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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简牍学 -- 夏商楚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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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续简牍学

古时的竹简在书写时必须“杀青”,对杀青这个词从明代开始就有各种解释。明代解释,初稿书于汗青,汗青意思就是去掉竹皮外面的青皮,后来称定稿为“杀青”。

但这不是一定的,仅目前出土的简牍,大多是将字写在竹的内面,这是不需要杀青的。还有的解释是;认为杀青是将皮内的水份烤干,新竹有水份容易朽,也容易长虫,因此制竹简时必须用火烤干竹内水气,使竹由青而黄,使用称为“杀青”。水份烤干意为去汗,使用也称;“汗简”。个人认为这种说法相对合理。

现用纸张有印张大小的统一规格,简牍的长短也有一定之规,书籍类的简册,以书之尊卑定册之大小,汉代用二尺四寸简册抄写重要书籍及文献,大概是一种定制。写六经简册长二尺四寸则可能要晚到西汉晚期,

诏书律令,国家正式文本长三尺而地方与个人转抄本长一尺。

礼制常有“以大为贵”的讲究,所以珍贵重要的书籍文书要使用形制较大的简册。

秦汉以下,日常使用的简牍大多长一尺,原因是常人小臂长约为一秦汉尺( 23.1 厘米),简牍长度适当,便于书写。

儿童读物及当时要揣在怀里的“袖珍本”,自然形制较小,

定州出土的《儒家者言》简册仅长11.5厘米。

秦汉简牍一般长23厘米,宽一厘米,厚0.2至0.3厘米。以木或竹质的材料制成。一支普通简,可写三,四十字。多的可写五十字。23厘米大约相当于秦汉时代的一尺。

在当时一般的 简约一尺长,五分宽,一分厚,所以古人把书信称为;尺牍。一般的简牍只能写三四十字,若不够就将简牍加宽。

我们常常看到汉简有1.8厘米至2.8厘米宽的,这种形式的简当时称为;“两行”,“两行”这一称谓不见文献记载,仅在简牍资料中出现。简牍宽度达到死方形的程度称为;“方”。

这种一般是记载内容横长纵短的文句之用。

如日历,居延汉简中有一方记载元康五年四月到五月的日历就是典型的一例。另有一种宽度不变,只增加长度,有的长度增加一倍,即长至二尺的称;“檄”。

因此《说文解字》;释檄为二尺书。军中命令一般都写在檄上,称为“飞檄”,表示紧急。增加长度不仅是为书写和传递方便,也是表示郑重的意思。

还有的长达三尺,按东汉解释;版长三尺谓之椠,三尺就是七十厘米了,在居延汉简甲编第2551号简,长达67.8厘米,下半段还有残缺,可见三尺长的椠确实有。

《说文解字》释椠为;牍朴,朴是未经雕饰的意思,牍朴就是未经写字之牍,三尺椠使用时可断为三截,这就成了一尺之牍,但也不防有特殊情况,在三尺长的椠上直接写字,按规定简牍的长短与记载的内容有一定关系。

普通文书均用以尺之简牍,皇帝的诏书是一尺一寸,也称;尺一之诏。汉文帝时期曾给匈奴单于的诏书长一尺一寸;“敬问匈奴大单于无恙”。投降匈奴的汉人中行说教单于用以尺二寸之牍给文帝回信,表示倨傲。简牍的长短与国势的优劣有关系。

《春秋》二尺四寸,《孝经》一尺二寸,《论语》八寸,这些都是儒家经典,使用这样的长度是表示郑重的意思。

安徽阜阳双古堆汉墓出土的西汉初期的《诗经》简也只长一尺到一尺二寸(24~26厘米),并不是特别长大,因为当时六经还没有特殊地位。

圣人的经书,都写在长二尺四寸的简册上。像《周易》、《诗经》、《尚书》、《礼记》、《乐经》、《春秋》所载的简册都长二尺四寸,而《孝经》只有二尺四寸的一半,表示不能与前六经并论。《论语》只长八寸,只是二尺四寸的三分之一。

