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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人物事略40:卫蒯聩——右之上也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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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40附:叫天无辜1/7

《定十三年传》:

初,卫-公叔文子朝,而请享灵公。退,见史鰌而告之。史鰌曰:“子必祸矣!子富而君贪,其及子乎!”文子曰:“然。吾不先告子,是吾罪也。君既许我矣,其若之何?”史鰌曰:“无害。子臣,可以免。富而能臣,必免于难。上下同之。戍也骄,其亡乎!富而不骄者鲜,吾唯子之见。骄而不亡者,未之有也。戍必与焉。”及文子卒,卫侯始恶于公叔戍,以其富也。公叔戍又将去夫人之党,夫人愬之曰:“戍将为乱。”((p 1591)(11130301))(134)

《定十四年经》:

十有四年春,卫-公叔戍来奔。卫-赵阳出奔宋。((p 1592)(11140001))(134)

《定十四年传》:

十四年春,卫侯逐公叔戍与其党,故赵阳奔宋,戍来奔。((p 1594)(11140101))(134)

《定十四年经》:

夏,卫-北宫结来奔。((p 1593)(11140003))(134)

《定十四年传》:

夏,卫-北宫结来奔,公叔戍之故也。((p 1595)(11140401))(134)

我的粗译:

早年,一次卫国的卿公叔文子(公叔发)参加朝会时,提出要设宴招待他们灵公(卫灵公,卫侯-元)。退朝后,遇到大夫史鰌,马上把这事告诉了他。史鰌就说:“子必祸矣!子富而君(卫灵公,卫侯-元)贪,其及子乎!(大人肯定有难了!大人富有,咱主上又爱财,大人怕要麻烦了吧!)”,文子(公叔文子,公叔发)赶紧说:“然。吾不先告子,是吾罪也。君既许我矣,其若之何?(是,没先和大人您商量,是我的错。但主上已经答应我了,怎么办呢?)”,史鰌说:“无害。子臣,可以免。富而能臣,必免于难。上下同之。戍(公叔戍)也骄,其亡乎!富而不骄者鲜,吾唯子之见。骄而不亡者,未之有也。戍必与焉。(不要紧。大人只要谨守臣子本分,能逃过去。虽富有但谨守臣子本分,肯定能免于灾祸。无论上下,都是这样。不过,您儿子“戍”太傲慢,将来怕会被赶出去流亡吧!富有但不傲慢,这样的人太少了,我只见过大人您一位。傲慢却没被赶出去流亡的,那就从来没有了。您儿子“戍”肯定跑不掉。)”。

等到文子去世,卫侯(卫侯-元,卫灵公)开始厌弃公叔戍(戍),只因他太富有。那公叔戍又算计着要除掉夫人(南子)之党,结果被夫人告他的状:“戍将为乱。(那个“戍”正准备造反。)”。于是在我们定公十四年(公元前四九六年,周敬王二十四年,晋定公十六年,卫灵公三十九年,齐景公五十二年,郑声公五年,宋景公二十一年),春天,卫侯把公叔戍和他党羽都赶了出去,所以其中一位卿赵阳逃往宋国,“戍”自己逃来我们这里。这年夏天,卫国又一位卿北宫结逃来我们这里,也是因为公叔戍。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公叔文子”曰:

《世本》:“卫献公生成子?当,当生文子-拔(《传》作发),拔生朱,为公叔氏。”郑玄云:“朱,《春秋》作‘戍’。”据《檀弓下》,其谥全文应为“贞惠文子”,“文子”盖其省称。

杨伯峻先生注“史鰌”曰:

杜《注》:“史鰌,史鱼。”《论语?卫灵公篇》:“子曰:‘直哉史鱼!邦有道,如矢;邦无道,如矢。’”《韩诗外传》七曾载其“尸谏”事。

杨伯峻先生注“子臣,可以免”曰:

杜《注》:“言能执臣礼。”于鬯《校书》谓“臣者,屈服之义也”,亦通。

杨伯峻先生于“戍将为乱”之后注云:

