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大而不能倒 TOO BIG TO FAIL -- 三叶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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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克林顿政府提出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废除了1933年对投行和商业银行的合并禁止,
1933的法案就是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主要是金融业中的银行、保险、证券等行业需分业经营,97年金融危机后逐步废除,彻底废除则是08年金融危机后,99年前后(具体时间记不得了,懒得查了)彻底废除的应该是跨州法吧(即银行不得在另外一个州设立分行)个人认为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以及跨州法的废除确实对08金融危机有一定的原因,但是也要看到美国近几十年来因为经济增长迅猛,新技术、新方法在金融领域不断应用,金融创新层出不穷,单一体制的尤其是银行业,业务单一,利润低下,难以抵抗风险,废除后应当设立新的法案加强监管,但是没有,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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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德不能掩盖失误,破产后有LEH员工抽富尔德两耳光 然后203 字292 2012-11-20 22:03:34
🙂对富尔德的负面化描写。 3 三叶虫 字260 2012-11-20 01:58:49
🙂BoA很明显是被当傻瓜了 大山猫 字45 2012-11-19 00:27:42
🙂bug
🙂三 雷曼危机的深入 27 三叶虫 字2178 2012-11-18 09:50:20
🙂先生文章写得不错,不过我要问你一个问题: 1 puma2011 字99 2012-11-17 20:5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