古册长短都是二尺四寸的分数。最长的二尺四寸,其次二分之一,再次三分之一,最短四分之一。周以后,经书及礼制法令之册皆长二尺四寸,《孝经》及汉以后官府册籍、户口黄簿长一尺二寸,《论语》八寸,汉符六寸。

记载法律的更长,有二尺四寸之律,《史记.酷吏列传》有“三尺法”的记载。

牍的长短皆为五的倍数。最长为椠,长三尺;其次为檄,长二尺;其次为乘驿之传,长一尺五寸;其次为牍,长一尺,最短为门关之传,长五寸。

王国维提出的“分数、倍数”说,在考察了二十世纪出土的大量的简牍实物后学术界认为;简牍的长短并不存在自周秦至隋唐千年一贯的制度。不它有它的基本原则。尺寸根据简牍上记录的内容的重要性和简牍所属主人的身份决定简牍的大小规格。

如战国楚墓中的遣册简,遣册的大小就体现了墓主身份地位的尊卑,

随州曾侯乙墓遣册长达75厘米,

江陵包山楚国贵族墓中的卜筮祭祷简与遣册长72.6厘米,

江陵马山小型墓中馈赠物品简仅11厘米。

曾经在西安碑林博物馆展室内过到过属于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藏品的一段西汉时代的木檄,那是一段弯曲的树枝,削平一面后墨书,字形扁,古隶书体。用这种不规则形状的载体来书写文字,是一种临时应急的办法。

要记录长篇的或长期保存的文书,需要采用规则整齐的、能接续的载体来书写文字,这就是竹简。在仅有石刀或铜刀的历史时代,制作竹简比制作木牍容易一些。

有时一支简加宽加长还不能容纳所写内容时,古人往往把几支简用以根绳拴在一起,这种称为;“册”或者“策”。用绳子缚在一起的称为;“册书”,目前已有发现。

如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就有一卷“册书”。其内容是记载陪葬物的“遗策”。册字甲骨文,金文中已出现,古人由长短时间的简编称“册”,是一种标准制度。策与册两字可互用,至于为何编互用,目前没有统一看法。

将许多竹片连在一起即成“册”,将若干“册”连在一起为;“编”。古人计数数常常是以编{即篇}来计算,不是以册来计算的。将简牍拴在一起一般是使用麻线,高贵点的使用青丝或没染过色的素丝。

出土的秦简和汉简牍中,常见编起来的简的形式。

比如;甘肃武威出土的《仪礼》简,每支简下面有编号,这和今天书籍页码差不多,一卷背面的中间写有书名。

另外还有写特殊的简牍,如六寸简一般作“传符,更小的竹,木片叫“笺”。当时意思是;读书时随手注释,就是在相应的简上以备参考,后人称注释为笺,起源就在这里。

当然,竹简不止这些,若将一根木头削成三面和四面的角状或者柱状,那这几个平面都可以写字。研究简牍学的各类人材不少,

所以就算没达到事无巨细,也没放过多少细节。

不少是从简牍外形尺寸收集数据,着重从竹简的宽度与厚度数据研究。这些学者是学工程技术的,对文化和历史学知识相对薄弱,但从另一个角度使我们了解到,古代加工竹料和木材的简陋工具条件下,加工出0.1~0.2cm厚的竹简比较容易办到;而要加工出0.1~0.2cm厚的木简,则很困难。

即使采用今天较古代先进的木工刨,要刨成0.1cm厚的木片,那几乎是粗刨花的厚度了,粗刨花易脆而碎,无实用性。相反,假设如果能刨出0.05cm厚度以下的刨花,这种极薄的木片脆性反而会降低一些(木质纤维可以顺外力弯曲了,从木工刨子排出的刨花成为了螺旋卷状。)

