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左传》人物事略21:季友——在公之右 -- 桥上
《僖十五年经》:
夏五月,日有食之。((p 0349)(05150004))(035)
《僖十五年传》:
夏五月,日有食之。不书朔与日,官失之也。((p 0351)(05150201))(035)
《僖十五年经》:
八月,螽。((p 0350)(05150006))(035)
己卯晦,震夷伯之庙。((p 0350)(05150009))(035)
《僖十五年传》:
震夷伯之庙,罪之也,于是展氏有隐慝焉。((p 0366)(05150501))(035)
我的粗译:
十年后,我们僖公的十五年(公元前六四五年,周襄王八年,齐桓公四十一年),夏五月,发生了日食。《春秋经》上没记下那天是朔日也没记下那天的干支,这是职能部门的疏忽。
这年九月己卯晦(晦,暗也,《说文》云“月尽也”,乃月相接近最暗之时,指阴历每月最后一天。杨注:己卯,九月三十日。),又有雷电击中了展家祖庙夷伯之庙,这是上天在降罪,表明当时展家犯下了不为人知的罪过。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夏五月,日有食之,不书朔与日,官失之也”曰:
是月之日食,在四时四十一分。初亏固在夜中,复圆日尚未出,并无带食,中原不可得见。见朱文鑫《天文考古录》。冯澂《春秋日食集证》则云:“是年在寅月甲申朔日食。周正建子,当在三月,《经》书五月者,《经》盖误三为五。”然此年实建丑,冯说亦可商。
桥案:此可能反映当时《春秋经》记录之日食,与其说是记录的观测结果,有时不如说是记录的计算结果,既反映当时天文计算的水平甚高,恐怕也反映当时天文计算的水平不够高。据杨先生注,还有两次现存《春秋经》记录之日食是当地观察不到且不像是因为错简或错字而误植的。
《襄二十一年经》:“冬十月庚辰朔,日有食之。”((p 1056)(09210006))(087)。杨先生注:
无《传》。此日不入食限,史官误记,或司天者误认。两月比食虽有之,惟皆为偏食,而非同一地所能迭见。若全食、环食之后,决无两月连食之理。九月朔既是环食,十月绝不能再食。
《昭二十四年经》:“夏五月乙未朔,日有食之。”((p 1449)(10240003))(091)。杨先生注:
公元前五一八年四月九日日环食,起于西伯利亚西部,略偏东,即向西北而入北冰洋,鲁都不能见。诸家皆以为入食限,仅推算得之。参朱光鑫《历代日食考》及冯澂《春秋日食集证》。
杨伯峻先生注“八月,螽”曰:
无《传》。螽音终,或作“ [虫衆]”。《说文》:“螽,蝗也。”据庄二十九年《传》“凡物不为災不书”,则此为災也,故书。
杨伯峻先生注“己卯晦”曰:
晦是晦朔之晦。《公羊》、《谷梁》皆以晦为冥,谓昼日闇冥也,非《经》旨。《汉书?五行志》谓“刘歆以为《春秋》及朔言朔,及晦言晦”,即驳《公》、《谷》之说者。
杨伯峻先生注“震夷伯之庙”曰:
震,雷电击之也。夷伯,据《传》,当是展氏之祖。杜《注》谓夷为谥,伯为字,或然。但不知夷伯何名,为何公之大夫。夷伯之庙当是展氏祖庙,高士奇《左传纪事本末》疑为无駭之庙,无据。昭十二年《传》有游氏之庙,《注》谓是郑大夫子太叔祖庙,正与此同。说见毛奇龄《春秋传》。
杨伯峻先生注“震夷伯之庙,罪之也,于是展氏有隐慝焉”曰:
杜《注》“隐恶,非法所得。尊贵,罪所不加”云云,不确。隐慝可有两义。一谓人所不知之罪恶,一谓不可告人之罪恶。此仍是古人迷信,雷击展氏庙,因谓其有隐慝。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僖二十年经》:
二十年春,新作南门。((p 0385)(05200001))(035)
《僖二十年传》:
二十年春,新作南门。书,不时也。凡启塞,从时。((p 0386)(05200101))(035)
《僖二十年经》:
五月乙巳,西宫災。((p 0386)(05200003))(035)
我的粗译:
五年后,我们僖公的二十年(公元前六四〇年,周襄王十三年),春天,我们新作了南门。《春秋经》上记载此事,是因为进行这项工程的时间不合节令。凡修饰门户,一定得合节令。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二十年春”曰:
