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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文摘】误读红楼: 尤三姐与木子美 -- AleaJacta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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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蓦然回首见湘云

湘云出场是在第二十回,宝玉正和宝钗闲话,忽听无名小丫头报:史大姑娘来了。宝玉听了,抬脚就走,宝钗笑着唤住他说,等着,咱们一道去。俩人来到贾母房中,看见湘云正在那里大说大笑,看见他们来了,忙问好厮见。

  接着黛玉和宝玉闹起了小脾气,宝玉打叠起千百种温存赔罪,好容易哄转过来。细琐的纠缠里亦有细微的缠绵,却把个湘云撇到一边,关于她的身世背景,一字未提,只能从湘云姓史,判断出是贾母的娘家亲戚。

  黛玉出场则有很多前期铺垫,进了荣国府,更细细描画,最让人难忘的,是宝黛初相见,那种恍若前缘的似曾相识,且喜且惊的不可思议,该是曹公的亲身体验吧,历经漫漫时光,沧海桑田,人去楼空,忽而想起,依然清晰至此,五脏六腑都会重温那最初的悸动。

  宝钗不曾使他如此动心,却也令他惊艳,一登场我们就知道这是一个美貌的女子,连黛玉的风头都压了下去,她的身家背景亦说得详细,不用看下文,就晓得这是个重要的角色。

  十二钗里,湘云的戏份也算重的,为何出场如此草率?难不成是曹公的疏忽?当然,《红楼梦》里有不少的疏忽,但都是些细枝末节的问题,比较重要的疏漏,多半是故意的,比如秦可卿之死,其实是“不可说,不可说,一说便是错”。我觉得湘云的背景问题,也有存心的意思,并非有什么不足为外人道之处,而是曹公特意要制造这么一种感觉:湘云从来不是让宝玉格外留心的女孩,只是亲戚家一个可爱的小妹妹,有时来了,有时去了,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他从不曾检索记忆,查找她出现的最初。

  非但如此,湘云的婚事也是最早提上议事日程的。第三十一回里,王夫人说她“前日有人家来相看,眼见有婆婆家了”,第三十二回里,袭人便向湘云道大喜,此刻湘云即使还没订婚,也即将订婚,宝玉对此居然全无反应,要知道,大多女孩儿出嫁,他都要感触一番的。

  袭人说起表妹要嫁人,宝玉就不爽,他与人家仅一面之缘;迎春出嫁,带了四个陪嫁丫头,宝玉感慨,世上又少了五个干净人,而他对这个堂姐并没有多少感情;邢岫烟订婚时,他对着杏树,想到又少了一个好女儿,不过两年,岫烟便要“绿叶成荫子满枝”,再过几年,未免乌发如银,红颜似槁了,竟至于流泪叹息。

  惟独对于湘云的婚事,宝玉无动于衷,大约上面几位在他眼里都是“女子”,湘云在他眼里却是个“孩子”,订婚云云,听上去像一个玩笑,她自己不在意,别人也不在意。

  同样是“雪白的膀子”,长在宝钗身上,宝玉就想摸一下,只恨不是黛玉的,没福得摸,湘云一样有“雪白的膀子”,睡觉的时候搁在被子外面,大概算红楼女儿里将身体暴露得最充分的了,宝玉却丝毫不感到性的刺激,只叹她睡觉也不老实,很有兄长之风。

  但黛玉还是不放心,第二十九回,宝玉在清虚观见到一只金麒麟,听说湘云也有一只相似的,便收起来,准备送给她。偏偏让黛玉看见了,恋爱中的女子心思本就细密,何况黛玉又生着七窍玲珑心,她不说不满,反而瞅着宝玉点头,似有赞叹之意,让宝玉老大不自在。

  难怪黛玉生气,宝玉弄来的外传野史里,那些才子佳人都因小巧玩物撮合,或有鸳鸯,或有凤凰,或玉环金佩,或鲛帕绦丝,皆由小物事而遂终身。她以为宝玉也如世间某些轻浮的男子,经不起一个巧合的诱惑,马上把自己当成言情剧的男主角,投入地上演一场风流戏文。

  所以她来到窗下窥视,听到的却是宝玉推自己为唯一的知己,金玉良缘的宿命在宝玉心中都不值一提,他怎会把一个精致的玩意当成命运的路标?