薄的刨花片虽可弯曲,比起薄的竹篾来更容易破裂,不宜用作书写后长期保存的载体。在今天的手工工具条件下,也不易制造出整齐划一的这种极薄刨花片来编连成书。

最关键是这个侧面清楚的告诉我们古人当时的社会背景,因为各种竹编的生产劳动器具和生活用具大量出现,特别是竹具加工的工艺技术使得先民能比较方便地制造出竹简来。

大量使用竹而不是木板是因为,竹材纤维和木材纤维的性质不一样,竹纤维平直整齐,远古时代即便使用石头刀或者青铜刀,都能较方便地把竹子砍倒,截成筒,再剖成竹片,再剖分成薄竹篾式的竹简(厚度0.1cm左右)。

木料的加工就没有竹材方便容易。木材的纤维很少有象竹纤维那样平直整齐,弯曲而纽转的木纤维不可能象剖竹篾那样来获得0.1~0.2cm厚0.6-0.8cm宽的木简片,所以木简的厚度至少在0.4cm,宽度也大;于是木简的重量显然比竹简笨重,还不好加工获得。

因此,先民吃饭的用具,也是竹材比木料容易获得一双平直整齐的“饭攲”。用筷子吃饭是中国人最显著的民族习俗之一;

而“筷”字或“箸”字或“筯”字等表示吃饭食具“饭敧”的汉字,都带着竹子头的字形表记。

因此,凡是居住环境里有竹子生长的地方,中国先民们都会优先采用竹简来记录文字。竹简与中国的文字存在着很深的关系,并对纸前文字形态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可以说竹简是中国最早的文书记录载体。最古老的汉字形态是殷商时代刻在龟甲兽骨上的卜辞。

殷商时代(甚至夏或夏以前)采用竹简作为记录文字的主要载体,竹简与龟甲兽骨并用的可能性远比只单纯采用甲骨材料的可能性大,这是受到下述客观环境及主观因素的制约和影响:

一;殷代黄河流域气候温暖湿润,适于竹木生长,

大自然为中国先民提供了以竹木记载文字的丰富的客观物质条件。

二;龟甲兽骨的书写承墨性比竹木材料差,笔迹不易保存,所以才要复施契刻;在竹木材料上的笔写显然比用刀契刻甲骨方便快捷。

三;竹简比木牍的制作工艺更简单些。在讨论我们的祖先采用竹木制简牍来写字时,首先应考虑,在夏商时代,是用什么工具和手艺来加工制造记录文字的载体。

当时只有石刀或者稍后的青铜刀具。用这种原始的刀子把一段粗细适度的树枝削出一块平面,即可写字,这大概是最简单最方便的写字载体的制备。

因为竹筒中空,竹纤维平而直,易剖分,用简陋的工具可以比较容易完成从砍竹、截段、剖条、削出写字平面等一系列制作工序而得到整齐可用的竹简。

对比木材,要裁枝(甚至伐木)、解板、分条、截段、整形,仅用制竹简的工具和同等量的劳动,制不出较薄的木简;再加上木材纤维的自然扭曲不平直,不易顺着木材纤维剖分来得到平整的木简,增大了制作木简的难度。

四;简、牍、帛、布在文字记录上的差别。木质简牍可以做得比竹简宽,可以写两行字甚至多行字,乃至可以用木板拼制出足够大的面积来画图,特别是表示国家领土的图籍,称之为“版图”。

竹质的和木质的载体在古代的应用会有一种大致的区别与分工。

以竹制成的简多为书写单行字的载体,适于纯文字的记录,由于每支简的大小尺寸容易做得整齐统一,便于将多枚简编连起来记录长篇文书;而以木制成的载体可有较宽大的面积,适于书写多行字的短文(如四川青川出土的秦《更修田律》木牍),或大幅面的公文布告,或图画。

