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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春秋左传注读后02姓氏宗族家室 1: 序 一、姓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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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春秋左传注读后 补充与修正 姓、氏与姓氏

一、姓与氏

关于春秋时期同时存在的“姓”与“氏”,有各种说法,一种常见的说法为:“氏是姓的分支。”但我觉得这种说法并不准确,忽略了“姓”与“氏”的本质不同,很容易引起误解。

在我看来,“姓”是远古的社会组织在春秋当时的孑遗,西周至春秋中期以前,虽然“姓”这类部族已经消散,但当时的人还是认为所有人都属于某个“姓”,“姓”还在发挥着“别婚姻”的功能,只不过“姓”这种过去部族的名号当时并不包含在日常对男子的称呼(人名)之中而已。在《昭元年传》中大名人子产曾引用“故《志》”说:“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p 1217)(10011201))。这里地位低贱、能够买卖的“妾”也有“姓”,亦可佐证当时应该所有人都有“姓”,但有人已不知自己“姓”什么了。

而当时的“氏”族虽然有家族的形态,但并不单纯是家族而已,按朱凤瀚先生的说法是“共同体”,其中还包含了家族外的成员。而且这些“氏”族还同时是当时顶层的政治组织,是这些有“氏”的家族统治其它家族的政治组织,因此就同时还有行政机构的功能。

当时的政治是与家族分不开的,甚至连当时刚出现不久的“公”与“私”的概念,也脱胎于“公家”与“私家”的分野,这里的“公家”也就是各诸侯国的国君家(当时诸侯均可称“公”),而“私家”则是相应各诸侯国的其他有“氏”的家族,二者都是当时的“氏”族。

因此,“姓”和“氏”是在社会形态完全不同的时代所产生的本质完全不同的社会组织,虽然都有血缘关系的背景,但在成员组成、成员间关系、与周围其他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的关系等等都大不一样,即使在对血缘关系的处理上也有重大不同。

下面是抄书:

在西周以前之所谓氏,与由周初起之所谓氏,其意义是完全不同的。(《两汉思想史》第一卷 徐复观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p 180)

姓氏的关系,镶入到周初所建立的宗法制度中而情形便有很大的变化。(《两汉思想史》第一卷 徐复观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p 180)

《春秋》所记之赐姓,似仅此一事。然分封建国时,赐土即同时赐姓;即同属周之宗室,亦不例外。此则与其宗法制度有不可分的关系。把姓氏改变为宗法制度的重要环节,甚至可以说,以姓氏形成宗法制度的骨干,这是姓氏在历史上的重大演变。(《两汉思想史》第一卷 徐复观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p 181)(桥注:分封建国时,与赐土同时所赐的当为“氏”,并非“姓”。有些先秦典籍包括《左传》中把当时的有些“姓”也说成是由古帝王颁赐的,但我觉得那都只是后起的“层累”的体现。)

虽说“氏以明贵贱”未必是自周代才有(此前应称之为“族氏名号”),但氏的这种区分社会等级的功能,在周代表现得尤为明显。因为命氏的前提是胙土,唯有那些有土的贵族宗族才可能拥有宗族名号,至于一般的庶民,由于没有土地所有权,根本不可能形成自己的宗族组织,所以也就无氏可言。应该说,庶民无氏是周代社会的一大特色(笔者以为,商代的一般平民是生活在贵族族氏组织之内的,所以也有族氏名号。详参本书第一部分的相关论述)。与商代姓氏制度比较,由族氏名号转化而来的氏的拥有权愈发集中,完全成了贵族的专利品。氏在周代社会的这种功能,我们可称之为“贵贵”。(《商周姓氏制度研究》 陈絜 商务印书馆 p 230)

以上各段中两位先生的论述说明“姓”与“氏”都是在不断改变的。我体会这些改变是以实际社会生活的改变为基础的。如朱凤瀚先生所指出的,春秋当时的“氏”族下面还统领着大量与族长没有血缘关系的成员(家臣、庶民等),就是这种改变的一个重要方面。

另外,虽然古代“姓”和“氏”的名号有很多流传下来,成为后来“姓氏”的名号,例如原来有“姜姓”,现在也有“姜”这个“姓氏”,原来有“陈氏”,现在也有“陈”这个“姓氏”,但现在的“姓氏”只是家族延续的标志而已,已经没有古代的“姓”或“氏”所代表的“部族”或“氏”族的意义,现在以“姜”或“陈”为“姓氏”的人也未必都是当初“姜姓”或“陈氏”的后裔。现在的“姓氏”之中有很多都是后起的,未必真与古代的“姓”或“氏”有血缘上的联系,一个“姓氏”有多个起源是非常普遍的事。