  便是多情如宝玉,也不见得会爱上所有可爱的女孩,对于他来说,生命像一个肆意铺排的盛宴,爱情、友情、亲情分别装在不同的杯盏中,无限量供应,他不必拿友情当爱情饮用。对于湘云来说,宝玉则是一个哥哥,一个亲切的伙伴,光风霁月的她固然不会“将儿女私情略放心上”,可从袭人一提起她的“喜事”湘云便脸红来看,她对于爱情未必没有自己的想像,只是那想像比较不具体,朦胧地围绕着一个一无所知的陌生人――我们的少女时代都会有这种想像。

  这时的宝玉与湘云,如歌里唱的那样: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年少不更事的我……他与她都有太多的选择空间,人生如两条平行线,共同伸向远方,切近而永不相交。

  但这只是他们人生里的一段,而且是最好的一段,他们以为人生可以爱我所爱,痛我所痛,无论喜与悲,都是浪漫的决绝的,所以宝玉会对黛玉说,你死了,我去做和尚;会说,活着,我们一道活着,不活,我们一道化灰化烟。他是真诚的,因为这时,做和尚也好,死亡也好,都离他那么遥远,都像是浪漫的影像。

  了解人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张贤亮的小说《绿化树》里,马缨花讽刺那个西北汉子海喜喜:你懂啥,“你就懂得吃饱了不饿!”她本是为了维护心上人,却让右派分子“我” 颇有感触:“吃饱了不饿”这个真理,我花了二十五年时间才知道。弄懂这个真理,要比弄懂亚里士多德的《诗学》困难得多,还要付出接近死亡的代价。

  这个简单的道理背后,是对人生新的认知,趟过苦难的河流,太多的想法都被颠覆了,以前认为重要的,现在方知不过如此,以前不屑一顾的,如今却几乎以生命来置换。

  前八十回里的宝玉,不脱公子哥的轻浮。第六回里,宝玉听说他的茶被李奶奶喝了,“将手中的茶杯只顺手朝地上一掷,豁啷一声,打了个粉碎,泼了茜雪一裙子的茶。又跳起来问着茜雪道:她是你哪一门子的奶奶,你们这么孝敬她?不过仗着我小时候吃她几口奶罢了。如今逞得她比祖宗还大了,如今我又吃不着奶了,白白的养着这个祖宗作什么?快撵了出去,大家干净……说着便要去立刻回贾母,撵他奶母”。

  袭人赶紧相劝,加上威胁恫吓,他就丢到一边了,接着被袭人等扶至炕上,只觉口齿缠绵,眼眉愈加饧涩,很快就睡着了。他这一通脾气,来得快也去得快,带有极大的随意性,体现出富贵公子的骄纵恣肆。

  他见贾芸一节,更显轻浮,贾芸跟他打招呼,他先是不认得,听贾琏介绍后,笑道:你倒比先越发出息了,倒像我的儿子。又约贾芸明天来说话,贾芸当了真,忙不迭地跑了来,宝玉根本就没把这个约会摆上议事日程,害得贾芸苦等半日未果,只得回家。

  年少时的宝玉,尽管天分极高,对于人生的了解,也只局限于他周遭的环境里,说的话,做的事,无不以自身处境为基础,他能想到的惨痛之事,不过是那些女孩子纷纷出嫁,时光如流水,将温柔甜美的一切带走,若是连黛玉也要离开他,简直是苦痛的极致,那么宝玉即使不会出家,或是随她而去,最起码,会长久地沉溺于感伤之中,此生无趣。优越的家庭背景,给他提供了执意情伤的物质基础,美丽的大观园,正好让他对景伤怀,也许还会写上很多诗,反正他有的是时间。

  然而,鲜花着锦只是为了衬托日后的众芳芜秽,烈火烹油亦是对了对应日后的天荒地寒,《红楼梦》是一部善做减法的书,林妹妹死了,贾家败了,两个相距应该不远,宝玉并没有遵守诺言,因为这时,他发现自己不能做一个职业情种。

  他面对的不是一个简单的局面,从前挑大梁的人物想来自身难保,著名的“无事忙”宝玉也被推到前台,成了亲人的主心骨,顶梁柱。他不是善于周旋的人物,没有重振家业的才干,就算有也没用,贾家气数已尽,即使像贾兰皇榜高中,也只能成就一个小家庭,无法重现四大家族的光景。宝玉所能做的,只是想方设法活下去,陪伴亲人活下去,他以前以为人生无非两种,活着或者死去,都是由自己做主的,却不知道,有一天,你无可选择,你不由自主地要在生与死的缝隙里活下去。

  这种情况下,和宝钗结合就成了一件顺理成章的事,四大家族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薛家衰落还在贾家前面,第七十八回里,宝钗对王夫人说,姨娘深知我家的,难道我们当日也是这样冷落不成。可知薛家已经在走下坡路,同是天涯沦落人,极度深寒中,两个人的温暖加在一起就是微温,尽管她不是那个前生欠他眼泪的人,可是,此刻,温度比眼泪更近,更显得真实。