当然,面积愈大板也愈厚重,对于编连成长篇经常翻阅的书籍来说,用木牍就不如用竹简方便。在气候干旱少雨的西北地区,没有竹子则用木简来代替竹简的职能。

解放前后考古发掘的大量居延汉简,就几乎都是木简。至于用缣帛来记录文字或绘画,由于缣帛昂贵,使用范围不如竹简木牍广泛。

汉字里,“牍”所从的“片”旁,《说文》释为“从半木”,“牍”则释为“书版”,即木质的文书载体由于厚度较大而呈板状。因此,“简”从“竹”而“牍”从“半木”。

当竹简作为文书载体的方式较好地解决了文书的记录与传承时,

后人在继承文书知识的同时也自然地继承了文书载体的形式,代代相袭,成了定式。

后人自然沿着前人的路继续走下去。竹简编连成册来记录较长的文件,是在远古极为简陋的工具条件下较易实现的文书形式。随着制简工具、工艺的进步,后世的竹简还增加了杀青、防蛀等技术处理,以利于竹简书籍的长期保存。也由于简多用竹子来制作,在古人的造字活动里“简“字自然地带上了“竹”的标记。

大家在影视剧里看到的竹木简牍实可称之为“戏剧性”的东西。

它往往作得又宽又厚,这不符合历史的真实。考古研究资料记载,湖北随县曾侯乙墓竹简是我国迄今发现最古的竹简,长72-75cm,宽1cm。 资料未记载竹简厚度,

湖北省博物馆观看曾侯乙墓文物展有实物和仿制品,均约0.1cm 厚),

云梦秦简长23.1-27.8cm, 宽0.5-0.8cm。厚0.1cm(《云梦睡虎地秦墓》,文物出版社 1981);

新近发现的湖南长沙走马楼三国时代的简牍是我国使用简牍记文的晚期实物资料,其中大木简厚0.4-1cm(田租券书),尺牍厚0.6-0.9cm(司法文书),竹简厚0.2cm(户籍档案)

(《中国文物报》1997-01-05)。

按照这些研究资料给的简宽和厚度数据,要用石头刀或青铜刀制得0.1cm厚的木简很困难。同样长宽的木简不得不比竹简厚些,笨重些。战国时代文具有铜削、铜锯、铜锛、刻刀。

当战国时代的写字者手边没有事先准备好的空白简坯时,就要使用这些文具去临时制简坯供写字。显然,加工竹材比加工木材制简容易得多。因而作为书写者,要利用手中的文具去制简写字,

在竹木两种材料可供选择时,选用竹的可能性大些。

往往小儿开蒙习字同样需要大量的书写材料,《说文》里有一个“籥”字,释作“书僮竹笘也”,削制正规竹简的下脚材料,如竹的稍部,质嫩多水,干后会缩形,不能作书籍的载体,但细嫩的竹稍简就是可以让儿童习字的极好材料“籥”。

还有一个“觚”字,《说文》只释了“乡饮酒之爵也”一个义项。在纸前时代,觚也是一种习字的常用木质材料,这是一种多面柱状的木棍,可以在每一个平面上习字,并可以用刀刮掉旧字重写新的,反复使用多次。

通过对出土实物的全面研究了解到,无论是历史文献的记载还是考古发现,都只有帛书而没有布书,这是因为在唐宋以前没有广泛种植棉花,棉前时期民间布料是以麻、葛纤维纺织而成。

古人试图制作在麻布上写字的书籍,但墨水在麻布上洇漫得字形不可辨认,会致使无法采用布书作为书籍文献的记录和保留形式。

在睡虎地秦墓出土的竹简里有“别书江陵布,以邮行”的内容,竹简整理小组的专家注释为,另外抄写发给江陵的布告,用邮驿方式送往。在汉语里有“布告”这样的词汇。睡虎地秦简提到的别书之布告,是否是麻质,不得而知。

布告的幅面应比作为书籍的缣帛幅面大,字个儿也大,墨水洇漫字形的干扰比在书籍里相对小一些。此外,《说文》里记载“自尔秦书有八体”的第四种字体叫虫书,徐锴注释,虫书即鸟书,