此年冬至在去年闰十二月十九日癸酉,建丑。
杨伯峻先生注“新作南门”曰:
杜《注》:“鲁城南门也。本名稷门,僖公更高大之,今犹不与诸门同,改名高门也。言新,以易旧;言作,以兴事,皆更造之文也。”《水经?泗水》云:“沂水北对稷门。”《注》云:“昔圉人荦有力,能投盖于此门。《春秋》书新作南门,其遗基犹在,地入丈余矣。亦曰雩门,庄十年公子偃请击宋师。窃从雩门蒙皋比而出者也。”《孔子世家》云:“陈女乐文马于鲁城南高门外。”此高门当即稷门,足为杜《注》之证。
杨伯峻先生注“二十年春,新作南门。书,不时也”曰:
庄二十九年《传》云:“凡土功,龙见而毕务,戒事也;火见而致用,水昏正而栽,日至而毕。”此已过冬至而兴土功,故曰不时。
杨伯峻先生注“凡启塞,从时”曰:
据孔《疏》引服虔《注》,启谓阖扇,塞谓键闭。从时者,《礼记?月令》所谓以仲春之月修阖扇,孟冬之月修键闭也。阖扇指门,用木制者曰阖,用竹苇制者曰扇。阖扇所以开,故曰启。键闭者,门有两扇,每扇各直钉一短木,其上有孔,两扇既合,然后用一横木贯于两孔中,加管鑰焉,所以闭之也。其贯门扇之横木曰键,其受横木者曰闭。键闭所以塞,故曰塞。键闭非锁鑰。说详李贻德《辑述》。杜《注》意谓门户道桥谓之启,城郭墙堑谓之塞,随坏随修为从时。今僖公修饰城门,非开闭之急。
据《曲阜鲁国故城》:
南东门 位于曲阜县城东南,兖岚公路的南侧,紧邻县五金交电公司的东院墙,东距东南城角1,280,西距南西门约1,500米,俗称“大豁”。此处豁口颇大,原有一条大排水沟穿越门道通向城南。城门两侧地面上仍保存有较好的夯土墙,东侧残高约7,西侧约2米。门道长36,宽10米,方向南偏西5度。紧靠城门南口的两侧各有长方形夯土台基建筑。台东西宽30,南北长约58,高1米。此门北对鲁城中部大型宫殿建筑群基址,两者之间有一条宽15米的第9号古道路相连接。路土厚达1米,其下即为姜石层。门道内的路土因被水沟所破坏,保存不好(图七,2;图版一;图版二,2)。(《曲阜鲁国故城》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p 009)《第一章、鲁城遗址钻探?第二节、城门》)
下面是鲁故城南垣城门示意图,图片出自《曲阜鲁国故城》,图中向南延伸的门阙基址当就是后来加筑的:
另据《中国文化报》2013-08-08报道:
(据鲁国故城南东门考古队领队高明奎介绍,经他们解剖考察,“大豁”)这段夯土墙始建时间应在西周晚期或春秋早期,当时城墙底部仅七八米宽,残高2米多。春秋中、晚期又各加筑一次,前者向南加宽数米,同时加高。后者在此基础上又向南加宽数米,加高;到了战国中晚期,当时鲁故城的统治者又进行了最大规模的一次加筑,主要对城墙进行加高,形成了目前人们看到的恢宏气势。(外链出处)。
杨伯峻先生注“五月乙巳”曰:
乙巳,二十三日。
杨伯峻先生注“西宫災”曰:
无《传》。诸侯有东宫、西宫、北宫。庄十二年《传》云“遇大宰督于东宫之西”,是诸侯之东宫也。哀十七年《传》云“卫侯梦于北宫见人登昆吾之观”,是诸侯之北宫也。此则西宫也。襄十年《传》云“晨攻执政于西宫之朝”,则西宫亦君臣治事之所。《谷梁》以西宫为闵公之庙,不可信。宣十六年《传》云:“天火曰災。”
《僖二十一年经》:
夏,大旱。((p 0388)(05210003))(035)
《僖二十一年传》:
夏,大旱。公欲焚巫、尫。臧文仲曰:“非旱备也。脩城郭、贬食、省用、务穑、劝分,此其务也。巫、尫何为?天欲杀之,则如勿生;若能为旱,焚之滋甚。”公从之。是岁也,饥而不害。((p 0390)(05210201))(035)
我的粗译:
下一年,我们僖公的二十一年(公元前六三九年,周襄王十四年),夏天,大旱。我们“公”想要烧死巫和尫来求雨。我们的卿臧文仲告诉他:“非旱备也。脩城郭、贬食、省用、务穑、劝分,此其务也。巫、尫何为?天欲杀之,则如勿生;若能为旱,焚之滋甚。(这可不是面对旱灾的方式。现在应该抓紧的是修筑城墙、降低您自家的饮食标准、减少对“民”的征发、伺候好庄稼、动员各大家族准备救济。这会儿去对付巫和尫有什么意义?上天要是想杀死他们,怎会让这种人生出来;他们要有弄出旱灾的本事,烧死他们只会让旱灾更严重。)”,我们“公”采纳了他的意见。因此,这年虽有饥荒,但没造成太严重的损失。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夏,大旱”曰:
