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发改委 处罚高通61亿元 -- 红山
有些东西是可以谈判的,比如反垄断金额处罚的比例,比如起止时间,比如专利权比例。 但有些东西是不能谈判的,比如这个专利用尽原则,或者叫first sale doctrine是国际普遍认可的。
这个原则被突破,是国耻啊。
在MTK,海思, 展讯, Marvell都可以对高通造成实质性伤害的今天,发改委把一手好牌打成这个样子, 实在是痛心。
唯一可能的交易高通提供海外保护。对于专利的一次用尽原则是不是跨国境的, 国际社会有分歧, 但总的趋势是认可,美国的司法实践大多数是默认, 但有时候也会起诉纠缠。否则你拿着小米手机去美国玩,你可能侵犯了微软、苹果,爱立信的专利权,实在搞笑。但西方社会在这一点上一直纠缠,爱立信在印度诉小米就是这种讹诈的典型例子。如果高通提供额外的专利保护,比如说作证高通的专利授权包含了海外销售,而高通和爱立信有交叉授权。
我们静观爱立信在印度的诉讼吧。但话说回来,这种这种交换也是一种耻辱,拿法律原则来交换暂时的利益,吾不知其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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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你一下, 红山 字136 2015-02-14 18:15:18
🙂这个处罚是很有问题的 39 陈王奋起 字511 2015-02-11 22:09:01
🙂陈王,涉外反垄断处罚最终是国家政治博弈的结果。 10 中秋下的城市 字715 2015-02-12 22:29:12
🙂发改委就是国家博弈的执行机构啊
🙂请教一下高通的反向专利授权对中国是弊大于利还是反过来, 遥仰凤华 字58 2015-02-14 02:22:22
🙂反向授权玩的是朝贡体系 25 陈王奋起 字1851 2015-02-14 04:46:14
🙂高通自己也是麻烦一堆 2 北极星光 字314 2015-02-15 23:17:46
🙂从目前新闻来看,处罚与判决两者是相辅相承, 2 中秋下的城市 字54 2015-02-14 22:2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