用以书幡信(旗帜)。

社会上层王侯贵族的标识幡信不但会用丝绸,甚至可能还会用彩绣来加强文字形象;普通军旅的旗帜、市井茶楼饭舖酒肆商号的招贴,则可能会用布料来写字。

纸前时期和棉布前时期的麻布料书写文字,与作为书籍的文字,是性质迥然不同的应用。以麻布作为书籍的文字载体的努力,是我们的祖先始终追求比竹木简牍和缣帛更好的书写材料的努力的一部分,尽管现在还没有古代布书的实物发现。

但是,古代对麻纤维的纺前加工沤制处理技术,特别是处理麻葛纤维纺线的下脚短料来充作寒衣和被褥的保暖填料,这是中国发明造纸术的物质原料基础和加工制造技术基础。

竹简由于材料来源广泛,加工制作方便,编连成册方便,书籍的重量相对木简而言较轻,遂成为古代中国纸前时代书籍文字的主要载体。竹简在中国文化史上占有一席重要地位。

材料对古文字形态同样也有影响,古代竹简的宽度多在0.6-0.8cm范围里,这样宽度的竹简实际是一种很窄的简条。虽然可把竹简做得宽一些,那会增加简书的重量。

因此,竹简客观上形成0.6~0.8cm的宽度,应该是先民在实践里的优化选择。古代文字字形方面的一些现象,也可以从这0.6~0.8cm宽的数据里得到一些操作技术方面的解释。

甲骨文里可以看到一些表示四蹄动物的字,由于要减少字的左右宽度,都写成了头上尾下四蹄向左的形态,把这些动物的自然状态旋转了90度。“舟”字也不是平放在水面,而是旋转90度船头朝上;

“疾”字原本是躺在床上的病人形,也将床和睡躺的人都竖了起来;

“韋”字可以看到一个方城的四周都画着脚印,表示包围(敌对者的脚印)或拱卫(自己人的脚印),可看到为减少字的宽度,删除了左右两边的脚印只留下上下两方的脚印。

在甲骨上刻字,应该说左右宽度不必受到限制,这种左右受限迫使字形削窄宽度的现象,正是竹简作为载体的文字在社会上流通的结果。

为了适应在竹简窄条上的书写而旋转或削窄的字形在流通中得到了公认,再转写到并无左右宽度限制的甲骨材料上,

这就成为后世的人看到的诸如一些动物的名字头上尾下四蹄腾空等变态写法。或许可以适当增加竹简的宽度,使载体对文字左右宽度的限制少一些,但简宽的增加必然要求厚度相应增加一些,若仍是一简一行字的话,则竹简将更加笨重。

而且加大简宽度会造成许多稍微细一点的竹材无法用来制宽简

(细筒剖宽简,将成为圆弧的瓦形简而不是平面简)。在竹简上书写文字符号,虽然左右受到竹简宽度的限制,字的上下两方可以自由伸展。

这一方面形成了先秦时代的字形都是长形,甚至金文、帛书以至李斯标定的秦篆都为长形字体。另一方面在造字时可以在多排布一些向上下发展空间的横笔画,多用一些横笔画来构成字形,这是汉字符号系统里横笔画多于竖笔画的发端。

所以写篆字是把字形拉长来写,这就是现在看到的小篆的长形,

是先民为了适应大量使用竹简这种载体来写字,对古代字形的作用结果。

隶书,是篆字在快速书写之下产生的字形变化,使线条符号的字形变成了笔画符号的字形。

章草是隶书或篆书要求更快书写而出现的另一种新字形,把一个字内部的一些笔画连在了一起一笔写下。但是章草只是一个字内的笔画相连,而字与字之间没有(向后世的今草书那样的)笔画相连。这种现象,与人对书写技艺的掌握和字形笔画的表达观念有关,这是“形而上”的方面;学者认为还有“形而下”方面的因素。就是在窄条竹简上可以尝试写出笔画相连的单个字,但是不好写出字间笔画相连的字。

现在回过头来看汉字字形的草化,在竹简条件下,只产生了章草;是有纸用于书写的前后才逐渐出现了今草书和行书字体。

相传,创写今草书的张芝,“凡家之布帛,必先书而后练”,是突破了竹简的限制,在布帛上开始了今草书的创作。

通宝推: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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