二、氏与姓氏

朱凤瀚先生曾讨论所谓“复合氏名”,即在殷商青铜彝器上发现的“两个乃至两个以上的族氏名号相组合,而且在不同器物中有不同的组合形式”的铭文,朱先生指出:“复合氏名确是表示某一族氏的分支,此分支在铭其自身名号同时还铭其所从出的族氏名号,不仅为了表示与之相区别,也是为了标明自己的出身”(《商周家族形态研究(增订本)第一章 商代家族形态第二节 商人家族的亲属组织结构二、商与周初金文中的复合氏名与商人家族结构》 朱凤瀚 (p 099))。

根据《左传》的记述,春秋时的“氏”族也存在一家同时有几个不同“氏名”的现象,例如“荀”与“中行”,“荀”与“知”,“士”与“范”等等,后者代表的“氏”族亦可认为是前者所代表“氏”族的分支,与朱先生提到的“复合氏名”很相像。至于朱先生所说“标明自己的出身”,则说明殷商时的这些“氏名”也是某种荣誉的象征,这就说明作为荣誉称号的“氏名”并非始自周人,而是“古”已有之,当然“复合氏名”本身就说明“氏”这种荣耀称号不会是固定不变的,与固定不变的“姓”的名号不是一回事,也与现在的“姓氏”不是一回事。

李学勤先生也讲到过“姓”与“氏”的演变:

井田制代表的社会基层组织,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从商代到西周前期,青铜器和少数其他器物上常见族氏铭文,其族氏常写得比较象形,因而被一些学者称做“族徽”。族氏铭文的器物很多,占到已发现的有铭青铜器的一半左右,而且不但见于贵族的重器,也在不少小墓的随葬品间出现。这表明,血缘的族氏组织在那时是非常普遍的。西周中期以后,这种族氏铭文逐渐罕见,最晚的例子是在河南郏县太仆乡的春秋初年青铜器上见到的。族氏铭文的消失,体现出血缘纽带的松弛,不过在春秋时期,传统的“姓”、“氏”仍然维持着,如“同姓不婚”依旧是严格遵守的原则。金文中所见的女子名,都标明了“姓”,如“姬”、“姜”、“姒”、“子”之类,就是明证。“姓”的观念,到战国时渐归淡薄,及至秦代竟基本消灭了。后世中国所说的“姓”,其实是古代的“氏”,而实质上只是家庭的标志。“姓”的消失非常彻底,以致司马迁在《史记》中有时竟把“姓”、“氏”二者混淆了,可知他已不能通晓其间的差异。(《中国古代文明十讲第二讲 古代文明的发展过程2、东周至秦代文明概观》 原载李学勤:《东周与秦代文明》 文物出版社 1991年)

李先生提到的司马迁的混淆,也反映出当时新“姓氏”正在形成的社会民情基础。

三、姓氏的普及

我在前面的帖子中曾发问,延续到现在的“姓氏”是何时、如何形成的,并猜测也可能其实没有某种革命性的变化,只是因为一个人有“姓氏”会显得高贵,慢慢的大家就都有“姓氏”了。但其实我孤陋寡闻,陈絜先生早有巨著《商周姓氏制度研究》(《商周姓氏制度研究》 陈絜 商务印书馆 2007,下面会摘抄陈先生这部大作中的一些段落,并在每段后面的括号中给出该段所在的页码),其中通过对新郑出土的郑韩兵器铭文(p 428)、齐国临淄所出陶文材料(p 433)、陕西秦始皇陵西侧赵背户村所发掘的秦刑徒墓中出瓦志刻文(p 438)、《秦代陶文》一书所收各种秦代陶文(p 440)、湖北江陵凤凰山十号墓所出的、属于西汉文景时期的简牍文字(p 442)、居延汉简(p 446)、河南偃师岗上刑徒墓地中所出的刑徒砖资料(p 447)等大量材料进行的研究已经得出明确结论:

西周至春秋中期以前,庶民肯定没有姓与氏,这是周初赐姓命氏的实施所决定的。至于春秋中期以后,随着宗法等级制度的崩溃,贵族之姓氏流入民间,庶民阶层中也就逐渐拥有了姓氏。姓氏普及渐露端倪。(p 428)。(桥注:愚以为“姓”还是有的,见前。所以李学勤先生才说:后世中国所说的“姓”,其实是古代的“氏”。)

