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扒一扒我印象中的韩国人和台湾人 -- 过堂风
王道政治在“治道”上实行议会制,行政系统由议会产生,对议会负责。议会实行三院制,每一院分别代表一重合法性。三院可分为“通儒院”、“庶民院”、“国体院”,“通儒院”代表超越神圣的合法性,“庶民院”代表人心民意的合法性,“国体院”代表历史文化的合法性。
“通儒院”由推举与委派产生,“庶民院”由普选与功能团体选举产生,“国体院”由世袭与指定产生。“通儒院”议长由儒教公推之大儒担任,终身任职制,可不到位,委派代表主持院事;议员来源有两个途径:一、社会公推之儒家民间贤儒,二、国家成立通儒学院,专门培养精通《四书》《五经》等儒家经典之儒士,经过政治实习和考核,委派到国家、省、市、县级议会任议员。其议员产生之规则制度可效仿吾国古代之“荐举制”与“科举制”。
“庶民院”议长议员则按西方民主政治议会产生的规则与程序产生。“国体院”议长由孔府衍圣公世袭 ,议员则由衍圣公指定吾国历代圣贤后裔、历代君主后裔、历代历史文化名人后裔、社会贤达以及道教界、佛教界、回教界、喇嘛教界、基督教界人士产生。
三院中每一院都拥有实质性的权力,法案必须三院同时通过才能颁行,最高行政长官也必须由三院共同同意才能产生。如果一个法案由“庶民院”提出有利于民众,但违背天道,“通儒院”不同意则不能成为法律,如关于单性家庭合法化的提案;反之,一个法案由“通儒院”提出有利于天道,但不符合民意,“庶民院”不同意也不能成为法律,如西方绿党许多保护生态的提案过于激进与超前。
再如一个法案由“庶民院”提出符合民意,但不符合历史文化传统,“国体院”不通过也不能成为法律,如关于全民公投改变国号、国语、国教的提案和分裂国家领土的提案。
由于三院制中每一院都具有通过法案与决定最高行政长官的实质性权力,“三重合法性”在“治道”层面得到了制衡,每一重合法性都不可能独大,因而都不可能排斥其他合法性而通过具体制度安排主宰控制政治过程。也就是说,每一重合法性都可以在与其他合法性制衡的制度安排中恰当地、受约束地实现自身,同时又取得其他合法性的认可而不侵害其他合法性。
伟大的新儒家蒋庆同学千古!!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楼主得其表不得其里,大谬 323 喝点红茶上会网 字3610 2014-02-28 08:13:08
🙂任何时代都有君子和小人、忠臣与奸臣,与儒学何干? 衣笠山麓 字1365 2014-03-07 12:48:57
🙂文天祥、袁崇焕、史可法、谭嗣同-这些人没一个改变了历史 老用户 字48 2015-02-15 16:02:13
🙂儒家今日未灭,来看某当代大乳神论。
🙂还是把他弄成个干尸展览一下好点. 春天的春天 字0 2015-02-15 09:34:15
🙂去你家园博客看啦下,也是老河油啦耶 5 喝点红茶上会网 字5147 2014-03-10 05:07:19
🙂这个帖子估计还没有干呢,那边就流血了,弄个昆明大屠杀 Gr18Ni9Ti 字0 2014-03-04 11:10:14
🙂写得很感人,中国缺的不是为国的小民。 3 hwd99 字178 2014-03-04 05:5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