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茗谈119:陪审员 -- 本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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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不全是坏处
普通老百姓并不明白法律条文和证据里边的门道,很大程度上只能凭直觉或个人好恶来判断。“内行”的法官等人或许会对他们作出指导和解释,以便他们更客观更合理地断案,但他们毕竟是“外行”,很难免受控辩双方的误导。
我一直有个疑惑,为什么不能改一改,让陪审团不直接断案,而是先由法官断案,再交与陪审团复核?结合控辩双方的证据和辩论,以及相关法律条文,来考察法官的判词是否合理,总该更容易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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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全是坏处 14 本嘉明 字1081 2014-02-12 23:32:25
🙂你说的三个缺点, 只有第一条是不能克服的 独草 字641 2014-02-17 23:07:01
🙂陪审团的最大作用是限制行政滥用权力 青色水 字112 2014-02-14 03:46:40
🙂“外行领导内行”的确是陪审团制度的一大缺点
🙂陪审员机制就是要反法官这个权威 1 三力思 字276 2014-02-13 11:21:20
🙂为什么一定要反权威? 1 西伊 字269 2014-02-14 00:36:07
🙂因为案例法,法官判过一次,后面类似的案件都要尊前例。 三力思 字354 2014-02-14 10:31:11
🙂可能您没看明白我的意思 西伊 字106 2014-02-15 00:2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