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山雨欲来 -- 時千峰
共:💬501 🌺2052 🌵33
我小学时的普法教育告诉我说,所谓犯罪,是指违反刑法的情况。此外情况,如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一类,属于违法,但不可称作犯罪。而国于国之间的主权之争,从来都是严肃认真的,想必周总理所提到的“外交无小事”的说法应该也涵盖了我以上观点。
因此,在国土主权这种原则性问题上,政府的任何行为根本就没有什么轻微严重之说,所不同的只是应对手段而已。日本在这个问题上违法就是违法,至于骂他一顿还是扔个原子弹解气,这是我们的应对手段。
日本的一个很幼稚无耻的行为,就是当我们略为软弱一些时,就把软弱理解为自身行为的合法性,便自说自话地为自己的违法轻轻抹上一层温情的外衣。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压缩 28 层
🙂政府和国家的区别是中国传媒首先搞混的 思想的行者 字655 2013-03-24 02:28:58
🙂你的表述有几个逻辑关系不对,所以你的看法就有问题了 超级拖拉机 字769 2013-03-27 22:10:09
🙂我从来不认为日本国有化钓鱼岛是合法的 思想的行者 字171 2013-03-28 04:30:19
🙂严重犯罪与轻微犯罪,似乎不适用于这里
🙂当然有严重和不严重的区分 思想的行者 字172 2013-03-28 09:51:05
🙂你没有注意对行为的修饰语 超级拖拉机 字852 2013-03-28 10:44:20
🙂购买产权一类的政府行为就是相对轻微的 思想的行者 字712 2013-03-28 21:02:42
🙂看你这帖子,我开始在想,咋回你呢? 7 超级拖拉机 字1484 2013-03-28 22: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