当与下年《传》连读,本《经》自《经》,《传》自《传》,自《经》《传》相插,此《传》遂为《经》所隔开。

杨伯峻先生注“十有四年春”曰:

正月十九日戊申冬至,建子,有闰。

杨伯峻先生注“卫-赵阳出奔宋”曰:

“卫-赵阳”《公羊》、《谷梁》俱作“晋-赵阳”。毛奇龄《简书刊误》云:“赵阳,卫大夫赵氏名阳者,以其党于公叔文子之子公叔戍,故卫侯并逐之。杜氏谓赵阳即赵黶之孙,而《正义》据《世本》谓‘懿子-兼(即赵黶)生昭子-举,举生赵阳’,是显有明据。而《公》、《谷》极陋,只知晋有赵氏,他国未必有,遂奋笔改此。此与前‘齐-栾施来奔’改‘晋-栾施’,同一笑话。”

“卫”——“帝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10,北纬35.65(濮阳县-高城村南,安寨、七王庙、冯寨、东郭集、老王庄。僖三十一年——前629,卫迁于帝丘)。

《定十四年经》:

卫-世子蒯聩出奔宋。((p 1594)(11140010))(134)

卫-公孟彄出奔郑。((p 1594)(11140011))(134)

《定十四年传》:

卫侯为夫人南子召宋朝。会于洮(táo),大子蒯聩(kuǎi kuì)献盂于齐,过宋野。野人歌之曰:“既定尔娄(lóu)猪,盍(hé何不)归吾艾豭(jiā)。”大子羞之,谓戏阳速曰:“从我而朝少君,少君见我,我顾,乃杀之。”速曰:“诺。”乃朝夫人。夫人见大子,大子三顾,速不进。夫人见其色,啼而走,曰:“蒯聩将杀余。”公执其手以登台。大子奔宋。尽逐其党,故公孟彄(kōu)出奔郑,自郑奔齐。((p 1597)(11140801))(134)

大子告人曰:“戏阳速祸余。”戏阳速告人曰:“大子则祸余。大子无道,使余杀其母。余不许,将戕于余;若杀夫人,将以余说。余是故许而弗为,以纾余死。谚曰:‘民保于信’,吾以信义也。”((p 1597)(11140802))(134)

我的粗译:

就在同一年,卫侯(卫侯-元,卫灵公)为夫人南子招来了她的老相好宋朝。这年秋天,齐侯(齐侯-杵臼,齐景公)和宋公(宋景公,欒)在“洮”会面,他们大子蒯聩(世子蒯聩)此时大约二十七岁,奉命前往那里向齐国进献城邑“盂”,在路过宋国村野时,有野人对他唱:“既定尔娄猪,盍归吾艾豭。(已经得了小母猪,咋还不还咱雄种猪。)”。

大子(蒯聩,世子蒯聩)面子挂不住,回去就吩咐手下戏阳速:“从我而朝少君(南子),少君见我,我顾,乃杀之。(跟着我去朝见咱“少君”,“少君”接见我的时候,我一回头,就上去杀了她。)”,戏阳速答:“诺。(是。)”,于是请见夫人(南子)。夫人接见了大子,当时,大子三次回头,戏阳速都没上去。夫人发现大子蒯聩变颜变色,知道不妙,哭着逃走,惊叫:“蒯聩将杀余。(蒯聩他要杀我。)”,“公”(卫灵公,卫侯-元)拉着她手登上宫中高台。

大子只好逃往宋国。“公”驱逐大子所有党羽,所以他们的卿公孟彄也逃往郑国,又从郑国去了齐国。

后来,这位大子跟人家说:“戏阳速祸余。(戏阳速坑了我。)”,可戏阳速却对人说:“大子则祸余。大子无道,使余杀其母。余不许,将戕于余;若杀夫人,将以余说。余是故许而弗为,以纾余死。谚曰:‘民保于信’,吾以信义也。(是大子坑了我。这位大子胡闹,让我杀他妈。我要不答应,就会对付我;可我要杀了夫人,他肯定拿我顶罪。我这才答应了却没干,好保住我一条命。有谚语说:“‘民’有‘信’,才平安。”,我就是要坚持“信”来维护公室。)”。

