与拳弥以作乱,皆执利兵,无者执斤。使拳弥入于公宫,而自大子疾之宫譟以攻公。鄄子士请禦之,弥援其手,曰:“子则勇矣,将若君何?不见先君乎?君何所不逞欲?且君尝在外矣,岂必不反?当今不可,众怒难犯。休而易间也。”乃出。将适蒲,弥曰:“晋无信,不可。”将适鄄,弥曰:“齐、晋争我,不可。”将适泠,弥曰:“鲁不足与。请适城鉏,以鉤越。越有君。”乃适城鉏。弥曰:“卫盗不可知也,请速,自我始。”乃载宝以归。((p 1725)(12250103))(134)
我的粗译:
之前,“公”(卫出公,卫侯-辄)流亡在外刚一回去,就收回了南某人(子之,公孙弥牟,将军文子,公子郢-子南之子)的采邑,又收回了司寇亥的执政权。那位“公”还下令随从把一位大夫公文懿子(公文要)的车扔进河塘。早年,卫人抄了夏丁(夏戊)的家,把他的眷属赏给彭封弥子(弥子)。弥子(彭封弥子)请“公”饮酒,趁机献上夏戊(夏丁)之女,结果夏戊之女得了宠,被升为夫人。她弟弟“期”,也是大叔疾之从孙甥,从小被养在“公”身边,长大让他当司徒。到后来那位夫人不再得宠,那位“期”(夏期)也就被加上了罪名。另外,那位“公”还长时间使用三种工匠。又派出小丑“优狡”与大夫拳弥(弥)盟誓,此后却非常宠信拳弥。
所以,褚师比、公孙弥牟(子之,公孙弥牟,南氏)、公文要(公文懿子)、司寇亥、司徒期(夏期)一起,联络了那三种工匠以及拳弥发难,都手执锋利的兵器,没兵器的就拿着斧子,去袭击“公”。他们派拳弥先进入那位“公”的宫廷,然后他们从大子疾的宫廷出发,大喊大叫着冲向“公”所在宫廷。一位大夫鄄子士提出要抵抗,但在宫廷中的弥(拳弥)拉了拉他手,对他说:“子则勇矣,将若君(卫出公,卫侯-辄)何?不见先君(卫庄公,蒯聩)乎?君何所不逞欲?且君尝在外矣,岂必不反?当今不可,众怒难犯。休而易间也。(大人您虽然厉害,但最后咱主上怎么办?您不知道咱前面那位主上咋死的吗?咱主上到啥地方不能从心所欲?再说,咱主上曾经流亡在外又回来了,谁保证以后就回不来?只不过现在不行,眼下是众怒难犯,要放一放就容易处理了。)”,于是他们主上逃了出去。
那位主上首先打算前往“蒲”,但“弥”(拳弥)说:“晋无信,不可。(晋国说话不算,不合适。)”;再打算前往“鄄”,“弥”说:“齐、晋争我,不可。(齐国和晋国会为我们起争执,不合适。)”;又打算前往“泠”,“弥”说:“鲁不足与。请适城鉏,以鉤越。越有君。(鲁国靠不住,还是去“城鉏”吧,在那儿设法联络越国。越国的主上厉害。)”;于是前往“城鉏”。路上那位“弥”却又说:“卫盗不可知也,请速,自我始。(我们卫国的贼寇不知会干出什么来,还是得快跑,我就先走了。)”,结果他甩掉那位主上,带着宝物绕回了卫国。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夺南氏邑”曰:
梁玉绳《史记志疑》云:“《周纪?集解》引臣瓒曰,汲冢古文谓卫-将军文子为子南弥牟,故《左传》称弥牟为南氏,《战国策?魏策》称南文子。《通志?氏族略》云,子南氏,卫灵公之子公子郢之后,盖郢字子南也。”
杨伯峻先生注“而夺司寇亥政”曰:
司寇亥时为卫司寇,亦卿,夺其官,即夺其政。
杜预《注》“公使侍人纳公文懿子之车于池”云:“懿子,公文要。公有忿,使人投其车于池水中。”
杨伯峻先生注“初,卫人翦夏丁氏”曰:
十一年《传》,“悼子亡,卫人翦夏戊。”此夏丁即夏戊。
杜预《注》“以其帑赐彭封弥子”云:“彭封弥子,弥子瑕。”
杨伯峻先生注“其弟期,大叔疾之从孙甥也”曰:
杜《注》:“期,夏戊之子。姊妹之孙为从孙甥,与孙同列。”期为太叔疾之从外孙,其姊为疾之从外孙女。
杨伯峻先生注“公使优狡盟拳弥”曰:
杜《注》:“优狡,俳优也。拳弥,卫大夫;使俳优盟之,欲耻辱也。”《会笺》云:“优狡以优施例之,优人名狡。以狡为名者,宣十二年楚有唐狡。”
