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王文军案处理不当,国家将丧失警察队伍的凝聚力 -- 北大28楼
re: 农妇攻击警察的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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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不要先曲解我的文字。我的原文,很清楚的写明,周秀云抱着警察的大腿,与照片显示,手的位置在警察的裆部。我的描述,是周秀云“有可能”攻击警察的裆部。
这样的描述,跟后面的文字,“长达6分多钟时间里,二人一直互相抓扯着对方,没有分开。”没有任何的冲突。
我不是警察,但是,我是一个男人。如果有一个泼妇,抱着我的大腿根,跟我互相撕扯6分多钟,并且手的位置,威胁到了我的命根子。如果能够做到的话,我也会毫不犹豫的扭断她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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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明知道周秀云已经没有攻击力了,而且也明显受伤,这时起码的动作是呼叫救护车,把周送医院抢救,而不是后来的几个人抬上面包车。脊椎折断,本来也许不会死,这群没有急救常识的一抬,死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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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这里,先做了一个假设:警察知道周秀云明显受伤,但是见死不救。
从新闻记录中,周秀云倒地后,还在继续反抗。警察为了制止她反抗,踩住她的头发以制止她反抗。
周秀云不久之后停止了反抗。当照片最初流出的时候,很多人都认为周秀云在装死。
从警察的戒备神情,以及踩住周秀云的头发以制止反抗来看,警察未必意识到周秀云有生命危险。
因为周秀云死了,你就推定:警察知道周秀云必然死亡,却见死不救,不叫救护车。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re: 把周送医院抢救,而不是后来的几个人抬上面包车。脊椎折断,本来也许不会死,这群没有急救常识的一抬,死定了。
你回复的标题,周秀云在派出所被打死。现在又说,脊椎折断,被抬上警车而造成死亡。
因为脊椎折断,在搬动过程中死亡,跟在派出所被打死,根本是两个概念的事情。
我对你回帖,最大的不满,也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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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在派出所里面, 关闭执法仪,当胸踹一脚,六根肋骨骨折(骨折就骨折,还不同程度损伤, 春秋笔法,你当我们是白痴?),本身就是故意伤害罪,
周秀云之死,警察没有任何明显过错。因此我反对因为周秀云死了,就对警察进行调查。
周秀云儿子在派出所,被警察殴打,是另外一件事情。我在前面的回复中,也反复强调,上级机关如果调查警察殴打周秀云儿子,我不会有任何的意见。一句辩解的话,都不会替警察说的。
周秀云之死是周秀云之死,警察处置没有错误。
周秀云儿子被打,是周秀云儿子被打。跟周秀云之死,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上级机关严厉处置打人的警察,是这种警察的败类罪有应得。
把周秀云之死跟周秀云儿子被打混为一谈,周秀云之死而处置警察,是在败坏中国的法制。
陈王最大的错误,是把周秀云之死跟周秀云儿子被打混为一谈。因为周秀云儿子被打,因此警察是坏人。
因为警察是坏人,因此对于周秀云之死,他必须承担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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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能当时执法,可以事后执法。 2 陈王奋起 字79 2015-03-16 04:40:07
🙂你自己也做过高管,不可以责任不明胡乱处理 1 海峰 字1358 2015-03-16 23:19:20
🙂对你的言论负责的话,请给出相关说法的证据 1 海峰 字2351 2015-03-16 05:56:03
🙂是你先开始转进的
🙂【讨论】王文军违法,公民有权不配合 2 北大28楼 字9969 2015-03-13 19:48:18
🙂良知何在? 2 逍遥清风V5 字284 2015-03-13 01:10:21
🙂周秀云有可能攻击了警察的裆部 海峰 字478 2015-03-15 04:57:56
🙂罪不至死 1 逍遥清风V5 字315 2015-03-16 02: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