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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中国科技创造问题 -- 晨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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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你把科研资源分配的一般问题引入到某两个科学家的个人问题

你把科研资源分配的一般问题引入到某两个科学家的个人问。饶、施两人指出的是体制问题,并非旨在抱怨个人的经费问题,至少他们公开发表的文章是出于公心。事实是,他们二者是国际知名的大科学家,国家是不可能真的亏了他们的,但是,真正有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的人,在看到问题的时候,不会因为自己拿够了于是闷声大发财,却不顾那些还没有获得卓越的知名度而又在努力奋斗的同行。

在没有理想和信念的人的眼里,理想和信念是世界上最奇怪的东西。

很多人都是科研的局外人,请问在网络上对中国科研大发雄论的人哪怕知道一点中国科研经费的分配流程吗?还是读读饶毅这样的执拗哥披露的内情吧。

我在网络上评判一篇文章,主要就是看作者对他所论及的事情是否是“知情者”,当答案为否的时候,那么该文的意义除了表达作者的“感情”、“立场”、中枢神经的种种冲动,其它的基本上就是“扯淡”。

饶毅对蒲慕明的回应:

制度设计错误,自律无济于事:科学经费大项目指南是怎么立项的?

制度和自律,相辅相成。但是如果毫无自律,制度作用很小,而有些制度,无论如何自律,都无济于事。 本文以科学大项目的经费指南制定过程,说明自律为什么不能纠正制度的错误,只有改变才能起作用。

科学经费大项目,是指经费上千万以上的项目,这些不一定是大科学,大科学是指需要很多人协同参与的项目,如曼哈顿工程、基因组计划。国内较多的科学大项目,如几个部委主持的大项目,以常规小科学为主,并非大科学。

目前有些部门(特别是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外的、不仅一个部门),在现行体制下,制定大项目的指南是否有较好的途径、有合理的讨论、有公平的竞争,从而使反映国家需求和科学优劣的项目得以立项?

分析立项过程可以发现,在不改变制度设计的情况下,自律只有两种结果:不参加立项评审过程,或参加但并不能做出很好的判断。

对于不熟悉科学经费的人们,必需交代:在大项目指南中得以立项,是获得经费的重要一步,甚至可以说是关键一步。因为,一旦立项后,绝大多数是一对一:一个项目常常只有一个队伍申请(少数项目有两个队伍竞争,三个要么没看过、要么凤毛麟角)。因此,立项在很大程度固定了申请对象。

我们举一个实际发生的具体例子,从事实来看立项是否合理。

目前,司局层面设立的专家组是确定指南的主要机制。如果担任了这样专家组的成员,看起来好像已经是“大权在握”了。那么,成员是如何参与制定项目指南呢?

我们用一个专家组的为例,虽然专家组间可能有差别,但用真实的过程才有事实依据。本文透露的是过程,不是具体资料,所以,是讨论机制、而没有泄密。

某日,专家组组长通过秘书发给专家组成员们电子邮件,附上一个单子,上面有几十个项目,请成员们打分排名,50多个项目如果排名在前10(左右),有可能就获得立项。

这个单子来源各个部门,他们提交的时候,看到的材料相同于专家组看的。

是否还有人直接给行政领导、专家组领导提交项目建议,局外人就不得而知。假设他们都很自律,那么全部是通过正规途径上名单。如果不自律,恐怕有旁门左道。目前体制设计中,非行政主管、非专家组组长,不可能清楚是否有旁门左道,即使专家组成员也不可能知道。当然,如果专家组成员自己走旁门左道成功,他知道旁门左道存在,如果专家组成员清白且自律,就不知道。

那么单子给了专家组成员,他们可以看到什么?每个项目有两段介绍,“国家战略需求分析及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和“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每段大约250中文字,共500字,有时还有另外一些文字介绍,不过内容也有限。

单子给了专家组成员,需要他们干什么?是请大家排名。根据专家组排名的总分,给出一个优先的单子。总分是否让专家组成员知道,取决于各个专家组组长和行政 主管自律,并无制度要求。

如果不懂科学,不懂中国科学界现状,可能会觉得这好像真有规则和程序。

我在此要不谦虚地说明,我的知识面要算比较广。但是,如果要我看单子上的文字,依赖如此少的信息,除了对少数一两个有点感觉,对绝大多数项目,我无法知道哪个项目优于哪个项目。因为,很有深度的项目可以体现不出来。而很一般的项目,如果会写短小精悍的标语口号,也能很动听。而实施的可能性,多半也无法比较。

可以说,如果专家组成员自律说实话,自己没有足够资料打分,那么就只能出局。

那么如何排名立项呢?这就是我不懂的学问了。

因为排名决定了哪些项目上指南,哪些不上,而上了指南,又很大程度决定了是否获得经费。所以,指南问题很大。

在立项以后,申请经过评审的过程中,也有设计的问题,最常为人诟病的是:评审组专家(有时包括评审组长)只有打分的任务,却无知情权,他们只知道自己的打分,而不知道整个评审组给每个项目的最后总分,只有行政主管有知情权。为什么大项目的评审专家不能知道分数,而无论是国外科研经费管理机构、还是中国自然科学基金委,每个项目、每个申请梯队的分数,对于参与评审的专家都是透明的,这也是制度中巧妙设计的几个步骤之一。

大项目中,绝大多数自然科学的项目,并无绝对明显的国家需要。

当然,有时国家确有突发需求,有些领域确有国家需求。但是,对于多数学科,和平时代国家需要是广义的要发展自然科学,而没有具体需求。在这样的情况下,大项目要求按照国家需求来立项,难以避免地团队和局部的需求大于国家需求。

这里当然不是说所有立项都不对,而是问,体制、机制设计是否很好、无需较大改善?结论是非得改不可。

怎么改?如果国家有明确需求(而不是科学家提出的需求),比如突发以前没有重视某种传染病、能源需求科学基础等,可以提出国家需求的立项。但是,其他的科学项目,要么不要指南立项,要么指南要很广,不偏向特定对象。是否审定立项的时候要求更多资料可以解决立项时资料太少的问题?可以,但是如果每个项目要求很多资料,那么就等于取消立项而直接进入评审。而采用不要指南明确立项、或者指南广义立项两个方式,其目的是给实际申请带来较多竞争,竞争申请的时候,提供的资料要足够让参与评审的科学家能根据科学优劣进行判断。

当然,这是机制改变。如果从体制上考虑改变,可以将项目形式的科学经费交给管理项目比较好的自然科学基金委。这样改可能导致有些部门,如科技部基础司,不太管项目。但这并非使科技部基础司无事可做。比如,基础司主管“国家重点实验室”,是自然科学基金委没有的一项,如果能合理地、较好地管理, 可以增加重点实验室的工作,做好、做出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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