杨伯峻先生注“故褚师比、公孙弥牟、公文要、司寇亥、司徒期因三匠与拳弥以作乱”曰:
三匠与拳弥犹在公宫,故因之。
杨伯峻先生注“皆执利兵,无者执斤”曰:
《说文》:“斤,斫木斧。”匠人所执。
下面是铜绿山古铜矿遗址矿场中采集到的春秋时期工具铜斧的图片,出自《百字令:铜绿山矿重建四十五周年感怀》:
杜预《注》“使拳弥入于公宫”云:“信近之,故得入。”
杨伯峻先生注“而自大子疾之宫譟以攻公”曰:
褚师比等自太子疾之宫呼喊以攻卫侯。太子疾死于十七年,其宫犹在。
杜预《注》“不见先君乎?”云:“先君,蒯聩也。乱不速奔,故为戎州所杀,欲令早去。”
杨伯峻先生注“晋无信,不可”曰:
蒲近于晋,往蒲者,欲求援于晋也,拳弥则以晋无信阻之。
杨伯峻先生注“齐、晋争我,不可”曰:
鄄,此时盖属卫,实近齐,又近于晋,弥又阻之。
杨伯峻先生注“鲁不足与”曰:
国小力弱,不足为助。
杜预《注》“以鉤越。越有君”云:“宋南近越,转相鉤牵。”
杜预《注》“乃载宝以归。”云:“欺卫君。言君以宝自随,将致卫盗,请速行,己为先发,而因载宝归卫也。”
“蒲”(杨注:蒲,卫地,在今河南省-长垣县治稍东。#杜《注》:“蒲,宁殖邑;戚,孙林父邑。出献公在襄十四年。”),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4.7,北纬35.2(长垣县稍东。)。
“晋”——“新田”——“绛”——“绛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鄄”推测位置为:东经115.51,北纬35.67( 鄄城县-旧城镇,俗称王堌堆)。
“泠”(杨注:杜《注》:“泠,近鲁邑。”),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6,北纬35.5(卫、鲁之间)。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城鉏”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6,北纬35(“城鉏”在“卫”、“宋”之间,不会离卫太远,且当易于联络当时的“越”,当时的“越”已与“鲁”接境,其北土已达今山东南部。又当时“曹”已灭于“宋”,“城鉏”当在“曹”以东,不需越“宋”地而至“越”。如此,则我估计其位置当在定陶东,近泗水。)。
“越”——“於越”(杨注:越,越器者[氵弓]钟自称作“戉”。《周礼?考工记》、《楚世家》、《汉书?天文志》并作“粤”,《越世家?索隐》引《纪年》作“於粤”,定五年、十四年《传》及《公羊》作“於越”。於,发声词。《越世家》称“其先禹之苗裔而夏后-帝少康之庶子也”云云,梁玉绳《史记志疑》卷二十二辨其不然,但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云:“甲骨文有戉国,疑即越国。《吴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载无余始受封及子孙兴衰等事,似有所据。”越封于会稽,即今浙江省-绍兴县,有浙江-杭州市以南东至海之地。孔《疏》引《谱》云:“滨在南海,不与中国通。后二十余世至于允常,鲁定公五年始伐吴。允常卒,子句践立,是为越王。越王元年,鲁定公之十四年也。鲁哀公二十二年,句践灭吴,霸中国,卒。春秋后七世,大为楚所破,遂微弱矣。”终为楚所灭。),推测位置为:东经120.57,北纬30.00(绍兴-府山,哀五年——越句践七年建都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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