从现有材料看,姓氏的普及一直要到西汉末年或两汉之际才得以完成。(p 428)

就笔者所见材料而言,秦国的民营制陶者主要集中在咸阳故城,他们应该是秦国土生土长平民阶层之代表,其名号应该是颇能说明关中平民的姓氏情况的。故不妨由此认定,当时秦国的平民阶层是没有或者极少拥有姓氏的。与此同时,我从秦代官营徭役性的制陶作坊类陶文中可以看出,当时的关东六国之遗民,其中的平民阶层也是很少有姓氏。(p 441)

西汉早期的情形,与秦代比较,已有所区别。但总体上看,平民名号中带姓氏的现象也不是很普遍。(p 442)

通过对凤凰山十号墓竹简文字中的人名资料的综合考察,笔者认为,在西汉文景之世,虽说很多庶民已经拥有了姓氏,但没有姓氏的庶民也大量存在。同时,我们在汉简中所常见的姓氏,诸如王、李、孙、黄、张等等,也很少与《潜夫论》等书籍中所罗列的姓氏相同。(p 445)

西汉中晚期以降,属于一般庶民的、系统的姓氏材料不是很多见,可依然有种种迹象能够证明当时庶民有姓氏这样的事实。这个结论可以从当时罪犯与奴隶的名号资料中得到印证。(p 445)

从出土文献看,西汉中晚期以后的罪犯与奴隶,其名号中无疑是带有姓氏的,这与殷商及两周时期已有天壤之别了……(p 445)

至于东汉时期,奴隶名号系以姓氏的材料,已比比皆是……(p 447)

从上引材料可以看出,时至两汉之际,刑徒、奴隶都拥有了自己的姓氏。而由此类推,则当时的庶民也必定拥有了自己的姓氏。(p 450)

所有这一切,都充分说明了两汉之际姓氏已经十分普及,它们不再是贵族身份等级的标志。(p 450)

随着姓、氏合一及其别贵贱的社会功能的丧失,姓氏普及也成为了可能。所以,随着在社会等级流动性的增强,礼学的兴起,编户齐民的出现等等,个人从宗族的樊篱中挣脱出来,其社会作用得以凸显,个人在社会交往中对姓氏的渴求等众多因素的促进下,姓氏的普及在两汉之际最终得以完成。而姓氏全民化又成了平民宗族形成与崛起的一个契机。(p 472)

种种迹象表明,春秋晚期以降至秦汉之际,普通的平民阶层其居住形式是以异姓杂处的状态出现的,既不同于殷商时期墓葬资料中所揭示的情状,也有别于以后历史中所能见到的宗族聚落形态,他们没有自己的严密的宗族组织。……(p 459)

西汉以后,编户齐民之制日臻完善,平民安居重迁,被紧紧地捆绑在土地之上。由于迁徙不易,原来异姓杂居的乡里组织之中又渐渐露出了血缘之端倪。人口在不断繁衍,支系又日渐繁复,这时候就需要借助姓氏来标识血统,对姓氏的拥有成了一种普遍的要求。同时,由于姓氏的普及,又为平民宗族的形成提供了一个可以凭藉的凝聚内核。(p 464)

当然,两汉以来形成的平民宗族组织与西周、春秋封建时代的贵族宗族组织是截然不同的,它是一种平行的结构,没有了贵族宗族组织的大小宗之分,当然也不存在多级形态下的等级之别。(p 464)

总之,两汉以来的平民宗族组织是在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形成的,但姓氏的普及则是其中最为重要的必要条件之一,如果没有姓氏作为宗族凝聚的内核,就不可能有平民宗族的形成与崛起,中国社会历史的演进过程很可能会是另一番景象。(p 464)

随着姓、氏合一及其别贵贱的社会功能的丧失,姓氏普及也成为了可能。所以,随着在社会等级流动性的增强,礼学的兴起,编户齐民的出现等等,个人从宗族的樊篱中挣脱出来,其社会作用得以凸显,个人在社会交往中对姓氏的渴求等众多因素的促进下,姓氏的普及在两汉之际最终得以完成。(p 466)

如上所列,陈絜先生非常彻底地证明了新的“姓”、“氏”合一的“姓氏”是逐渐普及的(我推测,普及的主要推动力之一可能是在名字的前面加上“姓氏”会显得高贵,可以用来炫耀“自己的出身”,可以显示我的祖上先前阔过),由于“姓氏”的普及并没有经过某种革命性的变化,所以需要几百年来完成。

通宝推:老老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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