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债务,近期的两件事 -- 闻过则喜
有意思。从先生的文章可以看出国内的商战的现实,同时想起今天看到360的作为,三个字可概括就是“无底线”。
就你的第二条谈谈。
“法院不立案,未必是因为不公正,参见民事诉讼法,里面应该有列举哪些情况下法院不予立案的。如果属于民诉所列情况,则法院不予立案合情合理而且合法”
我找来民事诉讼法看看,不予受理有如下几条:
2、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
3、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
4、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
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
6、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不起诉的;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中,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这个我们因为不掌握资料,无法判断到底欧美克的情况是否适用民事诉讼法中不立案的条款,但常识还是有的。这个7条里面,唯一能沾边的是第三条,可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中国的法律这里有点模糊,“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依什么法?什么样的情况,由谁处理?一概不知。于是再找来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一看,曰:
人民法院对破产申请不予受理的,应当作出裁定。破产申请人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文章中的欧美克似乎并不符合第一条或者第二条。先生不妨教我,到底哪条可以合法的让法院不予受理。
“3.就算是政府强行压制法院不予立案,视情况我也会支持,因为政府有可能着眼更高层面更大的利益,所以采取行政手段实现自己的利益。”
我说的无底线指的就是这个。为了所谓“更大的利益”可以用行政手段实现自己的利益,而您,作为一个实业家(我猜想)居然要支持这种无法无天的行为,真是让我匪夷所思。你就不怕那天搞到你的头上来么?或者说你的风控作的好,可你就不怕整体的环境恶化,有朝一日正常的生意都没法做?比如你的Acc. receivable, 你敢给你的客户roll over么?
政府有大棋要下,也可以。谁让屁民都是棋子呢?可政府有的是办法作这个事情。你提到GM的破产和国有化,你真的认真读过这个案例?GM 破产中哪一条和我天朝上国这简单粗暴的做法类似?
好吧,我只上过一门business law, 水平不够,对你这声称的所谓“实上承认了赛维有单方面修改合同的权力”闻所未闻。当然,水平不够不能下断语。不过鄙人姐姐在北京做律师,专攻商业合同纠纷,等有空找她帮忙看看,到底什么情况下合同方可以“单方面修改合同”,而且被对家“事实上承认”。
“因为在一个国家做生意,就自然要考虑很多风险,也包括所谓的政策风险。在中国做生意是这样,在其他市场经济国家做生意也是这样。做生意,就是要自负盈亏,亏了只能怪自己,欠款要不回来,也只能怪自己,法院不予立案,也只能怪自己,没有预计好政策风险。”
考虑风险当然是重要的,没考虑风险当然果子自己吃。可大家批评不就是国内的毫无理由和必要的政策风险让投资环境恶化,进一步损害和妨碍债市的建立么?莫非在国内做生意这么大的政策风险,大家还要欢欣鼓舞,然后我们伟大祖国在伟大光荣正确的党的领导下,就变成了人间天堂,以至于二十年以后中国国籍成了世界上最抢手的东西,有钱都买不来?
还有,我是小民,做点小买卖,我不关心什么大棋,什么别国政变。有空看看伟大光荣正确的党编故事就足够了,别的国家的事情不喜欢管,也管不着。所以什么希腊cds 违约之类的没有兴趣。btw, 希腊债券的hair cut最终被认定是credit ev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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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榷】先生的文章我一向是拜读的,但此篇着实不敢苟同 21 puma2011 字1432 2012-08-29 17:21:07
🙂关于追债 8 刘老实 字4008 2012-09-04 21:22:31
🙂所有的债务人在很大程度上都属于活该。 2 咦咦咦 字185 2012-09-05 08:35:56
🙂有意思。从先生的文章可以看出国内的商战
🙂波特和赫敏 1 goon 字54 2012-09-07 07:23:39
🙂其实就是要不要撕破脸皮的区别 9 Climb 字884 2012-08-29 22:47:37
🙂关于是否立案,是不是有这样一个区别 2 闻过则喜 字288 2012-08-29 21:24:04
🙂民企自己感觉不长久,赌也是有些原因的 nevermind 字0 2012-08-27 11: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