  前八十回里,宝玉不是没有对宝钗动过心,不过他通过一系列思索、对照、参考、了悟,终于懂得,他只能爱黛玉一人。对于宝钗的爱慕,渐渐变成了友谊,事到如今,他发现凭着友谊也可以在一起,面对命运的狂风暴雨,宝玉必须放弃那些精致的忧伤与缅怀,在心上磨一个茧子,茧子再磨出血,他与宝钗因友谊而缔结的婚姻,则是可以覆盖在这伤口上的温软纱布。

  这样一种感情,虽不是爱情,却有慰老温贫的况味,亦是动人的,但宝钗大约没有和宝玉相守到老,第三十一回的回目里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我觉得,这个白首双星当是湘云和宝玉。

  湘云有一个金麒麟,宝玉又从外面弄了一个回来,当然不能据此就笃定那一个“星”是宝玉,也有可能是湘云的夫婿,比如那个叫卫若兰的,是不是这个金麒麟因各种缘故落到他手中呢?可是湘云的曲子里这样写道:襁褓中,父母叹双亡。纵居那绮罗从中,谁知娇养?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枯湘江,这是尘寰中消长数应当,何必枉悲伤。

  这个才貌仙郎,自然不是宝玉,第一宝玉爱的是黛玉,即使再与人结合,也不能给予完美的爱情,第二,大约是自传体的缘故,曹公每每说起宝玉,都带了三分戏谑,不大可能这么直白地称之为才貌仙郎。应该是湘云理想的夫婿,这个夫婿没能和她白头到老。

  当然,第一次婚姻失败之后,湘云也有可能再嫁他人而不是宝玉,但那更不成其为“白首双星”了,另生枝节不说,也不好看,仅从小说而不是考据的角度说,湘云最后与宝玉结合也是最有味道的。

  宝玉失去了黛玉,又失去了宝钗,而湘云寡居,同命相怜,加上相互依赖,足以成就一桩婚姻,艰难岁月里,宝玉无法再把爱情当作一宗哲学来做,通过那么多精致的推敲,判断自己最爱谁,仅仅是感情就足够了,他不想再去化验这感情的成分。

  如果说前八十回说的是如何更好地活着,后面说的该是如何活着,也就是苦熬,枯寒而萧索地,千方百计地,抓住可以抓住的一切,勉力把生命带到下一时刻。

  福克纳在《喧哗与骚动》的结尾说道:他们在苦熬。每次看到这句话,都不由心惊,人生本来就是受苦,冷暖交织,顺逆更替,只能享受而不能承受的生命多么单薄脆弱,无论怎样的经历,都是生命的一部分,爱生命者,当以同样的胸怀来拥抱。

  这样一种拥抱,自然不缠绵悱恻,也不惊心动魄,就是一种隐忍的坚持,一种静默的勇气,一种貌似低贱的高贵,一种佯装卑微的骄傲,像《活着》里的那个老人,经历过浮华尘世,大悲大喜之后,只剩下一件事,就是想方设法活下去。

  面对苦熬,湘云是最适合的那个伙伴。她天真放达,命运原比黛玉更不幸,但她以健康的心性直面生活,留给自己与他人的都是喜乐。即使长大成人,再度遭遇变故,湘云的底色已成,不会有根本改变,她当比宝钗更为轻盈地面对生活,这种态度一定能够感染宝玉。

  对于苦难,湘云从战略上轻视,但从战术上重视。她打小寄居在叔叔家中,叔叔婶子对她远没有贾母对黛玉那么照顾,黛玉半年也就做个香囊,湘云却夜夜做活到三更。说起来自然是她的叔叔婶子太苛刻,但对于日后却大有好处,多了一样防身的本事,对付苦境就可以得心应手。

  这些原是闲笔,回头再看,却似大有深意。当初最不愿接受的辛劳,却成就了日后的生计,当初最不可能爱上的女孩,成了白头偕老的伴侣,除了湘云,还有麝月,据红学家考证,最后陪伴宝玉的,是湘云与麝月二人,当初只见晴雯与袭人争风吃醋,麝月形象相当中性,谁料到,众芳零落,只有她们开到荼縻。

  蓦然回首见湘云,见到的,还有那种啼笑皆非的荒诞感,你不知道老天为你安排些什么,就像阿甘母亲说的那句话,生活是一盒巧克力,打开包装你才发现那味道总是出人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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