一些补充:

下面是两张包含南子的画:子见南子图和同车次乘图,当然,画里南子只是孔子的陪衬,孔子也是后人想象的孔子。两张画分别出自明_仇英画_文征明书《孔子圣绩图》(21/42)明_仇英画_文征明书《孔子圣绩图》(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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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峻先生注“卫侯为夫人南子召宋朝”曰:

《庄子?则阳篇》云:“夫灵公有妻三人,同滥而浴。”南子盖其最宠幸者。杜《注》:“南子,宋女也。朝,宋公子,旧通于南子,在宋呼之。”《论语?雍也》“不有祝鮀之佞,而有宋朝之美”云云,足见其美。卫亦有公子朝,襄二十九年《传》谓为吴-季札所悦,且称之为君子,当非此人。昭二十年《传》通于襄夫人-宣姜之公子朝疑亦非此人。宋另有公子朝,早卒于文公十八年。

杨伯峻先生注“既定尔娄猪,盍归吾艾豭”曰:

杜《注》:“娄猪,求子猪,以喻南子。艾豭喻宋朝。”《孟子?万章上》:“知好色,则慕少艾。”少艾,年轻美貌之人。(亦作幼艾,参《孟子译注》。艾有美义。豭则牡猪未割势者。)秦始皇《会稽刻石》“夫为寄貑”,《史记?索隐》云:“豭,牡猪也。”

杨伯峻先生注“从我而朝少君”曰:

少君即小君,《论语?季氏》“邦君之妻,邦人称之曰君夫人,称诸异邦曰寡小君”,《礼记?曲礼下》“公侯有夫人,夫人自称于诸侯曰寡小君”。

杨伯峻先生于“大子奔宋”之后注云:

刘向《列女?孽嬖传》仅言南子谗太子于灵公,不述谋杀南子事。章炳麟《读》卷九云:“子政为孽嬖作传,深恶南子,故以谗言之耳。”

杨伯峻先生注“大子无道,使余杀其母”曰:

蒯聩必非南子所生,谓之母者,《仪礼?丧服》子夏《传》所谓“继母如母”也。且南子既已为其父夫人,则前妻之子不得不谓之母。

杨伯峻先生于“吾以信义也”之后注云:

杜《注》:“使义可信,不必信言。”《卫世家》述此事则云戏阳遬后悔,未果。《传》不载。

“洮”(杨注:洮,地名,其北属鲁,其南属曹,三十一年《传》“分曹地,自洮以南,东傅于济,尽曹地也”者是也。此则曹地,据《水经注》,当在今山东省-鄄城县西南。#杜《注》:“洮,曹地。”马宗琏《补注》云:“郦元曰:‘今甄城西南五十里有桃城,或谓之洮。’”余详僖八年《经?注》。#此时卫都帝丘,即今河南-濮阳县西南之颛顼城,距洮不过五十余里……),推测位置为:东经115.21,北纬35.52(濮阳县-徐镇)。

“盂”——“新筑”(杨注:新筑,据《传》,为卫国地名,《汇纂》谓在今河北-魏县南,余详《传?注》。#两国军队相遇之地《传》文未言,若齐军由伐鲁而直接回国,则不必绕道经卫之新筑。《汇纂》则以为相遇在新筑,因云:“考其情事,盖卫兴侵齐之师尚在卫之封内,而齐既伐鲁,遂乘胜而伐卫,;两军遇于新筑而战尔。”此说难通。若齐果攻卫,卫将帅石稷不应主张退军。下列二说似较合理:(一)相遇不在新筑,而在齐、卫边境。齐既遇卫向齐进军,当逼使卫军后退,而后跟踪之,以至于新筑会战。(二)相遇在新筑,而新筑不在魏县南,而在齐、卫边境。王夫之《稗疏》以为新筑在“齐、卫交界之境”今山东-惠民县,然其依据错误,结论自不可信。且惠民县偏北,齐、卫两军都不必经过其地。但“齐、卫交界之境”此一设想不可厚非。#盂,邑名也。就会(公会齐侯、卫侯于“脾”、上梁之间)献之,故自卫行而过宋野。”此时卫都帝丘,即今河南-濮阳县西南之颛顼城,距洮不过五十余里,其经过宋国之郊野,或有他故,不然,不致绕道也。盂,江永《考实》谓“盖卫东境之邑”,高士奇《地名考略》疑即僖二十八年之敛盂,则即今濮阳县东南之敛盂聚,必不可信。卫岂肯以国都郊外之地献于他国?),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8,北纬36.1(卫接齐境)。