《礼记?玉藻》“至于八月不雨,君不举”,郑玄《注》云:“《春秋》之义,周之春夏无雨,未能成災。至其秋秀实之时而无雨,则雩。雩而得之,则书雩,喜祀有益也;雩而不得,则书旱,明災成也。”杜预用此义,《注》云:“雩不获雨,故书旱。自夏及秋,五稼皆不收也。”以此言之,此书“夏大旱”,实则自夏及秋皆不雨,是否《经》义,可疑。至雩得雨曰雩,不得雨曰旱,乃《谷梁》(见僖十一年)义。按之全《经》,书“大雩”者自桓五年至哀十五年凡二十一次;书“不雨”者则庄三十一年、僖二年与三年、文二年、十年与十三年、自后不见;书“大旱”者,唯此及宣七年而已。义例何在,难知。
杨伯峻先生注“夏,大旱。公欲焚巫、尫”曰:
甲骨文屡见某 字,像人交股于火上,疑焚人求雨之俗起源甚早。《礼记?檀弓下》云:“岁旱,穆公召县子而问然,曰:‘天久不雨,吾欲暴尫,而奚若?’曰:‘天久不雨,而暴人之疾子,虐,毋乃不可与?’‘然则吾欲暴巫,而奚若?’曰:‘天则不雨,而望之愚妇人,于以求之,毋乃已疏乎?’”则以巫尫为二。穆公欲暴巫、尫,僖公欲焚之,其实质则一。尫音汪,《吕氏春秋?尽数篇?注》云,“突胸仰向疾也”,郑玄《檀弓?注》亦云“尫者面向天,觊天哀而雨之”。杜预本此而引申之云:“瘠病之人,其面向上,俗谓天哀其病,恐雨入其鼻,故为之旱,是以公欲焚之。”《国语?楚语下》云:“在男曰觋,在女曰巫。”(《檀弓》亦以巫为妇人。然《周礼?司巫》掌群巫之政令,属有男巫、女巫;亦有巫咸,马融说为男巫,则巫亦男女之通称。)《荀子?王制篇》“知其吉凶妖祥,伛巫跛擊(觋)之事也”,《正论篇》“譬之是犹伛巫跛匡(尫)大自以为有知也”,仅言巫尫自谓能前知。
下面是杨伯峻先生所云“甲骨文屡见”、“像人交股于火上”之字的图形:
杨伯峻先生注“脩城郭、贬食、省用、务穑、劝分,此其务也”曰:
修城郭,孔《疏》引服虔云:“国家凶荒,则无道之国乘而加兵,故修城郭为守备也。”沈钦韩《补注》?云:“民艰于食,故修土功,给其稍食,亦救荒之策,若《宋史》赵抃于越州下令修城,使民食其力是也。”贬食,省用者也,《礼记?曲礼下》所谓“岁凶,年谷不登,君膳不祭肺,马不食谷,驰道不除,祭事不县;大夫不食粱,士饮酒不乐”是也。务穑者,杜《注》云:“穑,俭也。”则以穑为啬,《论衡?明雩篇》及李善注《册魏王九锡》文亦作“务啬”。然“务啬”与“省用”意义相同,何必重言?《论衡》、《文选?注》之作“务啬”,乃以啬为穑,《尚书?汤誓》之“舍我穑事”,《史记?殷本纪》作“舍我啬事”,亦犹是也。务啬者,务稼穑之事,虽旱而不舍农,亦可以补救災荒。《册魏王九锡》文云“劝分务本”,“务本”即此“务穑”,亦可证此穑字之义。劝分者,劝其有储积者分施之也。
杨伯峻先生注“天欲杀之,则如勿生”曰:
如,应当之义。说详王引之《释词》。
杨伯峻先生注“是岁也,饥而不害”曰:
不害,不伤害民也。或因采取臧文仲所言诸对策之故。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左传》人物事略21附:僖焚巫尫5/6 3 桥上 字10849 2016-10-29 05:17:21
🙂《左传》人物事略21附:僖焚巫尫4/6 3 桥上 字17784 2016-10-28 06:43:46
🙂《左传》人物事略21附:僖焚巫尫3/6 4 桥上 字12553 2016-10-27 06:29:49
🙂《左传》人物事略21附:僖焚巫尫2/6
🙂《左传》人物事略21附:僖焚巫尫1/6 7 桥上 字18013 2016-10-25 07:17:23
🙂《左传》人物事略21附:庆父之难5/5 7 桥上 字9602 2016-10-24 05:23:43
🙂《左传》人物事略21附:庆父之难4/5 7 桥上 字10025 2016-10-23 05:40:51
🙂《左传》人物事略21附:庆父之难3/5 7 桥上 字15205 2016-10-22 08: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