下面是卫-世子蒯聩出奔宋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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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二年经》:

晋-赵鞅帅师纳卫-世子蒯聩于戚。((p 1611)(12020004))(134)

《哀二年传》:

初,卫侯游于郊,子南仆。公曰:“余无子,将立女。”不对。他日又谓之,对曰:“郢不足以辱社稷,君其改图。君夫人在堂,三揖在下。君命只辱。”((p 1611)(12020201))(131、134)

夏,卫灵公卒。夫人曰:“命公子郢为大子,君命也。”对曰:“郢异于他子,且君没于吾手,若有之,郢必闻之。且亡人之子辄在。”乃立辄。((p 1612)(12020202))(131、134)

六月乙酉,晋-赵鞅纳卫大子于戚。宵迷,阳虎曰:“右河而南,必至焉。”使大子絻,八人衰绖,伪自卫逆者。告于门,哭而入,遂居之。((p 1612)(12020203))(134)

我的粗译:

早先,卫侯(卫侯-元,卫灵公)出游他们郊外,由他儿子子南(郢)驾车,“公”(卫灵公,卫侯-元)发话:“余无子,将立女。(我还没继承人,打算让你当。)”,子南没吱声。过些天“公”又说起这事,子南答:“郢(子南)不足以辱社稷,君其改图。君夫人在堂,三揖在下。君命只辱。(我“郢”不足以承担社稷的责任,主上再想别的办法吧。朝堂上有主上夫人,下面朝廷里是卿、大夫、士这些国人,主上要坚持下令只会丢脸。)”。

到我们哀公二年(公元前四九三年,周敬王二十七年,晋定公十九年,卫灵公四十二年),夏四月丙子那天(杨注:丙子,七日。),卫灵公去世了。夫人(南子)就提出:“命公子郢(子南)为大子,君命也。(任命公子郢为大子,这是主上的遗命。)”,公子郢则回复说:“郢异于他子,且君没于吾手,若有之,郢必闻之。且亡人之子辄在。(我“郢”赶不上别的儿子,何况主上就死在我手上,要有这个遗命,我“郢”肯定能听到。再说,还有流亡出去那人的儿子“辄”在。)”,于是立了卫灵公原来大子蒯聩(世子蒯聩)的儿子“辄”(后来成为卫侯-辄,卫出公)。

晋国-赵家的族长赵简子(赵鞅)率兵出动,准备把卫大子(蒯聩,世子蒯聩)送入卫国重要城邑“戚”。行军途中,六月乙酉那天(杨注:乙酉,十七日。),渡过黄河后,他们在晚上迷了路,从我们这里逃去的阳虎建议:“右河而南,必至焉。(右手靠着黄河向南走,肯定能走到。)”。到了以后,他们让那位大子(蒯聩,卫-世子蒯聩)脱去帽子,和八个穿着丧服的人趁黑夜到“戚”城下,声言是从“卫”那里来接人参加丧事,叫开城门,一行人哭着进入“戚”,于是那位大子就占据了此城。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晋-赵鞅帅师纳卫-世子蒯聩于戚”曰:

蒯聩出奔见定十四年《传》,至哀十六年,孔悝始纳而立之。在位仅二年,复为晋所逐。谥曰庄。桥——哀十五年“孔悝立庄公”,哀十六年六月“孔悝出奔宋”,哀十六年冬十月“卫人出庄公而与晋平”,当年十一月庄公复入,旋被杀。

杨伯峻先生注“子南仆”曰:

杜《注》:“子南,灵公子郢也。”《礼记?檀弓上》孔《疏》引《世本》亦云“灵公生昭子-郢”云云,则郢为灵公子无疑。姚鼐《补注》以下文有“公曰余无子”,乃谓“郢当是公庶弟”,不知灵公言“余无子”者,以太子-蒯聩出奔,无其他適子也。郢则庶子耳。仆,驾御。

杨伯峻先生注“余无子”曰:

阮芝生《拾遗》:“谓无良子也。此自古人恒语,如叔向云肸又无子是也。”此有理。然郢不贪君位,可云良子,此仅云无他適子耳。十七年《传》“将以杞姒之子非我为子”,杜《注》谓“为適子”,尤可证。

杨伯峻先生注“三揖在下”曰:

杜《注》:“三揖,卿、大夫、士。”孔《疏》“《周礼?司士》云:‘孤卿特揖,大夫以其等旅揖,士旁三揖。’郑玄云:‘特揖,一一揖之。旅,众也,大夫爵同者,众揖之。三揖者,士有上、中、下。’”因王揖上士、中士、下士,士位低下,不敢受,皆逡遁避开,故王从旁揖之。

杨伯峻先生注“君命只辱”曰:

此言君不商之夫人与卿大夫而私命我为嗣位者,我受之,只辱君命耳。

杨伯峻先生注“郢异于他子”曰:

此意有二释,杜《注》:“言用意不同。”盖谓郢不欲居君位,以节操自高,吴季札所谓“守节”者也。竹添光鸿《会笺》云:“盖郢母贱,不敢自同于他子,故云异于他子耳。”

杨伯峻先生注“且亡人之子辄在”曰:

亡人指大子蒯聩。杜《注》:“辄,蒯聩之子出公也,灵公適孙。”——桥:卫灵公去世时只有四十七岁,则“辄”(卫侯-辄,卫出公)继位时当只有十多岁。

杨伯峻先生注“右河而南,必至焉”曰:

《汉书?沟洫志》云:“《周谱》云‘定王五年(公元前六〇二年)河徙’,则今所行,非禹之所穿也。”当时黄河流径自河南-滑县东北流经浚县、内黄、馆陶之东。是时晋军尚未渡河,其军当自晋境直东行至今内黄县南,其右为河,渡河而南行即戚,再南行即铁与帝丘。

“戚”——“宿”推测位置为:东经115.03,北纬35.75(戚,濮阳-古城村-戚城文物景区,有遗址,方形城,周1520,14.4万平方米。春秋,汉代:卫)。

右河而南”之“河”估计其起始位置为:东经114.98,北纬35.85(濮阳-坟台头村西偏北)。

下面是晋-赵鞅帅师纳卫-世子蒯聩于戚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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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峻先生注“使大子絻”曰:

絻同免,音问。《礼记?檀弓上》“公仪仲子之丧,檀弓免焉”,谓免冠也。免冠而后括发。括发者,《释文》云:“以布广一寸,从项中而前交于额上,又却向后绕于髻。”

杨伯峻先生于“遂居之”之后注云:

《史记?卫世家》云:“六月乙酉,赵简子欲入蒯聩,乃令阳虎诈命卫十余人衰绖归。简子送蒯聩。卫人闻之,发兵击蒯聩,蒯聩不得入。入宿而保(宿即戚),卫人亦罢兵。”此辄与亲生父争君位,后人于此议论纷歧。《汉书?雋不疑传》云:“不疑曰:‘昔蒯聩违命出奔,辄拒而不纳,《春秋》是之。’”此乃《公羊传》义。以当时情势言之,卫、齐诸国俱反赵鞅,赵鞅之纳蒯聩,实欲卫顺己,卫人拒赵鞅,自不得不拒蒯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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